卷四 近窩先生文集
卷五
作者:柳栻
1929年
卷六

雜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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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語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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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而篇章下註。程子曰。孝悌順德也。又曰。德有本。

嘗聞之師曰。下德字。合親親仁民而言也。本指孝悌也。

公冶長篇。子産有君子之道四章集註曰。廬井有伍之類。小註。九夫爲井。使五家相保云云。

按孟子經界章第十四節小註。朱子曰云云。五五相連屬。所以行不得那九一之法。又按周禮地官。小司徒之職。五伍五師之法。及於鄕遂。四井四縣之法。施於都鄙。據此則貢法當以五家相保。而今於廬井之法。亦曰有伍。可疑。

泰伯篇首章集註。泰伯不從。事見春秋傳。

按此事。以逃荊蠻事。補入於小註。若如此註說。則是從也。非不從也。此註似不合。

曾子曰。以能問於不能章集註曰。義理之無窮。小註。該以能至若虛。不見物我之有間。小註。此謂犯而不較。

按義理有間。皆所以該五句。若以不見物我之有間。只謂犯而不較云爾。則界分雖若分明。而意味或反淺近。且以犯而不較。爲物我之無間。則其上四句。是果物我無間乎。饒雙峰所謂分言合言者。亦如明儒之見。恐似未然。

鄕黨篇集註。衣以裼裘小註。朱子曰。純用獸皮而加裏衣。如今之貂裘。

按加裏衣之衣。似是承獸皮之衣。而只言裘之制度也。其曰衣以裼裘之衣。是緇衣素衣黃衣之衣也。以小註諸說觀之。似是先着羔裘麑裘狐裘。乃以布爲單衣而加於裘上者。卽緇衣素衣黃衣耳。

顔淵篇動箴葉氏註。順理而動云云。

按順理惟危此二句。是緫論也。造次克念。是承上誠之於思而言也。戰兢自持。是承上守之於爲而言也。今葉氏以順理。惟危爲守於爲也。造次。自持爲誠於思也。恐似未然。

大山問。非禮勿視聽言動。莫是不聽淫聲。不視惡色之意否。密庵答曰。非是。所謂非禮者。己之私也。發乎中者。有私己之心。應於外。便勿視聽言動。此所謂克己也。如爾說。是在外者爲非禮。烏在克己之意乎。

按淫聲亂色。固是在彼。而自家有欲視聽之心則便是非禮。而非禮者。乃是己之私也。便當制其己心。勿爲視聽者。非克己之私耶。如是言之。未知如何。

仲弓問仁章。

集註程子曰。謹獨便是守之之法。小註饒氏及心經小註史氏所謂持敬之氣像云云。特象恭色莊云。大山先生雖以爲備一說而終覺未穩。盖動容周旋中禮。分明是聖人事也。纔出門如見如承。而安能遽及於聖人地位耶。愚意以爲如見如承。而如是做工則畢竟有這氣像矣。若其守敬之法則只在於愼獨也。如此觀。未知如何。

子夏之門人小子章。

集註。愚按程子一條云。非謂末卽是本。在此也。非謂之意。至於在此。或以爲非謂之意。止於卽是本。非也。

子張篇夫子之墻。宗廟百官。

夫子之道。自其全體範圍而謂之墻。自其所造路逕而謂之門。就其裏而精微邃奧者。可比於宗廟。燦然備具者。可比於百官。盖古者宮室之制。左宗廟。右社稷。前朝後市。外則周繞以墻。而通謂之宮。此章之旨。盖強而名之曰墻曰門曰宗廟曰百官。然必欲恁地排比。何者爲墻。何者爲門云云。則恐未免於牽合也。

孟子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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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惠王篇工師得大木章。

或曰。工師。比薦賢者。大木。比賢者。匠人斲以小之。比用贒者。按如是取比者。於勝任不勝任之意。似爲襯貼。然竊恐未然。夫工師。比則賢者也。大木。比則賢者所學之大也。賢者之所學也大。則是賢者能勝其任也。匠人斲而小之。則是用賢者不勝其任也。如是取比則上下文理。無不貫通矣。若如或說則非但條目太多。而所謂薦賢者。於此章之意。似無着落矣。

公孫丑篇浩然章。語類李問。志至氣次。曰。不是先後。不是大小。只是緩急。淳錄又曰。志至氣次。只是先後。德明錄

按兩說不同。未知何所適從。然淳錄是己未庚申所聞。乃先生七十歲以後也。德明錄是癸巳以後所聞。乃先生四十四歲也。恐當以晩年說爲正。

第十五節小註。新安陳氏曰。集義則此氣餒云云。雙峰饒氏曰。二餒字之分。道義餒。氣餒云云。

按上文集註曰。其體有不充。此節集註亦曰。其體有所不充云云。盖上下餒字。皆指體之不充也。今陳氏饒氏。或以氣餒言之。或以道義餒言之。恐非朱子之意也。

同節小註雙峰饒氏曰。先說氣配義與道。體上無做工夫云云。

按道與義雖有體用之分。然體上做工夫之說。見於經傳者非止一二。而今饒氏云云。恐似未然。

同節小註新安陳氏曰。是集義所生。非如彼耳云云。

按朱子曰。此氣乃集義而自生於中云云。據此則是字分明指是氣而言。而陳氏以爲與非字相呼喚。可疑。

滕文公篇經界章。龍子曰。治地莫不善於貢云云。

余每疑所引龍子之言太張皇矣。偶見李陶庵講義則曰。龍子之言。止於莫不善於貢。其下乃孟子說云云。觀於集註。雖無明證。然陶庵說恐似然矣。然則莫不善於貢。吐當改以乀亽丷匚。末端吐亦當改以乀日五似好矣。

