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近窝先生文集
卷五
作者:柳栻
1929年
卷六

杂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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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疑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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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而篇章下注。程子曰。孝悌顺德也。又曰。德有本。

尝闻之师曰。下德字。合亲亲仁民而言也。本指孝悌也。

公冶长篇。子产有君子之道四章集注曰。庐井有伍之类。小注。九夫为井。使五家相保云云。

按孟子经界章第十四节小注。朱子曰云云。五五相连属。所以行不得那九一之法。又按周礼地官。小司徒之职。五伍五师之法。及于乡遂。四井四县之法。施于都鄙。据此则贡法当以五家相保。而今于庐井之法。亦曰有伍。可疑。

泰伯篇首章集注。泰伯不从。事见春秋传。

按此事。以逃荆蛮事。补入于小注。若如此注说。则是从也。非不从也。此注似不合。

曾子曰。以能问于不能章集注曰。义理之无穷。小注。该以能至若虚。不见物我之有间。小注。此谓犯而不较。

按义理有间。皆所以该五句。若以不见物我之有间。只谓犯而不较云尔。则界分虽若分明。而意味或反浅近。且以犯而不较。为物我之无间。则其上四句。是果物我无间乎。饶双峰所谓分言合言者。亦如明儒之见。恐似未然。

乡党篇集注。衣以裼裘小注。朱子曰。纯用兽皮而加里衣。如今之貂裘。

按加里衣之衣。似是承兽皮之衣。而只言裘之制度也。其曰衣以裼裘之衣。是缁衣素衣黄衣之衣也。以小注诸说观之。似是先着羔裘麑裘狐裘。乃以布为单衣而加于裘上者。即缁衣素衣黄衣耳。

颜渊篇动箴叶氏注。顺理而动云云。

按顺理惟危此二句。是緫论也。造次克念。是承上诚之于思而言也。战兢自持。是承上守之于为而言也。今叶氏以顺理。惟危为守于为也。造次。自持为诚于思也。恐似未然。

大山问。非礼勿视听言动。莫是不听淫声。不视恶色之意否。密庵答曰。非是。所谓非礼者。己之私也。发乎中者。有私己之心。应于外。便勿视听言动。此所谓克己也。如尔说。是在外者为非礼。乌在克己之意乎。

按淫声乱色。固是在彼。而自家有欲视听之心则便是非礼。而非礼者。乃是己之私也。便当制其己心。勿为视听者。非克己之私耶。如是言之。未知如何。

仲弓问仁章。

集注程子曰。谨独便是守之之法。小注饶氏及心经小注史氏所谓持敬之气像云云。特象恭色庄云。大山先生虽以为备一说而终觉未稳。盖动容周旋中礼。分明是圣人事也。才出门如见如承。而安能遽及于圣人地位耶。愚意以为如见如承。而如是做工则毕竟有这气像矣。若其守敬之法则只在于慎独也。如此观。未知如何。

子夏之门人小子章。

集注。愚按程子一条云。非谓末即是本。在此也。非谓之意。至于在此。或以为非谓之意。止于即是本。非也。

子张篇夫子之墙。宗庙百官。

夫子之道。自其全体范围而谓之墙。自其所造路迳而谓之门。就其里而精微邃奥者。可比于宗庙。灿然备具者。可比于百官。盖古者宫室之制。左宗庙。右社稷。前朝后市。外则周绕以墙。而通谓之宫。此章之旨。盖强而名之曰墙曰门曰宗庙曰百官。然必欲恁地排比。何者为墙。何者为门云云。则恐未免于牵合也。

孟子疑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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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惠王篇工师得大木章。

或曰。工师。比荐贤者。大木。比贤者。匠人斲以小之。比用贒者。按如是取比者。于胜任不胜任之意。似为衬贴。然窃恐未然。夫工师。比则贤者也。大木。比则贤者所学之大也。贤者之所学也大。则是贤者能胜其任也。匠人斲而小之。则是用贤者不胜其任也。如是取比则上下文理。无不贯通矣。若如或说则非但条目太多。而所谓荐贤者。于此章之意。似无着落矣。

公孙丑篇浩然章。语类李问。志至气次。曰。不是先后。不是大小。只是缓急。淳录又曰。志至气次。只是先后。德明录

按两说不同。未知何所适从。然淳录是己未庚申所闻。乃先生七十岁以后也。德明录是癸巳以后所闻。乃先生四十四岁也。恐当以晩年说为正。

第十五节小注。新安陈氏曰。集义则此气馁云云。双峰饶氏曰。二馁字之分。道义馁。气馁云云。

按上文集注曰。其体有不充。此节集注亦曰。其体有所不充云云。盖上下馁字。皆指体之不充也。今陈氏饶氏。或以气馁言之。或以道义馁言之。恐非朱子之意也。

同节小注双峰饶氏曰。先说气配义与道。体上无做工夫云云。

按道与义虽有体用之分。然体上做工夫之说。见于经传者非止一二。而今饶氏云云。恐似未然。

同节小注新安陈氏曰。是集义所生。非如彼耳云云。

按朱子曰。此气乃集义而自生于中云云。据此则是字分明指是气而言。而陈氏以为与非字相呼唤。可疑。

滕文公篇经界章。龙子曰。治地莫不善于贡云云。

余每疑所引龙子之言太张皇矣。偶见李陶庵讲义则曰。龙子之言。止于莫不善于贡。其下乃孟子说云云。观于集注。虽无明证。然陶庵说恐似然矣。然则莫不善于贡。吐当改以乀亽丷匚。末端吐亦当改以乀日五似好矣。

