龜川先生遺稿/卷三十二

卷三十一 龜川先生遺稿
卷之三十二
作者:李世弼
卷三十三

祭禮

编辑

時祭

编辑

答尙輔

编辑

初十日。欲行時享矣。昨日路聞夢喜妹喪赴。不勝慘然。無心之頃。卽往喪次哭之。旋覺其在於散齊之日。而旣已犯染。但念時祭之無故見行甚難。係官于朝者。尤難得間。故古人有時急事暇則祭之訓。今可以此義推。只爲三日精齊而行之。未知若何。

散齊七日。致齊三日。卽祭統之文也。七日三日之定限。可謂嚴矣。然程氏祭禮。言散齊二日。致齊一日。家禮時祭。言前期三日致齊。備要從家禮。致齊三日。玄石曰。家禮以今人事故無常。不得已從簡爲之。其勢如此。又考玄石禮說則時祭條。言三日齋戒。盖累日齋戒。雖是古禮。家禮及程氏祭禮。日限减爲三日者。自有其義。故玄石亦以三日爲定也。昨日犯染。雖犯古禮散齊之日。以家禮三日言之。則猶在於三日之前。來示所謂三日精齊而行之者。誠得之矣。

答元叙九

编辑

來月欲行時祀。而閏非正朔。未知於禮如何。

按通典。范寗曰。開月者。以餘分之日閏益月耳。非正月也。吉㐫大事。皆不可用。故天子不以告朔而喪者不數。旣曰吉㐫大事皆不可用。又曰天子不以告朔。則何得行時祭耶。開元禮曰。閏月亡者。祥及忌日。皆以閏所祔之月爲正。以開元禮所云見之。則閏月不當行時祭。亦可推知也。喪禮備要卜日條小註曰。禮註春祭過春不祭。夏祭過夏不祭。據此仲月若有故則季月亦可祭。註說止此禮註所謂過春不祭。過夏不祭者。盖言三春三夏皆盡然後不祭云矣。設或仲月有故。三月六月未過則不可謂過春過夏。此備要所以云仲月有故則季月亦可也。今月則以閏棄之。六月擇日行祭似宜。未知如何。

答丁士固

编辑

時祭初獻之禮云祭之茅上。以其盞盤奠于故處。而又無餘酒徹器之文。酒盡傾于茅上耶。少傾之後。餘酒徹于他器而奠其盞盤耶。

時祭參神條。灌于茅上者。卽盡傾之意。初獻條。祭于茅上者。卽少傾之意。以其少傾餘酒之在盤盞者。奠于故處。

亞終獻。當如初獻云云。而一云不祭酒不讀祝。亞終獻之後。何以處其酒耶。

時祭初獻條註末端曰。獻畢。執事者以他器徹酒。置盞故處。以是推之。亞終獻之後。執事者亦以他器徹酒。置盞故處。當如初獻之儀矣。夫讀祝卽初獻時禮。亞終獻時。非所可言。不祭酒。卽潮州誤本。又不必更究其得失也。

奠盞盤後。及未讀祝前再拜乎。且讀祝之時。無主人跪之之文。立而使祝跪讀耶。

奠盞盤。未讀祝前。主人無再拜之文。三祭酒俛伏興後。又無跪之之節。則讀祝時亦依前無跪可知。但丘氏儀節云主人以下皆跪。從丘儀雖跪。恐無不可也。

答成馨叔

编辑

家禮時祭降神條。焚香及灌茅後主人再拜。而備要則焚香再拜。灌茅又再拜。兩書所言不同。願聞其義。

家禮參條曰。主人詣香卓前降神。搢笏。焚香再拜。酹于茅上。再拜云云。焚香卽求諸陽也。酹茅卽求諸陰也。條件旣自有別。各爲再拜。禮所當然也。虞卒祔練祥禫。無不皆然。卒哭同虞祭。祔練同卒哭。祥練禫如祥。時祭條則焚香酹茅。合而再拜。此似未備。故備要以各再拜補之也。

答或人

编辑

時祭啓門後奉茶。備要及要訣。代以水。無抄飯和水之節。而今人或抄飯和水。且無撤羹之文。而今人却撤羹。無合飯盖之節而惟要訣有之。今人却依要訣合飯盖。然儀禮圖士喪註。啓會徹時不復盖。家禮備要。亦依此禮。則今獨從要訣。未知如何。

抄飯和水撤羹。皆我國俗食飯時節目也。人家三年內。象生時行之。故至於時祭。仍復如此。而盖神道異於生時。一用生時之節目。亦涉煩凟。今若一從家禮。夫誰曰不可哉。合飯盖一欵。此無儀禮。不得考出。未知禮意之如何。而祭時旣啓其盖。則祭後復合其盖。恐不甚有妨也。