淸臺集曰。孟子好辯章集註。程子曰。楊氏爲我。疑於義。墨氏兼愛。疑於仁。近思錄辨異端條。明道先生曰。楊氏爲我。疑於仁。墨氏兼愛。疑於義。兩說皆出於程子。而二書所錄不同。可疑。朱子答汪尙書書曰。楊朱。學爲義者也而偏於爲我。墨翟。學爲仁者也而偏於兼愛。慶源輔氏曰。楊氏以爲我爲義。而非聖人所謂義。墨氏以兼愛爲仁。而非聖人所謂仁。集諸說而觀之。楊朱爲義。墨翟爲仁之說似是。金沙溪曰。仁義二字當換。詳見孟子好辯章。葉註大誤。

按疑仁疑義之說。程子前後之說不同。朱子輔氏之說。皆以兼愛爲仁。爲我爲義。與孟子集註中程子說同。而淸臺以朱子輔氏說爲是。愚嘗妄有一說焉。古人以仁義多有交互說處。或以成己爲仁。或以成物爲仁。或以自守爲義。或以及人爲義。以此準之則楊墨所謂仁義。非吾所謂仁義。然兼愛爲我處。亦可以互換說。則諸先生之說。皆可以通看耶。

告子篇一戰勝齊。然且不可。小註新安陳氏曰。己驕敵怒禍方深。

愚意以下文觀之。諸侯之地方百里者。古制也。今魯有百里者五。則已非古制。而更欲用戰求地。設使勝敵而取其地。揆以古制。儘不可也。陳氏以己驕敵怒禍方深。故爲不可。似非孟子本意。

孔子欲以微罪行。

按集註所謂微罪者。似是君相之微罪。小註汪氏亦曰。膰肉不至。是君之微罪。而語類謂孔子之微罪。可疑。

盡心篇首章。

盡其心。知天矣。此言知也。存其心。事天也。此言行也。殀壽不貳。立命也。此緫結上兩節也。殀壽不貳。是知也。修身以俟。是行也。故川沙丈於第一文知天矣。懸吐乀五。第二文立命也。懸吐乀匚

下篇堯舜性者章第二節。爲生干祿正行三者。或曰。爲生正行。非不好也。干祿亦如干祿豈弟之類也。不必作病看。下文行法俟命之君子則爲生干祿正行也。此恐似未然。

按小註。或問曰。愼言語以正行。莫無害否。朱子曰。言語在所當愼。若有意以此而正行。便是有爲而然也。竊詳問者之意。盖三者之中。揀正行以問。則其以爲生干祿爲不好。可知也。其以正行爲無害。故特擧爲問。而朱子答之如此。則三者皆不好。可知也。然則集註所謂有意於中。有意而爲之。兩箇有爲字。與上節集註有意利行字。不可一例看。而與下節集註非有所爲而爲者。同一義也。文字雖同。何可拘泥看乎。或曰。若以爲生干祿正行。皆作病看。則於動容周旋中禮之聖人身上。非所可論也。此似然矣。然此節是粗淺說也。其曰非爲生。非干祿。非正行云者。只是言聖人無所爲而爲之意也。非謂聖人非爲此三者。而賢人便爲此三者也。但有自然不自然之分。如是淺看。未知如何。

中庸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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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文。雜於方寸之間。

下雜字。旣是交糅參錯之意。則上雜字。不必異看也。人心道心。錯雜於方寸之間。而一危一微。難以辨別。故其下繼以不知所以治之也。盖治之爲言。治亂之意也。卽此一治字。可知其雜於方寸者固是交糅參錯之意也。

推本堯舜以來相傳之意。質以平日所聞父師之言。

按推本相傳之意。卽首章十二章二十一章三十三章及凡章首無子曰字者是也。質以父師之言。卽雜引孔子之言是也。

首章修道之謂敎。或曰。道是當行之理。而修是品節之謂。則道不容品節也。只是因人氣禀之不同者而品節之也云云。

按品者。等品也。節者。限節也。各有自然之品節。而惟其人之氣禀不同。故於其隆殺等級之處。不能無差矣。是以。聖人因其道之自然之品節而品節之。然則非道本無限節等級之殊。而聖人旋安排品節也。只是循其道而品節焉而已矣。向所謂品節人之氣禀者。似非本文之義也。

小註雲峰胡氏曰。易曰一陰一陽之謂道。各具一太極也。

按一陰一陽之謂道者。是就天道流行處說。率性之謂道者。是就人物當行處說。道無二致。而所就而言者自不同也。胡氏乃反渾合言之。而又分䟽於先言後言者。此固可疑。且以天道論之。則陰爲體陽爲用。而繼之者善。屬陽一邊也。成之者性。屬陰一邊也。以統體各具論之。則統體爲體。各具爲用也。以此而分屬於天道。則成性當爲統體。繼善當爲各具者。似無可疑矣。大抵以天與物對言。則造化流行者是統體。而人物成性者是各具也。專就天道言。則流行者是各具。而成性者是統體也。統體各具之義。亦不可拘泥看也。

