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方歌括/攷二章

徵引三條 《長沙方歌括》
卷首
作者:陳修園
勸讀十則

攷二章 编辑

錢天來云。漢之一兩。即今之二錢七分也。一升。即今之二合半也。汪苓友云。古云銖者。 六銖爲一分。即二錢半。二十四銖爲一兩也。云一升者。即今之大白盞也。古方全料謂之一劑。三分之一謂之一服。凡用古方。先照原劑。按今之碼子折實若干重。古方載三服者。只取三分之一。遵法煎服。載兩服者。宜分兩次服之。頓服者。取一劑而盡服之。只要按今之碼子折之。至大棗烏梅之類。仍照古方枚數。以碼子有古今之不同。而果枚古今無異也。

程扶生云。古以二十四銖爲一兩。一兩分爲四分去聲。六銖爲一分。計二錢五分。 則所謂十八銖者。蓋三分之重。古之七錢半也。然以古今量度。及秬黍攷之。以一千二百黍之重。實於黃鐘之龠。得古之半兩。今之三錢也。合兩龠爲合。得古之一兩。今之六錢也。十銖爲一千黍之重。今之二錢半也。一銖爲百黍之重。今之二分半也。或又謂古今量度。惟漢最小。漢之一兩。惟有今之三錢半强。故千金本草。以古三兩爲今一兩。古三升爲今一升。然世有古今。時有冬春。地有南北。人有强弱。大約古用一兩。今用一錢足矣。宜活法變通。不必膠柱而鼓瑟。則爲善法仲景者矣。

愚按諸說頗有異同。大抵古之一兩。今折爲三錢。不泥於古。而亦不離於古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