答權汝柔

编辑

同春問。將祭而家內有婢僕之喪。或有産婦則奈何。愚伏答曰。禮同宮則雖臣妾。葬而後祭。以此觀之。廢之似當。有産婦則不潔。不可祭也。此說如何。

愚按家內有婢僕之喪。則葬後而祭。似合禮意。至於産婦則內則經文曰。妻將生子。及月辰。居側室。䟽曰。正寢之室在前。燕寢在後。側室又次燕寢之傍。故謂之側室。至于子生。夫使人日再問之。夫齊則不入側室之門。據此則産婦雖或在家。主祭者不入産室。則其不妨乎行祭可知矣。愚伏或未及致詳于此耶。

答權汝柔

编辑

內則之說雖如此。家室之制。古今有異。主人不入産室。不妨行祭之論。今日恐不可行得。未知如何。

愚按古人重祭。故祭日臨迫則如非不得已之事。主祭之人。不輕入産室。旣不入産室而處於外廊。祭物又備於外廊。則家制雖異古制。有可祭之義。而然今之家室。有有內外者。無內外者。無內外者則不如內則之說矣。愚伏則不存曲折。以不潔不可祭答之。或恐未詳于內則之說也。

愚伏答。有産婦則不潔。不可祭也之下。以盛意按曰。內則經文曰妻將生子。不妨行祭可知矣。愚伏說乃如此者。或由古今家制有異之故耶云云。則未知如何。都在量處。

答洪君則

编辑

支子家祭禰。而受胙嘏辭中。仍用家禮祖考與孝孫字。甚爲無理。故頃者問于明齋云。家禮時祭受胙條嘏辭曰。祖考命工祝。承致多福于汝孝孫。此則宗孫祭祖禰之禮。若支子祭其禰。受胙嘏辭。則當改之曰。考命工祝。承致多福于汝孝子云云。而近聞支子祭禰時。雖知禮之家。亦用嘏辭云。誠所未曉。曾子問宗子去在他國而死。支子祭其祖禰則稱名不言孝者。不敢與宗子同其辭也。夫支子之子。卽祖禰之支孫也。支子祭祖禰。尙不敢稱孝。况祖考以孝子稱之於支孫耶。明齋答曰。受胙嘏辭。宜如所示似無疑云云。崔明谷是支子之繼後子。祭禰時嘏辭問之。則答云宗廟親祭。只受胙。不用嘏辭。故鄙家依此爲之。從時王之制。又云家禮受胙註下。劉氏璋曰。韓魏公家祭云凡祭飮福受胙之禮。久已不行。今但以祭餘酒饌。命親屬長幼飮食之可也。鄙家不用嘏辭。亦參酌於此也。支子家若依行受胙嘏辭。則祖考孝字。不當用之矣。

答李仲暉

编辑

古者祭於墓。以墓人爲尸。周公之祭泰山。以召公爲尸。歷攷古文。無尸必以童之文。而猶必曰尸童。亦有意義耶。

特牲饋食禮。筮尸條註曰。天子諸侯。取公卿大夫有爵者爲之。故鳧鷖詩。祭尸之尊。皆言公尸。又曾子問云卿大夫將爲尸於公。若大夫士祭。尸皆取無爵者。無問成人與幼。皆得爲之。故曾子問孔子曰。祭成喪者必有尸。尸必以孫。孫幼則使人抱之。是也。据此則尸之稱童。乃大夫之禮。

答李仲暉

编辑

凡時祭忌祭出主時。家禮序立而無拜。焚香而無拜。此雖似居然。細考朱子本意。盖參神前。不可別有拜禮故也。備要因家禮序立焚香。俱無拜禮。獨於忌祭條曰序立再拜。並如時祭。此未可知也。豈偶失照管而然耶。

備要時祭卜日條曰。旣得日。祝開中門。主人以下北向立。如朔望之位。皆再拜。主人升。焚香再拜。奉主就位條曰。主人以下序立。如告日之儀。告日旣焚香再拜。則奉主時亦包焚香再拜言。可知矣。然則忌日詣祠堂條。再拜焚香。幷如時祭云者。明有所據。初非偶失照管而言也。

又按家禮。忌日詣祠堂。奉神主出就正寢條註。如祭禰之儀。禰祭註如時祭之儀。時祭註如告日之儀。告日條註。主人以下北向立。如朔望之位。皆再拜。雖以家禮言之。忌日詣祠堂奉主時有再拜。明白無疑。盖備要。一從家禮而爲說矣。