第三節小註。雙峯饒氏曰。見與顯。皆指此道。

意謂見與顯。兼指善惡而言。則善固是道也。而不善亦可謂之道乎。反覆而不能無疑矣。及見退陶先生所論。以饒說爲未然。

第五節章句。戒懼而約之。

先輩多以此章句爲兼動靜說。以自戒懼而約之爲一層。以至靜之中以下爲一層。而後之主其說者。以或問中自其不睹不聞之前之前字爲據。以爲不睹不聞之前。卽所睹所聞之時也。遂以自字爲自睹聞而來戒懼爲初靜之時。又以至靜之中爲直是不睹聞之時也。遂以自戒懼而約之。至于其守不失。爲兼動靜說。此盖本於第二節兼動靜之意也。然第二節之兼動靜。固是朱子之意。而此章句之兼動靜。似非本義也。盖此章句。只是釋中和者也。自戒懼而約之。至其守不失。分明釋致中也。此非靜時工夫乎。自謹獨而精之。至無適不然。分明釋致和也。此非動時工夫乎。自戒懼以下。說靜時工夫。謹獨以下。說動時工夫。文勢語意。井井相對。則不應方說靜時工夫而兼說動時工夫。

約之。管窺記疑

自所睹聞處。以至不睹聞處。此條已有子皜定論。不必更提。且約字之義。以約禮之約字觀之。則彼所謂約。卽束此心之謂也。此所謂約。亦束此心之謂也。盖收斂此心。不容放出。則大本自然立矣。

或曰。以序文之例觀之。則當曰戒懼而一之。而今曰約之何也。

按一字是下工於此心已發之後也。約者是做工於此心未發之前也。朱子下語之審。各有攸當也。

或曰。無所偏倚。無少差謬。所與少亦可互換言之也。

按或問曰。所以戒謹恐懼者愈嚴愈敬。以至於無一毫偏倚。小註雲峯胡氏曰。至靜之中。無少偏倚。以此觀之則所與少亦可互換言之。不爲無據。

吾之心吾之氣。

按中是未發之大本。而具於是心。故於中必曰心。和是已發之達道。而乘氣流行。故於和必曰氣耶。

章下註。

按道之本原出於天而不可易。其實體備於己而不可離。此皆指首三句也。次言存養省察之要。此皆指第二節及第三節也。今明儒以道不可離。可離非道二句。懸註於不可離之下。其意不過曰第二節有不可離可離之二離字。故如此懸註。然實不知首三句皆是備於己不可離之意也。

第二章章句曰。中庸者。不偏不倚無過不及而平常之理。下章章句曰。過則失中。不及則未至云云。

按此章是懸空說中庸道理。故備言不偏不倚無過不及平常之理。下章是指衆人之鮮能者而言。故只言過與不及。盖責之以能知能行之意也。不必遽及於不偏不倚也。

第三章章句。論語無能字。

竊謂論語。指其有中庸之德之人而言也。其無能字者。以其有中庸之德之民者鮮矣之意也。此章則指其中庸之道而言也。其有能字者。以其民之能於中庸之道者鮮矣之意也。

第四章小註。雙峰饒氏曰。緣天下之人皆不知此。夫子所以有此歎。

盖推說則天下之人。不知知行之相仍。故有此過不及。而道自不明不行矣。然夫子此歎。實由於道之不明不行。而交互說去。使人易以曉得也。非爲天下人不知而發也。饒氏之說。無乃太丁寧乎。

第二節鮮能知味。管窺記疑

飮食。譬則日用常行也。味。譬則道也。此政所謂百姓日用而不知者也。

第八章得一善則拳拳服膺。管窺記疑

按得一善拳拳服膺者。乃所以萬善咸備也。今曰。得一善者。是吾萬善中之一事云爾。則在我之善。何必曰得也。咸備之善。又何曰擇也。

第三節君子依乎中庸。

按此篇之內。多言君子。而或有泛稱者焉。或有以成德稱之者焉。夫以成德稱之。而與聖人無別者。如此章君子依乎中庸。惟聖者能之之類是也。又以成德稱之。而與聖人有別者。如二十七章大哉聖人之道。故君子尊德性之類是也。

小註雙峰饒氏云云。

饒氏曰。君子之依乎中庸。未見其爲難。遯世不見知而不悔。方是難處。然則依乎中庸者。不足爲聖人。而中庸之外。又有別件高遠者。是遯世不悔之事。而惟聖者能之歟。

小註新安陳氏曰。依乎中庸。智仁兼盡。不見知而不悔。不待勇而裕如云云。

按知仁勇雖是三事。而亦非判然不相通者也。勇者。只是勇於仁知也。仁知之外。更別無勇。故朱子曰。知足以及之云云。仁不足以守之云云。據此則依乎中庸一句上。可以兼看知仁勇。遯世不悔一句上。亦可以兼看知仁勇。而陳氏以勇專屬於遯世不悔一句。其義似非的確矣。

小註新安陳氏曰。以天地之無私。而生成之物。或有偏而不均云云。

盖天覆而不能載。地載而不能覆。天生而不能成。地成而不能生者。是爲偏也。而陳氏以生成之物或有偏而不均者爲偏。似非朱子之意也。

第十四章末節小註陳氏曰。是亦不願乎其外之意。

按此章首言素其位不願外。作包頭說。其下以此兩意逐節發明。而至於末節章句。亦曰以結上文之意云爾。則不應遺了素其位而只結不願外之意也。陳說可疑。

第十六章。鬼神是氣耶。抑理耶。

按鬼神。畢竟形而下者也。然氣外無理。理外無氣。故於此章特言鬼神。則理在其中。似不必苦苦分理氣也。

第二節。視之而不見。聽之而不聞。

盖氣有精微處。有顯明處。視不見聽不聞。是鬼神之精微處也。體物不可遺。是鬼神之顯明處也。此皆指氣而言。然章下註曰。不見不聞隱也體物如在。費也。隱也費也。俱是理也。則不見不聞之中。自有所以然之理者。是隱也。體物如在之中。自有所當然之理者。是費也。此鬼神之所以兼理氣者也。故朱子曰。有是理。便有是氣。有是氣。便有是理。正得鬼神之義也。