清台集曰。孟子好辩章集注。程子曰。杨氏为我。疑于义。墨氏兼爱。疑于仁。近思录辨异端条。明道先生曰。杨氏为我。疑于仁。墨氏兼爱。疑于义。两说皆出于程子。而二书所录不同。可疑。朱子答汪尚书书曰。杨朱。学为义者也而偏于为我。墨翟。学为仁者也而偏于兼爱。庆源辅氏曰。杨氏以为我为义。而非圣人所谓义。墨氏以兼爱为仁。而非圣人所谓仁。集诸说而观之。杨朱为义。墨翟为仁之说似是。金沙溪曰。仁义二字当换。详见孟子好辩章。叶注大误。

按疑仁疑义之说。程子前后之说不同。朱子辅氏之说。皆以兼爱为仁。为我为义。与孟子集注中程子说同。而清台以朱子辅氏说为是。愚尝妄有一说焉。古人以仁义多有交互说处。或以成己为仁。或以成物为仁。或以自守为义。或以及人为义。以此准之则杨墨所谓仁义。非吾所谓仁义。然兼爱为我处。亦可以互换说。则诸先生之说。皆可以通看耶。

告子篇一战胜齐。然且不可。小注新安陈氏曰。己骄敌怒祸方深。

愚意以下文观之。诸侯之地方百里者。古制也。今鲁有百里者五。则已非古制。而更欲用战求地。设使胜敌而取其地。揆以古制。尽不可也。陈氏以己骄敌怒祸方深。故为不可。似非孟子本意。

孔子欲以微罪行。

按集注所谓微罪者。似是君相之微罪。小注汪氏亦曰。膰肉不至。是君之微罪。而语类谓孔子之微罪。可疑。

尽心篇首章。

尽其心。知天矣。此言知也。存其心。事天也。此言行也。夭寿不贰。立命也。此緫结上两节也。夭寿不贰。是知也。修身以俟。是行也。故川沙丈于第一文知天矣。悬吐乀五。第二文立命也。悬吐乀匚

下篇尧舜性者章第二节。为生干禄正行三者。或曰。为生正行。非不好也。干禄亦如干禄岂弟之类也。不必作病看。下文行法俟命之君子则为生干禄正行也。此恐似未然。

按小注。或问曰。慎言语以正行。莫无害否。朱子曰。言语在所当慎。若有意以此而正行。便是有为而然也。窃详问者之意。盖三者之中。拣正行以问。则其以为生干禄为不好。可知也。其以正行为无害。故特举为问。而朱子答之如此。则三者皆不好。可知也。然则集注所谓有意于中。有意而为之。两个有为字。与上节集注有意利行字。不可一例看。而与下节集注非有所为而为者。同一义也。文字虽同。何可拘泥看乎。或曰。若以为生干禄正行。皆作病看。则于动容周旋中礼之圣人身上。非所可论也。此似然矣。然此节是粗浅说也。其曰非为生。非干禄。非正行云者。只是言圣人无所为而为之意也。非谓圣人非为此三者。而贤人便为此三者也。但有自然不自然之分。如是浅看。未知如何。

中庸记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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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文。杂于方寸之间。

下杂字。既是交糅参错之意。则上杂字。不必异看也。人心道心。错杂于方寸之间。而一危一微。难以辨别。故其下继以不知所以治之也。盖治之为言。治乱之意也。即此一治字。可知其杂于方寸者固是交糅参错之意也。

推本尧舜以来相传之意。质以平日所闻父师之言。

按推本相传之意。即首章十二章二十一章三十三章及凡章首无子曰字者是也。质以父师之言。即杂引孔子之言是也。

首章修道之谓教。或曰。道是当行之理。而修是品节之谓。则道不容品节也。只是因人气禀之不同者而品节之也云云。

按品者。等品也。节者。限节也。各有自然之品节。而惟其人之气禀不同。故于其隆杀等级之处。不能无差矣。是以。圣人因其道之自然之品节而品节之。然则非道本无限节等级之殊。而圣人旋安排品节也。只是循其道而品节焉而已矣。向所谓品节人之气禀者。似非本文之义也。

小注云峰胡氏曰。易曰一阴一阳之谓道。各具一太极也。

按一阴一阳之谓道者。是就天道流行处说。率性之谓道者。是就人物当行处说。道无二致。而所就而言者自不同也。胡氏乃反浑合言之。而又分䟽于先言后言者。此固可疑。且以天道论之。则阴为体阳为用。而继之者善。属阳一边也。成之者性。属阴一边也。以统体各具论之。则统体为体。各具为用也。以此而分属于天道。则成性当为统体。继善当为各具者。似无可疑矣。大抵以天与物对言。则造化流行者是统体。而人物成性者是各具也。专就天道言。则流行者是各具。而成性者是统体也。统体各具之义。亦不可拘泥看也。

