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解字第3828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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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解字第3828號解釋》 |
解釋日期:民國37年1月31日 |
院解字第三六二九號解釋所謂依法令所許適當之方法追繳,係指強制執行以外之一切方法(如勸諭催告等)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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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日期:民國37年1月31日 |
院解字第三六二九號解釋所謂依法令所許適當之方法追繳,係指強制執行以外之一切方法(如勸諭催告等)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