第十七章第五節。大德必受命。管窺記疑

盖孔子之不得壽位。惟其所處之地。與其所遇之時使然也。若夫淸明之氣。則與堯舜同一聖人也。爲聖人不異。則其所以做事動人者。豈有彼此之異哉。且以已驗者觀之。爲政三月魯大治。則綏來過化之妙。固何讓於二年成邑。三年成都之效耶。若夫匡人桓魋之厄。自是倘來之事也。雖使堯舜。窮而在下。亦所難免也。又何損於孔子之大德乎。

第二十章第四節章句曰。元者善之長也。第五節章句曰。惻怛慈愛云云。

按語類。以修道以仁。爲專言之仁。仁者人也。爲偏言之仁。據此而反復乎章句。則其曰天地生物之心者。直指仁之最初源頭處而言也。其曰元者善之長者。含包義禮智而言也。其曰惻怛慈愛者。只指仁之德而對義禮智而言也。上下章句。訓仁雖不同。而各當乎本文之義。

仁者。天地生物之心而人得以生者。

嘗聞之師曰。此處訓仁。與他不同。而必添入人字者。照應下文仁者人之人字。

第五節。此則親親在尊賢之先。下言九經之尊賢。在親親之先。

竊謂論仁義則親親在尊賢之先。若言行之之序。則必尊賢得師。講明義理。然後可以盡親親之道。故尊賢在親親之先。

第七節章句曰。一則誠而已矣。其下十四節章句曰。一者誠也。

按而已矣者。竭盡而無餘之辭。盖誠是誠實此三者。而程子亦曰。三者之外。更別無誠。此可見誠與德更無分別也。所以章句特下而已字也。若夫九經是事也。以此誠心去做九經。則誠與九經。些有分別也。所以必曰一者誠也。

第九節知耻近乎勇。小註舜人也。我亦人也。

按九思集曰。朱子之意。非謂爲此言者是近乎勇之人也。特言知耻若如此語之爲。則進學不得不勇云爾。此等處當活看云云。愚於平日見解亦如此。今見此書。甚爲契合。

第十節章句。以結上文修身之意。管窺記疑。

此章大旨。盖以修身爲本。故章句先論修身。其下歷叙達道達德而遂及於三近。以結修身之意。盖三近者。入德之方而修身之最初階級也。三近雖不及於三德。而其勇亦足以向上。則以此爲修身之結語者。文義與文勢然也。其曰修身二字未暇着得者。未知於文義如何。

第十七節。經文先言不勉而後言不思。章句先釋不思以後釋不勉。樗翁曰。經文。隱然有自誠明之意。章句。隱然有生知安行之意。俱是聖人事也云云。九思翁曰。文勢不得不如此云云。

按章句上段不待思勉云者。文勢不得不如此。若曰不待勉思云爾。則似不成文字矣。若乃下段則非正釋經文也。只是論斷處。故畢竟以知先於行之意。而不思在於不勉之前也。此則似非特文勢然也。

第二十三章章句。必自善端發見之偏。管窺記疑。

按善端之發。極多般樣。以氣質上論。則如程夫子所謂或仁或義或孝或弟者。是偏也。以事物上論。則如齊宣王之能於愛物而不能於仁民者。是偏也。然則其曰偏者。是指所厚處發者也。非指所薄處發者也。今曰小亦偏云者。似與章句之意不同矣。

第二十五章。

誠者自成。是懸空說。而道自道。是就行道人上說。然合三節而統論。則誠者自成而道自道。皆是懸空說也。誠者物之終始以下。是以成己言也。誠者非自成己而已以下。是以成物言也。時措之宜云者。是合成己成物而言也。此意亦不可不知也。

第一節小註。雲峰胡氏曰。誠以心言本也。全爲人之所當自行者而言。

按朱子分明說誠者自成。是懸空說。而道自道。是就人上說云云。且章句誠以心言。是承上物之所以自成而言也。道以理言。是承上人之所當自行而言也。今乃合誠以心言。道以理言。而謂之專爲人之所當自行者而言。似與朱子之說不類矣。

第三節章句。仁者體之存。知者用之行。

嘗聞之師曰。此體字。指誠之體也。此用字。指誠之用也。

小註新安陳氏曰。誠本自成己云云。

按正文曰。誠者。非自成己而已也。所以成物也云爾。則誠本是成己成物者也。故章句以體用釋之。又云無內外之殊。而今陳氏所謂誠本自成己。本自道於己。實有諸己。躬行於己等說。無不專主於成己。而無一毫成物之意。非但語意之傷於急迫。似失本文之旨矣。

第二十六章第四節悠久。

盖悠是上文悠遠之悠字。是驗於外者也。久是上文不息則久之久字。是常於中者也。故於此合而言之曰悠久者。所以兼內外之意也。章句乃以悠久卽悠遠。何也。竊以意推之。此節卽承上文悠遠之意。而變遠言久者。以見其著於外者是由於內也。所以兼內外而言。然其主意則實指其著於外者言。故章句曰。悠久卽悠遠也。於此活看可也。

小註雙峰饒氏曰。悠久是指外面底。

按章句曰。兼內外而言之也。潘氏小註亦曰。久是久於內。悠是久於外云。則悠久之兼內外。不啻丁寧。而今曰。久字指誠而言。是在內。悠久。指功用而言。又曰。悠久是指外面底。此與章句之意似相背矣。

章下註虛三字。

四大支章下註。皆連書其外皆虛二字爲例。而獨於此章章下註。虛三字。何也。或曰。第一節二節及六節。與大支相類。不必識別。第三節無章下註。無可表者。獨四節易與他章相混。故特以表之。此說似不悖義。故聊以記之。