第三节小注。双峯饶氏曰。见与显。皆指此道。

意谓见与显。兼指善恶而言。则善固是道也。而不善亦可谓之道乎。反复而不能无疑矣。及见退陶先生所论。以饶说为未然。

第五节章句。戒惧而约之。

先辈多以此章句为兼动静说。以自戒惧而约之为一层。以至静之中以下为一层。而后之主其说者。以或问中自其不睹不闻之前之前字为据。以为不睹不闻之前。即所睹所闻之时也。遂以自字为自睹闻而来戒惧为初静之时。又以至静之中为直是不睹闻之时也。遂以自戒惧而约之。至于其守不失。为兼动静说。此盖本于第二节兼动静之意也。然第二节之兼动静。固是朱子之意。而此章句之兼动静。似非本义也。盖此章句。只是释中和者也。自戒惧而约之。至其守不失。分明释致中也。此非静时工夫乎。自谨独而精之。至无适不然。分明释致和也。此非动时工夫乎。自戒惧以下。说静时工夫。谨独以下。说动时工夫。文势语意。井井相对。则不应方说静时工夫而兼说动时工夫。

约之。管窥记疑

自所睹闻处。以至不睹闻处。此条已有子皓定论。不必更提。且约字之义。以约礼之约字观之。则彼所谓约。即束此心之谓也。此所谓约。亦束此心之谓也。盖收敛此心。不容放出。则大本自然立矣。

或曰。以序文之例观之。则当曰戒惧而一之。而今曰约之何也。

按一字是下工于此心已发之后也。约者是做工于此心未发之前也。朱子下语之审。各有攸当也。

或曰。无所偏倚。无少差谬。所与少亦可互换言之也。

按或问曰。所以戒谨恐惧者愈严愈敬。以至于无一毫偏倚。小注云峯胡氏曰。至静之中。无少偏倚。以此观之则所与少亦可互换言之。不为无据。

吾之心吾之气。

按中是未发之大本。而具于是心。故于中必曰心。和是已发之达道。而乘气流行。故于和必曰气耶。

章下注。

按道之本原出于天而不可易。其实体备于己而不可离。此皆指首三句也。次言存养省察之要。此皆指第二节及第三节也。今明儒以道不可离。可离非道二句。悬注于不可离之下。其意不过曰第二节有不可离可离之二离字。故如此悬注。然实不知首三句皆是备于己不可离之意也。

第二章章句曰。中庸者。不偏不倚无过不及而平常之理。下章章句曰。过则失中。不及则未至云云。

按此章是悬空说中庸道理。故备言不偏不倚无过不及平常之理。下章是指众人之鲜能者而言。故只言过与不及。盖责之以能知能行之意也。不必遽及于不偏不倚也。

第三章章句。论语无能字。

窃谓论语。指其有中庸之德之人而言也。其无能字者。以其有中庸之德之民者鲜矣之意也。此章则指其中庸之道而言也。其有能字者。以其民之能于中庸之道者鲜矣之意也。

第四章小注。双峰饶氏曰。缘天下之人皆不知此。夫子所以有此叹。

盖推说则天下之人。不知知行之相仍。故有此过不及。而道自不明不行矣。然夫子此叹。实由于道之不明不行。而交互说去。使人易以晓得也。非为天下人不知而发也。饶氏之说。无乃太丁宁乎。

第二节鲜能知味。管窥记疑

飮食。譬则日用常行也。味。譬则道也。此政所谓百姓日用而不知者也。

第八章得一善则拳拳服膺。管窥记疑

按得一善拳拳服膺者。乃所以万善咸备也。今曰。得一善者。是吾万善中之一事云尔。则在我之善。何必曰得也。咸备之善。又何曰择也。

第三节君子依乎中庸。

按此篇之内。多言君子。而或有泛称者焉。或有以成德称之者焉。夫以成德称之。而与圣人无别者。如此章君子依乎中庸。惟圣者能之之类是也。又以成德称之。而与圣人有别者。如二十七章大哉圣人之道。故君子尊德性之类是也。

小注双峰饶氏云云。

饶氏曰。君子之依乎中庸。未见其为难。遁世不见知而不悔。方是难处。然则依乎中庸者。不足为圣人。而中庸之外。又有别件高远者。是遁世不悔之事。而惟圣者能之欤。

小注新安陈氏曰。依乎中庸。智仁兼尽。不见知而不悔。不待勇而裕如云云。

按知仁勇虽是三事。而亦非判然不相通者也。勇者。只是勇于仁知也。仁知之外。更别无勇。故朱子曰。知足以及之云云。仁不足以守之云云。据此则依乎中庸一句上。可以兼看知仁勇。遁世不悔一句上。亦可以兼看知仁勇。而陈氏以勇专属于遁世不悔一句。其义似非的确矣。

小注新安陈氏曰。以天地之无私。而生成之物。或有偏而不均云云。

盖天覆而不能载。地载而不能覆。天生而不能成。地成而不能生者。是为偏也。而陈氏以生成之物或有偏而不均者为偏。似非朱子之意也。

第十四章末节小注陈氏曰。是亦不愿乎其外之意。

按此章首言素其位不愿外。作包头说。其下以此两意逐节发明。而至于末节章句。亦曰以结上文之意云尔。则不应遗了素其位而只结不愿外之意也。陈说可疑。

第十六章。鬼神是气耶。抑理耶。

按鬼神。毕竟形而下者也。然气外无理。理外无气。故于此章特言鬼神。则理在其中。似不必苦苦分理气也。

第二节。视之而不见。听之而不闻。

盖气有精微处。有显明处。视不见听不闻。是鬼神之精微处也。体物不可遗。是鬼神之显明处也。此皆指气而言。然章下注曰。不见不闻隐也体物如在。费也。隐也费也。俱是理也。则不见不闻之中。自有所以然之理者。是隐也。体物如在之中。自有所当然之理者。是费也。此鬼神之所以兼理气者也。故朱子曰。有是理。便有是气。有是气。便有是理。正得鬼神之义也。