第二十七章第六節小註雲峯胡氏云云。

章句曰。所以存心。又曰。存心之屬云者。只取其義例之相近。非如未發時之存養矣。况大文曰致曰極等工夫。已是着力之事也。胡氏力辨存心力行之說。似未免推粗入精之病矣。且三足字。恐於正義有害矣。後更思之。盖尊德性是存養之事。而以類分之則當屬於力行也。此大學誠正之皆屬於行之意也。然嘗觀近思錄編次。存養下方有力行。據此則存養與力行。些有分別。似不可直以存養爲力行也。胡氏之說。雖過於辨別。然似不可一向攻斥也。

第七節小註新安陳氏曰。引詩以證云云。

按正文。分言其言足以興。其默足以容。而繼之以引詩。則其曰旣明且哲。以保其身者。政所以證上文兩句之義也。陳氏以爲證無道默容一句。則似不合於經文之旨也。且曰子思有感於所逢之時云云。此則尤爲無據。大抵引詩之意。只是援證語默之道。而無一毫感傷之意。無乃陳氏於此有所未察耶。

第二十八章第二十九章兩章。雖是承上爲下不倍居上不驕而言。然中間便引孔子言及建天地俟聖人等語。則謂之人道者何也。

按吾說夏禮以下。只引孔子之言。以明爲下不倍之意也。本諸身以下。自是由敎而入者也。大抵由敎而入者。與所性而有者。其成功則一也。故雖有建天地俟聖人等語。然其始則有由敎所性之分焉。兩章之屬於人道。以無可疑矣。

第三十一章。曰如天如淵。第三十二章。曰其天其淵。章下註曰。前章言至聖之德。指小德之川流也。此章言至誠之道。指大德之敦化也。

按小德必曰德者。就聖人發用處言之。盖至聖之德。發見於外。而自他人見之。但見其如天如淵也。大德必曰道者。就裏面實理處言之。盖至誠之道。存主於內。而靜深有本。眞箇與天淵無間。故直曰其天其淵也。然則其曰德者。非爲小也。其曰道者。非爲大也。朱子所謂亦非二物者也。

第三十三章第二節無惡於志。章句猶言無愧於心。

嘗聞之師曰。章句訓志以心。則志與心不必分開說。而細推之。則心是普說。志是心之所之處。則經文之不曰心而曰志者。尤似襯貼矣。

第五節小註東陽許氏曰。自厚於恭敬。未嘗見於言動之間。第六節小註雲峰胡氏曰。不顯之德。卽未發之中。雙峰饒氏曰。上天之載。便是未發之中云云。

按此章。自存養省察之工。以至於不顯惟德。無聲臭之妙耳。其曰不顯無聲臭者。特以形容至德淵微幽深玄遠之意。非未發之謂也。今諸儒皆以未發之中當之。若然則致知之工。不足以當不顯無聲臭之妙耶。諸說頗可疑。

天道人道。

二十一章。自誠。先仁後知。以成德言也。自明。先知後仁。以進學言也。誠則明。明則誠。是成德與進學。更無分別。盖所謂成功則一也之義。勇也。

二十二章。惟天下至誠。是自誠明之誠。仁也。天道

二十三章。其次致曲。是自明誠之明。知也。人道

先言天道。後言人道者。承上章誠者天道。誠之者人道之次序言。盖揭示天道。使人以爲準則也。

二十四章。可以前知。是自誠明之明。知也。天道

二十五章。誠者自成。是自明誠之誠。仁也。人道

至此而釋自誠明自明誠之意盡矣。故下文言勇以結之。

二十六章。至誠無息。是誠則明。明則誠。勇也。天道

按章句曰。知之成功而一者勇也。盖用工者人道也。自然者天道也。人而能勇則與天爲一。故於此以天道終之歟。

二十七章。居上不驕。爲下不倍。人道

二十八章。承爲下不倍而言。人道

二十九章。承居上不驕而言。人道

此三章。疊言人道者。盖居上不驕。爲下不倍。自是人道。而其下二章。所以承不驕不倍而言。則文勢不得不疊言也。下三章疊言天道者。亦倣此。

居上不驕。爲下不倍。上下章先後之異者。何也。老先生答李宏仲書曰。後言居上不驕。則與其下極言至聖至誠經綸配天等。相接語順。止此盖此篇之旨。至此漸漸推極言之。居上不驕底道理。高於爲下不倍。故後言居上不驕。與下章極言天道處相接耳。

三十章。小德川流。大德敦化。天道

三十一章。承小德川流而言。天道

三十二章。承大德敦化而言。天道

或問小註先後互發。

按先後與互發。似是兩義。嘗觀二十六章第十節章句曰。不已則無間斷先後。又觀語類曰。或仁或義。或孝或弟。更互而發。合二說而推之則先後者。間斷之意。互發者。或仁或義或孝或悌之謂耶。

近思錄註疑往復說辨誠齋南公,梅隱趙公。有所論說。故先生作此以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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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卷無極而太極註。蔡節齋說。獨執夫太極。大本有所不識。

按太極圖解曰。卽陰陽而指其本體。不雜乎陰陽。據此則太極不離乎陰陽。而亦不雜乎陰陽。故能爲樞紐根柢矣。節齋於陰陽之外別有太極者。則斥之誠是也。而又以在陰陽之中者。爲不識大本。然則太極在何處可以爲樞紐根柢乎。究其語意則似是陰陽未生之前。所謂太極者能爲之主。而陰陽旣生之後。一切讓其權柄矣。其可乎哉。節齋之如是云云者。是本於上文主太極主陰陽之見矣。子皜於主太極主陰陽之說。獨爲辨破。而於此則無所論辨。或偶失照管耶。

太極動而生陽註愚謂條云云。

子希云葉氏之說。非以太極爲二氣之用。因器分定。故謂之體。又云朱子之引動靜無端。非言其二氣相推也。推此兩條說。似然矣。然就動靜陰陽大分而言。則流行一定。是橫說也。邵詩所謂用先體後。是竪說也。葉氏所以引邵詩者。雖曰只明其用行體立之意。而亦似未襯矣。子希於流行一定大分之中。又細分動靜陰陽而曰。橫說也得。竪說也得。謂以邵詩正合引用於流行一定之體用。葉氏之意若果如是。則何爲舍其大分之橫說。而必就其細分之竪說處。結之以邵詩乎。終是可疑。子希又以靜極復動。爲太極乘二氣而言。以下爲二氣包太極而言。此亦似未然。盖此節旣以太極作包頭說。則自動而生陽。至兩儀立焉。莫非太極之所爲也。今乃截其中間。一以爲太極之乘二氣。一以爲二氣之包太極。此勿論義理如何。雖文勢。似不如是。如何。

在物爲理。處物爲義。註理卽是義。

按伊川曰。在義爲理。葉註似本於此訓。然在物之理。處物之義。旣有體用之分。則葉氏之直曰理卽是義。恐涉如何。子希之疑之誠是也。且理義旣有體用之分。而此義字。專指其制事之宜。則其曰心之制。曰宜則在心。曰未免義外之訓。似不合引用於此註矣。子希雖曰在物之理。是處物爲義之張本故云云。而亦未見其精切矣。

醫書。言手足痿痺爲不仁。註天地萬物與我同體。心無私蔽則自然愛而公矣。所謂仁也。

子希云程子此條。統言仁者之心。爲博施濟衆之張本云云。按此說誠然矣。而其曰葉註正合於朱訓所謂惟其同體。所以無不愛之理則恐未然。夫泛看葉註則似與朱訓略近。而究其語意則逈然不同。朱子所謂惟其同體。所以無不愛云者。以其仁者之心廓然大公。周流通貫於天地萬物而無所不愛矣。非以是同體了方愛也。葉註則曰。天地萬物。與我同體。心無私蔽則自然愛而公矣。是愛由於同體也。其與愛不在同體上。自不屬同體之訓。果不相反乎。子希於朱訓。撤去頭尾。單指此句。而不論旨意之如何。但取其文句之近似。以爲與葉註相合。須可疑。子希又曰。所謂不是同體了方愛者。可證於下段己欲立以下云云。此說儘精矣。然觀子皜之說。只論葉氏之以同體言愛。以愛言仁之失。非辨其上下段註解之當不當也。如何。且朱子所謂不是同體了方愛。惟其同體。所以無不愛者。只是反復詳言其愛不在同體上說。而子希就其中。分其上下句。以惟其同體無不愛。爲正合於上段。以不是同體了方愛。可證於下段。又可疑。

生之爲性註。人之有生。是謂之性。

釋疑曰。此性字。乃氣質之性也。葉氏所謂理因具焉。是之謂性者。此以理言也。釋生之謂性。似不襯切。柳東巖釋疑辨曰。按朱子釋此段之義曰。人物旣生則卽此所禀以生之氣。天命之性有焉。此程子所以發明告子生之謂性之說。而以性則氣。氣則性者言之。葉氏之說。實本於此。恐不可非之也云云。子希云中庸註理亦賦焉之亦字。對上句而分別言之者也。此註因字。承上句而拖引說來者也云云。按東巖之訓旣如是。子希之論又如是。則釋疑之斥以專以理言之者。恐未知如何也。

人生而靜註。朱子曰。人生而靜。所謂在人曰性也。

按朱子解此一段有兩說。以不容說爲未發時。以纔說性爲已發時。又以不容說爲人物未生時。以纔說性爲人物已生後。此是答嚴時亨書而葉註之所引用者也。退溪又收入於節要中。則先輩於此兩說。其取舍之意可知也。

凡人說性不爲水也。註。繫辭曰。一陰一陽之謂道。有淺深也。

按朱子曰。所謂繼之者善也者。猶水流而就下也。此繼之者善。指發處而言也云云。又曰。易所謂繼之者善也。在性之先。此所謂繼之者善。在性之後。盖易以天道之流行者言。此以人性之發見者言。又曰。說水流而就下了。又說從淸濁處去。與就下不相續。又曰。所謂繼之者善。猶水流而就下也。皆水也。有流而至海。這是兩箇譬喩。此兩語當分作別段。不可連接看。大山答金道彥書曰。繼之者善。明道引而發明性之發見之實。與易傳本義自別。然性不可見。故就發見之善。以明性之本善。盖緣流而知源也。下文淸濁之喩。以明氣質昏明強弱之不同。以重釋性固善。惡亦不可不謂之性一段。東巖釋疑辨曰。按葉註。與朱子說不同。盖繼之者善。水流就下。朱子則以性發爲情處言之。葉氏則就天所賦人所受。中間過接上說。其論善惡亦然云云。子皜云水流就下。與流而至海。朱子分明說兩箇譬喩不相連續。而葉氏乃混而言之。全無分別云云。按朱子以下諸論。於兩箇譬喩則詳說。而於淸濁不同則未嘗有言。夫淸濁多少之分。固氣質之不齊。而其未遠甚遠之異。則何以取譬乎。愚欲以氣質習尙兼看。如何。