第十七章第五节。大德必受命。管窥记疑

盖孔子之不得寿位。惟其所处之地。与其所遇之时使然也。若夫清明之气。则与尧舜同一圣人也。为圣人不异。则其所以做事动人者。岂有彼此之异哉。且以已验者观之。为政三月鲁大治。则绥来过化之妙。固何让于二年成邑。三年成都之效耶。若夫匡人桓魋之厄。自是倘来之事也。虽使尧舜。穷而在下。亦所难免也。又何损于孔子之大德乎。

第二十章第四节章句曰。元者善之长也。第五节章句曰。恻怛慈爱云云。

按语类。以修道以仁。为专言之仁。仁者人也。为偏言之仁。据此而反复乎章句。则其曰天地生物之心者。直指仁之最初源头处而言也。其曰元者善之长者。含包义礼智而言也。其曰恻怛慈爱者。只指仁之德而对义礼智而言也。上下章句。训仁虽不同。而各当乎本文之义。

仁者。天地生物之心而人得以生者。

尝闻之师曰。此处训仁。与他不同。而必添入人字者。照应下文仁者人之人字。

第五节。此则亲亲在尊贤之先。下言九经之尊贤。在亲亲之先。

窃谓论仁义则亲亲在尊贤之先。若言行之之序。则必尊贤得师。讲明义理。然后可以尽亲亲之道。故尊贤在亲亲之先。

第七节章句曰。一则诚而已矣。其下十四节章句曰。一者诚也。

按而已矣者。竭尽而无馀之辞。盖诚是诚实此三者。而程子亦曰。三者之外。更别无诚。此可见诚与德更无分别也。所以章句特下而已字也。若夫九经是事也。以此诚心去做九经。则诚与九经。些有分别也。所以必曰一者诚也。

第九节知耻近乎勇。小注舜人也。我亦人也。

按九思集曰。朱子之意。非谓为此言者是近乎勇之人也。特言知耻若如此语之为。则进学不得不勇云尔。此等处当活看云云。愚于平日见解亦如此。今见此书。甚为契合。

第十节章句。以结上文修身之意。管窥记疑。

此章大旨。盖以修身为本。故章句先论修身。其下历叙达道达德而遂及于三近。以结修身之意。盖三近者。入德之方而修身之最初阶级也。三近虽不及于三德。而其勇亦足以向上。则以此为修身之结语者。文义与文势然也。其曰修身二字未暇着得者。未知于文义如何。

第十七节。经文先言不勉而后言不思。章句先释不思以后释不勉。樗翁曰。经文。隐然有自诚明之意。章句。隐然有生知安行之意。俱是圣人事也云云。九思翁曰。文势不得不如此云云。

按章句上段不待思勉云者。文势不得不如此。若曰不待勉思云尔。则似不成文字矣。若乃下段则非正释经文也。只是论断处。故毕竟以知先于行之意。而不思在于不勉之前也。此则似非特文势然也。

第二十三章章句。必自善端发见之偏。管窥记疑。

按善端之发。极多般样。以气质上论。则如程夫子所谓或仁或义或孝或弟者。是偏也。以事物上论。则如齐宣王之能于爱物而不能于仁民者。是偏也。然则其曰偏者。是指所厚处发者也。非指所薄处发者也。今曰小亦偏云者。似与章句之意不同矣。

第二十五章。

诚者自成。是悬空说。而道自道。是就行道人上说。然合三节而统论。则诚者自成而道自道。皆是悬空说也。诚者物之终始以下。是以成己言也。诚者非自成己而已以下。是以成物言也。时措之宜云者。是合成己成物而言也。此意亦不可不知也。

第一节小注。云峰胡氏曰。诚以心言本也。全为人之所当自行者而言。

按朱子分明说诚者自成。是悬空说。而道自道。是就人上说云云。且章句诚以心言。是承上物之所以自成而言也。道以理言。是承上人之所当自行而言也。今乃合诚以心言。道以理言。而谓之专为人之所当自行者而言。似与朱子之说不类矣。

第三节章句。仁者体之存。知者用之行。

尝闻之师曰。此体字。指诚之体也。此用字。指诚之用也。

小注新安陈氏曰。诚本自成己云云。

按正文曰。诚者。非自成己而已也。所以成物也云尔。则诚本是成己成物者也。故章句以体用释之。又云无内外之殊。而今陈氏所谓诚本自成己。本自道于己。实有诸己。躬行于己等说。无不专主于成己。而无一毫成物之意。非但语意之伤于急迫。似失本文之旨矣。

第二十六章第四节悠久。

盖悠是上文悠远之悠字。是验于外者也。久是上文不息则久之久字。是常于中者也。故于此合而言之曰悠久者。所以兼内外之意也。章句乃以悠久即悠远。何也。窃以意推之。此节即承上文悠远之意。而变远言久者。以见其著于外者是由于内也。所以兼内外而言。然其主意则实指其著于外者言。故章句曰。悠久即悠远也。于此活看可也。

小注双峰饶氏曰。悠久是指外面底。

按章句曰。兼内外而言之也。潘氏小注亦曰。久是久于内。悠是久于外云。则悠久之兼内外。不啻丁宁。而今曰。久字指诚而言。是在内。悠久。指功用而言。又曰。悠久是指外面底。此与章句之意似相背矣。

章下注虚三字。

四大支章下注。皆连书其外皆虚二字为例。而独于此章章下注。虚三字。何也。或曰。第一节二节及六节。与大支相类。不必识别。第三节无章下注。无可表者。独四节易与他章相混。故特以表之。此说似不悖义。故聊以记之。

第二十七章第六节小注云峯胡氏云云。

章句曰。所以存心。又曰。存心之属云者。只取其义例之相近。非如未发时之存养矣。况大文曰致曰极等工夫。已是着力之事也。胡氏力辨存心力行之说。似未免推粗入精之病矣。且三足字。恐于正义有害矣。后更思之。盖尊德性是存养之事。而以类分之则当属于力行也。此大学诚正之皆属于行之意也。然尝观近思录编次。存养下方有力行。据此则存养与力行。些有分别。似不可直以存养为力行也。胡氏之说。虽过于辨别。然似不可一向攻斥也。

第七节小注新安陈氏曰。引诗以证云云。

按正文。分言其言足以兴。其默足以容。而继之以引诗。则其曰既明且哲。以保其身者。政所以证上文两句之义也。陈氏以为证无道默容一句。则似不合于经文之旨也。且曰子思有感于所逢之时云云。此则尤为无据。大抵引诗之意。只是援证语默之道。而无一毫感伤之意。无乃陈氏于此有所未察耶。

第二十八章第二十九章两章。虽是承上为下不倍居上不骄而言。然中间便引孔子言及建天地俟圣人等语。则谓之人道者何也。

按吾说夏礼以下。只引孔子之言。以明为下不倍之意也。本诸身以下。自是由教而入者也。大抵由教而入者。与所性而有者。其成功则一也。故虽有建天地俟圣人等语。然其始则有由教所性之分焉。两章之属于人道。以无可疑矣。

第三十一章。曰如天如渊。第三十二章。曰其天其渊。章下注曰。前章言至圣之德。指小德之川流也。此章言至诚之道。指大德之敦化也。

按小德必曰德者。就圣人发用处言之。盖至圣之德。发见于外。而自他人见之。但见其如天如渊也。大德必曰道者。就里面实理处言之。盖至诚之道。存主于内。而静深有本。真个与天渊无间。故直曰其天其渊也。然则其曰德者。非为小也。其曰道者。非为大也。朱子所谓亦非二物者也。

第三十三章第二节无恶于志。章句犹言无愧于心。

尝闻之师曰。章句训志以心。则志与心不必分开说。而细推之。则心是普说。志是心之所之处。则经文之不曰心而曰志者。尤似衬贴矣。

第五节小注东阳许氏曰。自厚于恭敬。未尝见于言动之间。第六节小注云峰胡氏曰。不显之德。即未发之中。双峰饶氏曰。上天之载。便是未发之中云云。

按此章。自存养省察之工。以至于不显惟德。无声臭之妙耳。其曰不显无声臭者。特以形容至德渊微幽深玄远之意。非未发之谓也。今诸儒皆以未发之中当之。若然则致知之工。不足以当不显无声臭之妙耶。诸说颇可疑。

天道人道。

二十一章。自诚。先仁后知。以成德言也。自明。先知后仁。以进学言也。诚则明。明则诚。是成德与进学。更无分别。盖所谓成功则一也之义。勇也。

二十二章。惟天下至诚。是自诚明之诚。仁也。天道

二十三章。其次致曲。是自明诚之明。知也。人道

先言天道。后言人道者。承上章诚者天道。诚之者人道之次序言。盖揭示天道。使人以为准则也。

二十四章。可以前知。是自诚明之明。知也。天道

二十五章。诚者自成。是自明诚之诚。仁也。人道

至此而释自诚明自明诚之意尽矣。故下文言勇以结之。

二十六章。至诚无息。是诚则明。明则诚。勇也。天道

按章句曰。知之成功而一者勇也。盖用工者人道也。自然者天道也。人而能勇则与天为一。故于此以天道终之欤。

二十七章。居上不骄。为下不倍。人道

二十八章。承为下不倍而言。人道

二十九章。承居上不骄而言。人道

此三章。叠言人道者。盖居上不骄。为下不倍。自是人道。而其下二章。所以承不骄不倍而言。则文势不得不叠言也。下三章叠言天道者。亦仿此。

居上不骄。为下不倍。上下章先后之异者。何也。老先生答李宏仲书曰。后言居上不骄。则与其下极言至圣至诚经纶配天等。相接语顺。止此盖此篇之旨。至此渐渐推极言之。居上不骄底道理。高于为下不倍。故后言居上不骄。与下章极言天道处相接耳。

三十章。小德川流。大德敦化。天道

三十一章。承小德川流而言。天道

三十二章。承大德敦化而言。天道

或问小注先后互发。

按先后与互发。似是两义。尝观二十六章第十节章句曰。不已则无间断先后。又观语类曰。或仁或义。或孝或弟。更互而发。合二说而推之则先后者。间断之意。互发者。或仁或义或孝或悌之谓耶。

近思录注疑往复说辨诚斋南公,梅隐赵公。有所论说。故先生作此以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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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卷无极而太极注。蔡节斋说。独执夫太极。大本有所不识。

按太极图解曰。即阴阳而指其本体。不杂乎阴阳。据此则太极不离乎阴阳。而亦不杂乎阴阳。故能为枢纽根柢矣。节斋于阴阳之外别有太极者。则斥之诚是也。而又以在阴阳之中者。为不识大本。然则太极在何处可以为枢纽根柢乎。究其语意则似是阴阳未生之前。所谓太极者能为之主。而阴阳既生之后。一切让其权柄矣。其可乎哉。节斋之如是云云者。是本于上文主太极主阴阳之见矣。子皓于主太极主阴阳之说。独为辨破。而于此则无所论辨。或偶失照管耶。