性出於天。註性本乎理。才本乎氣。

按本字之未穩。衆論皆然。當從之。至如註中所引朱子說。全條果在孟子章下。而其曰氣質之性是也者。似發明才之昏明強弱。猶是氣質之性也。非以性爲便是才也。然子皜之所以斥之者。有若認作葉氏之說。可疑。子希之所以救之者。又以才之昏明強弱。便爲性之強柔善惡。而才與性。專無分別。又可疑。

心生道註。心者人之生理。

子皜云朱子曰。天地生物之心是仁。未嘗直做人看。子希云此非謂就人之旣生而言其理也。只據人而推言其生出之理也。按詳葉註分段之意。則子希之論。亦似然矣。而律之以朱子之訓。則葉說終似未精矣。按語類問。上面心生道。莫是天地生物之心。下面惻隱之心。莫是指人所得天地之心以爲心。朱子曰。上面心生道也。全然做天底。也不得。理只是一箇渾然底。人與天地混合無間。又曰。有是心。斯具是形以生。是心乃屬天地。未屬我在。至下面各正性命則方是我底。故又曰。惻隱之心。人之生道也。據此則上面心生道云者。是統言人與天地混合無間底道理也。下文惻隱之心。方是指人之心而言也。假使葉氏之意直如子希之言。其遺了天地。但曰人之生理者。亦未知如何也。

二卷形旣生矣註云云。

葉氏。就七情中只以六情之相近者分類。而獨不言哀。又以愛爲近於欲。恐似未精。又以愛爲施於人而謂近於公。以欲爲本乎己而謂近於私。按以愛己之心愛人。則愛亦本乎己也。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則欲亦施於人也。葉說可疑。

論性不論氣註。二之則亦非矣。

愚亦平日以三項說。爲差勝矣。後攷語類。分明以二之爲指上兩句。故遂改前見。然直以孟子爲不是者。終是未安矣。今吳氏爲三項說。如是分曉。而與葉氏合攷之。義理誠無所害。而衛護孟子之意。亦在其中。

仁之道。爲仁註云云。

按伊川曰。世有以公爲心而慘刻不恤者。須公而有惻隱之心。此工夫却在人字上。盖人體之以公。方是仁。朱子曰。公則仁。私則不仁。未可便以公爲仁。須是體之以人。方是仁。有問人字只是指吾身而言。與中庸言仁者人也之人不同。不必重看。緊要在體字上。專言公則只虛空說着理。而不見其切於己。故必以身體之。然後我與理合而謂之仁。亦猶孟子合而言之道也。然公果如之何而體。如之何而謂之仁。亦不過克盡己私。至於此心豁然。瑩凈光潔徹表裏。純是天理之公。此體公之所以爲仁。朱子曰得之。註中若兼取此說則其義似備。

仁之用也註。恕者推於此。愛者及於彼。

子希所以爲說者。辯論浩博。界分明白。固未易究詰。然詳其旨意則似於葉註推於此之此字。認作己字。及於彼之彼字。認作人字。有此許多論說。然子皜所以致意者。不在人己字。在於彼此字也。按朱子曰。恕是從己流出。去及那物。愛是才調恁地。又曰。恕之所施。施其愛。據此則恕與愛。似不可分爲彼此而相對爲說也。朱子又以開溝比之恕。水流比之愛。又曰。愛如水之潤。恕如水之流。葉氏亦曰。恕則泉之流出。愛則泉之潤澤。夫開溝於此則水流於彼乎。抑隨其溝之壅蔽而開之。然後水便能流乎。且水泉纔流於此則潤澤便及於彼乎。抑隨其流之所及而潤澤便及物乎。子希云以那恕推那愛。豈謂以手推車。一齊及彼乎。此似然矣。然若如其說則恕只是在此。一番推了。則愛。如遊丸之自轉而便及於彼乎。愚意以爲恕是推己及人。而愛是恕之所推。則恕之所及。愛便及之。雖曰一齊及彼。恐無不可也。如何。子希又云推其愛之其字。不如那字。此亦然矣。然性理大全言推其愛者。非止一二。或者其與那。別無優劣耶。子希又於若不是恕去推。那愛也不能及物之訓。以恕去推爲句。觀於此兩句則或似然矣。而觀其全文則及物下。有也不能親親仁民愛物云云。又於愛字下加圈。詳其文勢與加圈之意。則似以推那愛爲句。然不敢質言。

謝顯道見伊川條。着工夫註。心無紛擾。乃進學之地。故又曰。恰好着工夫。

按葉氏所引朱子說。曰。只是下學之功都欠。故道恰好着工夫。退溪答黃仲擧書曰。發得太早處。非是着工夫處。因是回頭郤步。就平實田地上做活計。是恰好着工夫。據此則所謂着工夫。在下學處平實田地。而葉氏以心無紛擾。爲恰好着工夫。夫平論工夫則心無紛擾。然後可以着工夫。於此則伊川旣以何思何慮爲太早在。而註中便以心無紛擾。爲恰好着工夫。恐似未精。未知如何。

大其心條。孟子謂盡心則知性知天。註云云。

子皜云此以知性知天。爲在盡心之後。今集註乃晩年定論。愚於葉註。亦嘗疑之。恨不以學則不固之註。移入於此以爲例耳。

三卷。學者要自得。註云云。

子皜云朱子曰。易有箇陰陽。是有箇邪正。書有箇治亂。皆是路徑。伊川敎人看易。以王輔嗣,胡翼之,王介甫三人易解看。此是門庭云云。其所引證者甚詳備矣。

詩書載道之文。註卽道而推於用。

釋疑所謂。恐非推於用者。似涉如何。而子希所謂正欲推其用者。亦似未襯。愚意以爲詩書是載二帝三王之道。故曰載道之文。春秋是經世之大用。故曰聖人之用。如是說。未知如何。