太极动而生阳注愚谓条云云。

子希云叶氏之说。非以太极为二气之用。因器分定。故谓之体。又云朱子之引动静无端。非言其二气相推也。推此两条说。似然矣。然就动静阴阳大分而言。则流行一定。是横说也。邵诗所谓用先体后。是竖说也。叶氏所以引邵诗者。虽曰只明其用行体立之意。而亦似未衬矣。子希于流行一定大分之中。又细分动静阴阳而曰。横说也得。竖说也得。谓以邵诗正合引用于流行一定之体用。叶氏之意若果如是。则何为舍其大分之横说。而必就其细分之竖说处。结之以邵诗乎。终是可疑。子希又以静极复动。为太极乘二气而言。以下为二气包太极而言。此亦似未然。盖此节既以太极作包头说。则自动而生阳。至两仪立焉。莫非太极之所为也。今乃截其中间。一以为太极之乘二气。一以为二气之包太极。此勿论义理如何。虽文势。似不如是。如何。

在物为理。处物为义。注理即是义。

按伊川曰。在义为理。叶注似本于此训。然在物之理。处物之义。既有体用之分。则叶氏之直曰理即是义。恐涉如何。子希之疑之诚是也。且理义既有体用之分。而此义字。专指其制事之宜。则其曰心之制。曰宜则在心。曰未免义外之训。似不合引用于此注矣。子希虽曰在物之理。是处物为义之张本故云云。而亦未见其精切矣。

医书。言手足痿痹为不仁。注天地万物与我同体。心无私蔽则自然爱而公矣。所谓仁也。

子希云程子此条。统言仁者之心。为博施济众之张本云云。按此说诚然矣。而其曰叶注正合于朱训所谓惟其同体。所以无不爱之理则恐未然。夫泛看叶注则似与朱训略近。而究其语意则迥然不同。朱子所谓惟其同体。所以无不爱云者。以其仁者之心廓然大公。周流通贯于天地万物而无所不爱矣。非以是同体了方爱也。叶注则曰。天地万物。与我同体。心无私蔽则自然爱而公矣。是爱由于同体也。其与爱不在同体上。自不属同体之训。果不相反乎。子希于朱训。撤去头尾。单指此句。而不论旨意之如何。但取其文句之近似。以为与叶注相合。须可疑。子希又曰。所谓不是同体了方爱者。可证于下段己欲立以下云云。此说尽精矣。然观子皓之说。只论叶氏之以同体言爱。以爱言仁之失。非辨其上下段注解之当不当也。如何。且朱子所谓不是同体了方爱。惟其同体。所以无不爱者。只是反复详言其爱不在同体上说。而子希就其中。分其上下句。以惟其同体无不爱。为正合于上段。以不是同体了方爱。可证于下段。又可疑。

生之为性注。人之有生。是谓之性。

释疑曰。此性字。乃气质之性也。叶氏所谓理因具焉。是之谓性者。此以理言也。释生之谓性。似不衬切。柳东岩释疑辨曰。按朱子释此段之义曰。人物既生则即此所禀以生之气。天命之性有焉。此程子所以发明告子生之谓性之说。而以性则气。气则性者言之。叶氏之说。实本于此。恐不可非之也云云。子希云中庸注理亦赋焉之亦字。对上句而分别言之者也。此注因字。承上句而拖引说来者也云云。按东岩之训既如是。子希之论又如是。则释疑之斥以专以理言之者。恐未知如何也。

人生而静注。朱子曰。人生而静。所谓在人曰性也。

按朱子解此一段有两说。以不容说为未发时。以才说性为已发时。又以不容说为人物未生时。以才说性为人物已生后。此是答严时亨书而叶注之所引用者也。退溪又收入于节要中。则先辈于此两说。其取舍之意可知也。

凡人说性不为水也。注。系辞曰。一阴一阳之谓道。有浅深也。

按朱子曰。所谓继之者善也者。犹水流而就下也。此继之者善。指发处而言也云云。又曰。易所谓继之者善也。在性之先。此所谓继之者善。在性之后。盖易以天道之流行者言。此以人性之发见者言。又曰。说水流而就下了。又说从清浊处去。与就下不相续。又曰。所谓继之者善。犹水流而就下也。皆水也。有流而至海。这是两个譬喩。此两语当分作别段。不可连接看。大山答金道彦书曰。继之者善。明道引而发明性之发见之实。与易传本义自别。然性不可见。故就发见之善。以明性之本善。盖缘流而知源也。下文清浊之喩。以明气质昏明强弱之不同。以重释性固善。恶亦不可不谓之性一段。东岩释疑辨曰。按叶注。与朱子说不同。盖继之者善。水流就下。朱子则以性发为情处言之。叶氏则就天所赋人所受。中间过接上说。其论善恶亦然云云。子皓云水流就下。与流而至海。朱子分明说两个譬喩不相连续。而叶氏乃混而言之。全无分别云云。按朱子以下诸论。于两个譬喩则详说。而于清浊不同则未尝有言。夫清浊多少之分。固气质之不齐。而其未远甚远之异。则何以取譬乎。愚欲以气质习尚兼看。如何。

性出于天。注性本乎理。才本乎气。

按本字之未稳。众论皆然。当从之。至如注中所引朱子说。全条果在孟子章下。而其曰气质之性是也者。似发明才之昏明强弱。犹是气质之性也。非以性为便是才也。然子皓之所以斥之者。有若认作叶氏之说。可疑。子希之所以救之者。又以才之昏明强弱。便为性之强柔善恶。而才与性。专无分别。又可疑。

心生道注。心者人之生理。

子皓云朱子曰。天地生物之心是仁。未尝直做人看。子希云此非谓就人之既生而言其理也。只据人而推言其生出之理也。按详叶注分段之意。则子希之论。亦似然矣。而律之以朱子之训。则叶说终似未精矣。按语类问。上面心生道。莫是天地生物之心。下面恻隐之心。莫是指人所得天地之心以为心。朱子曰。上面心生道也。全然做天底。也不得。理只是一个浑然底。人与天地混合无间。又曰。有是心。斯具是形以生。是心乃属天地。未属我在。至下面各正性命则方是我底。故又曰。恻隐之心。人之生道也。据此则上面心生道云者。是统言人与天地混合无间底道理也。下文恻隐之心。方是指人之心而言也。假使叶氏之意直如子希之言。其遗了天地。但曰人之生理者。亦未知如何也。

二卷形既生矣注云云。

叶氏。就七情中只以六情之相近者分类。而独不言哀。又以爱为近于欲。恐似未精。又以爱为施于人而谓近于公。以欲为本乎己而谓近于私。按以爱己之心爱人。则爱亦本乎己也。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则欲亦施于人也。叶说可疑。

论性不论气注。二之则亦非矣。

愚亦平日以三项说。为差胜矣。后考语类。分明以二之为指上两句。故遂改前见。然直以孟子为不是者。终是未安矣。今吴氏为三项说。如是分晓。而与叶氏合考之。义理诚无所害。而卫护孟子之意。亦在其中。

仁之道。为仁注云云。

按伊川曰。世有以公为心而惨刻不恤者。须公而有恻隐之心。此工夫却在人字上。盖人体之以公。方是仁。朱子曰。公则仁。私则不仁。未可便以公为仁。须是体之以人。方是仁。有问人字只是指吾身而言。与中庸言仁者人也之人不同。不必重看。紧要在体字上。专言公则只虚空说着理。而不见其切于己。故必以身体之。然后我与理合而谓之仁。亦犹孟子合而言之道也。然公果如之何而体。如之何而谓之仁。亦不过克尽己私。至于此心豁然。莹净光洁彻表里。纯是天理之公。此体公之所以为仁。朱子曰得之。注中若兼取此说则其义似备。

仁之用也注。恕者推于此。爱者及于彼。

子希所以为说者。辩论浩博。界分明白。固未易究诘。然详其旨意则似于叶注推于此之此字。认作己字。及于彼之彼字。认作人字。有此许多论说。然子皓所以致意者。不在人己字。在于彼此字也。按朱子曰。恕是从己流出。去及那物。爱是才调恁地。又曰。恕之所施。施其爱。据此则恕与爱。似不可分为彼此而相对为说也。朱子又以开沟比之恕。水流比之爱。又曰。爱如水之润。恕如水之流。叶氏亦曰。恕则泉之流出。爱则泉之润泽。夫开沟于此则水流于彼乎。抑随其沟之壅蔽而开之。然后水便能流乎。且水泉才流于此则润泽便及于彼乎。抑随其流之所及而润泽便及物乎。子希云以那恕推那爱。岂谓以手推车。一齐及彼乎。此似然矣。然若如其说则恕只是在此。一番推了。则爱。如游丸之自转而便及于彼乎。愚意以为恕是推己及人。而爱是恕之所推。则恕之所及。爱便及之。虽曰一齐及彼。恐无不可也。如何。子希又云推其爱之其字。不如那字。此亦然矣。然性理大全言推其爱者。非止一二。或者其与那。别无优劣耶。子希又于若不是恕去推。那爱也不能及物之训。以恕去推为句。观于此两句则或似然矣。而观其全文则及物下。有也不能亲亲仁民爱物云云。又于爱字下加圈。详其文势与加圈之意。则似以推那爱为句。然不敢质言。

谢显道见伊川条。着工夫注。心无纷扰。乃进学之地。故又曰。恰好着工夫。

按叶氏所引朱子说。曰。只是下学之功都欠。故道恰好着工夫。退溪答黄仲举书曰。发得太早处。非是着工夫处。因是回头郤步。就平实田地上做活计。是恰好着工夫。据此则所谓着工夫。在下学处平实田地。而叶氏以心无纷扰。为恰好着工夫。夫平论工夫则心无纷扰。然后可以着工夫。于此则伊川既以何思何虑为太早在。而注中便以心无纷扰。为恰好着工夫。恐似未精。未知如何。

大其心条。孟子谓尽心则知性知天。注云云。

子皓云此以知性知天。为在尽心之后。今集注乃晩年定论。愚于叶注。亦尝疑之。恨不以学则不固之注。移入于此以为例耳。

三卷。学者要自得。注云云。

子皓云朱子曰。易有个阴阳。是有个邪正。书有个治乱。皆是路径。伊川教人看易。以王辅嗣,胡翼之,王介甫三人易解看。此是门庭云云。其所引证者甚详备矣。

诗书载道之文。注即道而推于用。

释疑所谓。恐非推于用者。似涉如何。而子希所谓正欲推其用者。亦似未衬。愚意以为诗书是载二帝三王之道。故曰载道之文。春秋是经世之大用。故曰圣人之用。如是说。未知如何。