學春秋亦善條義以上註云云。

大山曰。盖言權者。義也時也。葉註似未盡。子希云以時爲義以上者。果似好矣。實非處義之上。更有時措之地頭。愚亦平日看得以時爲義以上。而後見大山說。方自信矣。今見子希說。亦甚精矣。然於文勢則又似未然。如何。

四卷明道先生曰。學者全體此心。註全主宰。

釋義曰。全體此心。本謂以此心爲體也。註說未穩。東巖曰。釋疑之說。亦未知其爲穩。盖體字難說。只可輕接過。故朱子嘗解此曰。只是全得此心。不爲私欲汩沒。非是更有一心能體此心也。須如此說而後可無病敗。

分限。

釋疑。沙溪曰。心之分限乎。事之分限乎。愚意恐是心之分限也。東巖曰。心豈有分限。只是其人力量之分限也。故朱子嘗解此云隨自家力量應之。此訓恐不可易也。

孔子言仁註。

子皜云語類朱子曰。程子不是就經上說。是偶然摘此兩句。所以只說做敬。且就他這二句上。看其氣像是如何。又曰。程子之言。擧敬之極致而言也。又曰。亦須先見得箇意思。方謹獨以守之。觀此則葉註果似未穩。心經註東嘉說。大山亦有辨論。不須更提。論語小註新安說。雖非正意。然子希以爲色莊者戒。則不能無所取。此意亦好。至於雙峰說則其曰持敬之氣像。其曰人但見其出門使民等語。似與朱子說不類。而子希謂無甚倍於本意云。此則未可曉。子希又云葉註及此之此。指周旋中禮語。此固活看之法。然詳其語則亦未見其必然也。如何。

心要在腔子裏。註神明之舍。

子皜云首卷腔子註。腔子猶軀殼也。此卷腔子裏註。腔子猶所謂神明之舍。權淸臺云愚謂兩處註。皆當以軀殼言。語類有曰心在腔子裏。只是在心裏。子希云今曰常在軀殼內。則自然存在神明之舍。若必要在神舍則不免於躁迫紛絮者。恐有多少病在。無乃腔子本是軀殼之謂。而非指神明之舍也。然心在腔子者。是在神明者。而今曰則自然云。故謂有語病耶。且以在神舍者爲急迫。則似以在腔子者爲寬緩。而若有或在腔子。或在神舍之嫌。故亦謂有病耶。

閑邪則誠自存。主一則註云云。

子希云東西。指方所言。不偏於方所。故曰在中。彼此。指事物言。不逐於事物。故曰在內。此只是皆就靜上說。恐不必分屬動靜也。其言甚精。

大卛把捉不定。註云云。

子皜云把捉不定。由於不仁云云。子希云須先把得定。然後存心之熟。而仁可得矣云云。夫不仁之人。私勝慾肆。故固把捉不定。然把捉不定則乃此心不在安宅也。不在安宅者。其非不仁耶。性理大全。載程子此說全條。而不仁下。有去不仁則仁存六字。據此則所謂不仁者。似是指把捉不定也。苟去其把捉不定之弊。則仁乃存矣。若曰。以其不仁故把捉不定。則所謂去不仁者。更指何事歟。觀於文勢相承。則子希所謂才把捉不定時。已皆不仁者。儘精且切矣。如何。後見金直甫問曰。其心苟不仁則心德放失。所以有把捉不定之患。盖把捉不定。由於不仁。註說似以不仁由於把捉不定。可疑。大山答曰。葉註可疑。不易看得出。程子盖言把捉得定。無紛擾走作者。卽是仁底也。先輩之訓如是。故幷錄之。以俟知見之進。

橫渠先生曰。始學之要。註云云。

子皜云仁猶人之安宅也。以語類考之。朱子晩年說也。仁在內而爲主者。初年說也。葉氏合二說而一之。專不置優劣於其間。何也。子希刪改云。註中前說。卽朱子晩見也。後說乃其初說也。今註中却引初年未定之說而一之。恐未及考察云云。按子希所以修改者。尤爲精詳矣。

五卷。久而誠註。實理流行。動容周旋中禮。

子皜云朱子曰。制之於外。以安其內。其初如何便會自然。盖其主意。重在於視云云。子皜之論極明白。而子希所謂不應於視上遽說動容周旋中禮也者。儘有力於收刷上說矣。

動箴註。順理而動則安裕。從欲而動則危殆。守於爲也。造次俄頃而克念不忘。戰兢恐懼而自持不失。誠於思也。

子皜云語類曰。看文字。須是得箇骨子。大山曰。克念自持。皆當兼思爲。合內外看。方有味。柳東巖曰。蔡氏陳氏雖有此說。而上二句。旣不曾分屬。於下句却更分屬。似非文義。愚意則此箴首四句。是分言思與爲。順理以下。是合思與爲而統論之耳。子希云以四句皆爲統論看者。誠爲圓活矣。

八卷爲政須要有紀綱文章條。不獨親其親。註使人各親其親云云。

按論語集註則是擧賢之意。而葉氏以親親之道言之。與論語註意不同。

十卷遯之九三條註。御下之道云云。

子皜云東巖曰。上段懷小人之小人。指臣僕而言。下段待小人之小人。指憸邪之小人非程傳之意。子希云依註說。一例作臣僕看。而只將畜與待字。作兩項道理看。豈但曰不如是而已耶。按子希說固精矣。然若然則然字以下。只曰其所以待之不如是云。可也。何必特以君子小人爲言乎。且憸小固非有遯意。然如公孫弘移病免歸之類。亦可謂遯矣。觀其文句語脉。東巖說尤似精矣。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