学春秋亦善条义以上注云云。

大山曰。盖言权者。义也时也。叶注似未尽。子希云以时为义以上者。果似好矣。实非处义之上。更有时措之地头。愚亦平日看得以时为义以上。而后见大山说。方自信矣。今见子希说。亦甚精矣。然于文势则又似未然。如何。

四卷明道先生曰。学者全体此心。注全主宰。

释义曰。全体此心。本谓以此心为体也。注说未稳。东岩曰。释疑之说。亦未知其为稳。盖体字难说。只可轻接过。故朱子尝解此曰。只是全得此心。不为私欲汩没。非是更有一心能体此心也。须如此说而后可无病败。

分限。

释疑。沙溪曰。心之分限乎。事之分限乎。愚意恐是心之分限也。东岩曰。心岂有分限。只是其人力量之分限也。故朱子尝解此云随自家力量应之。此训恐不可易也。

孔子言仁注。

子皓云语类朱子曰。程子不是就经上说。是偶然摘此两句。所以只说做敬。且就他这二句上。看其气像是如何。又曰。程子之言。举敬之极致而言也。又曰。亦须先见得个意思。方谨独以守之。观此则叶注果似未稳。心经注东嘉说。大山亦有辨论。不须更提。论语小注新安说。虽非正意。然子希以为色庄者戒。则不能无所取。此意亦好。至于双峰说则其曰持敬之气像。其曰人但见其出门使民等语。似与朱子说不类。而子希谓无甚倍于本意云。此则未可晓。子希又云叶注及此之此。指周旋中礼语。此固活看之法。然详其语则亦未见其必然也。如何。

心要在腔子里。注神明之舍。

子皓云首卷腔子注。腔子犹躯壳也。此卷腔子里注。腔子犹所谓神明之舍。权清台云愚谓两处注。皆当以躯壳言。语类有曰心在腔子里。只是在心里。子希云今曰常在躯壳内。则自然存在神明之舍。若必要在神舍则不免于躁迫纷絮者。恐有多少病在。无乃腔子本是躯壳之谓。而非指神明之舍也。然心在腔子者。是在神明者。而今曰则自然云。故谓有语病耶。且以在神舍者为急迫。则似以在腔子者为宽缓。而若有或在腔子。或在神舍之嫌。故亦谓有病耶。

闲邪则诚自存。主一则注云云。

子希云东西。指方所言。不偏于方所。故曰在中。彼此。指事物言。不逐于事物。故曰在内。此只是皆就静上说。恐不必分属动静也。其言甚精。

大卛把捉不定。注云云。

子皓云把捉不定。由于不仁云云。子希云须先把得定。然后存心之熟。而仁可得矣云云。夫不仁之人。私胜欲肆。故固把捉不定。然把捉不定则乃此心不在安宅也。不在安宅者。其非不仁耶。性理大全。载程子此说全条。而不仁下。有去不仁则仁存六字。据此则所谓不仁者。似是指把捉不定也。苟去其把捉不定之弊。则仁乃存矣。若曰。以其不仁故把捉不定。则所谓去不仁者。更指何事欤。观于文势相承。则子希所谓才把捉不定时。已皆不仁者。尽精且切矣。如何。后见金直甫问曰。其心苟不仁则心德放失。所以有把捉不定之患。盖把捉不定。由于不仁。注说似以不仁由于把捉不定。可疑。大山答曰。叶注可疑。不易看得出。程子盖言把捉得定。无纷扰走作者。即是仁底也。先辈之训如是。故幷录之。以俟知见之进。

横渠先生曰。始学之要。注云云。

子皓云仁犹人之安宅也。以语类考之。朱子晩年说也。仁在内而为主者。初年说也。叶氏合二说而一之。专不置优劣于其间。何也。子希删改云。注中前说。即朱子晩见也。后说乃其初说也。今注中却引初年未定之说而一之。恐未及考察云云。按子希所以修改者。尤为精详矣。

五卷。久而诚注。实理流行。动容周旋中礼。

子皓云朱子曰。制之于外。以安其内。其初如何便会自然。盖其主意。重在于视云云。子皓之论极明白。而子希所谓不应于视上遽说动容周旋中礼也者。尽有力于收刷上说矣。

动箴注。顺理而动则安裕。从欲而动则危殆。守于为也。造次俄顷而克念不忘。战兢恐惧而自持不失。诚于思也。

子皓云语类曰。看文字。须是得个骨子。大山曰。克念自持。皆当兼思为。合内外看。方有味。柳东岩曰。蔡氏陈氏虽有此说。而上二句。既不曾分属。于下句却更分属。似非文义。愚意则此箴首四句。是分言思与为。顺理以下。是合思与为而统论之耳。子希云以四句皆为统论看者。诚为圆活矣。

八卷为政须要有纪纲文章条。不独亲其亲。注使人各亲其亲云云。

按论语集注则是举贤之意。而叶氏以亲亲之道言之。与论语注意不同。

十卷遁之九三条注。御下之道云云。

子皓云东岩曰。上段怀小人之小人。指臣仆而言。下段待小人之小人。指憸邪之小人非程传之意。子希云依注说。一例作臣仆看。而只将畜与待字。作两项道理看。岂但曰不如是而已耶。按子希说固精矣。然若然则然字以下。只曰其所以待之不如是云。可也。何必特以君子小人为言乎。且憸小固非有遁意。然如公孙弘移病免归之类。亦可谓遁矣。观其文句语脉。东岩说尤似精矣。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