答尙輔

编辑

問解時祭不用生魚肉條。同春問。家禮魚肉。是生魚肉否。沙溪答曰。非生魚肉。乃魚湯肉湯也。此說似爲未然。取考家禮時祭省牲滌器具饌條。則曰肉魚饅頭糕各一盤。羹飯各一椀云云。肉魚若是湯。此卽有汁之物。當與羹一軆盛椀。而必用盤以設。則其無汁之烹肉魚可知矣。不然何不盛于椀而必於盤邪。盤豈盛湯之器耶。左傳君羹遺母。大明集禮祫祭陳設圖。大羹三器。肉羹三器之羹。俱是湯羹。而此外更無魚湯肉湯之設。豈不以言羹則便是湯。故不復言湯耶。又按省牲具饌條下註司馬公祭儀。則用時蔬時果各五品。膾生肉乾肉炒肉骨頭白肉乾肉肉醬庶羞。珍異之物共不過十五品云云。旣言肉羹而又言肉湯。則一物分爲二物。故只言羹而不及於湯耶。大抵東俗重湯。故旣設食羹。又設魚肉湯。祭時因生時所設。並設羹與湯。而若夫家禮時祭條所謂盛椀之羹。包魚肉湯之義。所謂盛盤之魚肉。只是烹熟無汁之魚肉。卽司馬祭儀殽與軒之類也。沙溪斷以魚肉湯。誠所未曉也。家禮魚肉。又非生魚肉也。若是生則朱子必曰生魚肉。而似不泛稱魚肉也。旣非生又非湯。則當爲殽軒之屬無疑矣。

答李同甫

编辑

且繼禰之家。奉祀高祖考妣遞遷神主。則時祭卜日出主告辭及嘏辭。孝孫字不可用。其當只曰孫耶。嘏辭則曾亦以意稱之曰孫子。然似不免杜撰。追思未安。幸商量示敎。

稱曰孫子之說。果似未安。盖孫與曾孫,玄孫,來孫之屬。通謂之孫。遞遷高祖奉祀者。凡諸告祝辭。泛稱孫。則何以知其四代孫之奉祀者耶。爾雅曰。曾孫之子玄孫。然則玄孫卽四代孫之定名。神主旁題及時祭卜日出主告辭受胙嘏辭。皆當曰玄孫。

答金直卿

编辑

時祭前一日。設位陳器時。旣設塩楪。而下文更不言用處。何也。以初祖祭炙肝加塩之文觀之。則塩楪恐當用於進炙肝之時耶。且炙肝加塩。獨言於初祖祭者。亦何意耶。

少牢饋食禮。主人酳尸條曰。尸祭酒啐酒。賓長羞牢肝。用俎縮。執俎肝亦縮進末塩在右。鄭註曰。羞。進也。縮。從也。塩在肝右。便尸㨎之。主人獻祝與佐食條曰。祝祭酒啐酒。肝牢從。祝取肝㨎于塩。嗣擧奠條註曰。肝宜塩也。士虞禮主人酳尸條曰。尸左執爵。右取肝㨎塩。據此而見之。祭時有肝則必有塩。乃是古禮也。家禮時祭陳設條註。塩楪是爲炙肝而設。則進炙之時。塩之用。亦在炙肝可知也。又按初獻註曰。炙肝于爐。以楪盛之。今此盛楪之楪。無乃上所謂塩楪之楪耶。丘氏儀節。時祭蔬果酒饌註曰。置匙筯塩楪。家禮設酒果酒饌條。本不言塩楪。而於此必言之。似是以家禮未備而補之也。或問于沙溪曰。時祭炙肝。獨不言加塩者。有何義耶。答曰。亦須加塩。而所以不言者。是文不具也。沙老之見。亦同於丘氏也。且來說曰。炙肝加塩。獨言於初祖祭者。亦何義耶。淺見以爲非但祭初祖。雖祭先祖。亦已言加塩也。何者。祭先祖初獻註曰。祭如祖祖之儀。然則炙肝加塩。自在其中可知。其下文不言加塩。而只言炙肝兩盤以從者。盖初祖則合設考妣。故炙肝一盤。先祖則各設考妣。故炙肝兩盤。兩祭祭儀之不同。只在此處。註只曰祭如初祖而不言炙肝兩盤。則慮其文有不明而只設一盤。故旣以祭如初祖言之。又復以炙肝兩盤申之。以示分設於考妣之意而已。非謂加塩有異祭初祖也。大抵有肝則必有塩。上段引古禮以證之。然則虞卒祥禫之祭。當有肝則亦當有塩也。至於禰祭忌祭墓祭之類。皆如時祭之儀。則炙肝加塩。同一例也。何謂獨用於祭初祖耶。

答李仲暉

编辑

家禮自虞至禫。祭皆納主後辭神。時祭忌祭。皆辭神後納主。伏願詳敎其義。

家禮祠堂章。朔望則參註曰。主人盥帨升。搢笏啓櫝。奉諸神主置于櫝前云云。註之末端曰。主人與主婦降復位。與在位者皆再拜辭神而退。旣言參前出主。不言參後納主。何也。若曰辭神而退。則未辭神前納主無疑。以此言之。納主後辭神。卽家禮行祭之常禮也。虞卒練祥。辭神在納主後者。與朔參註同。若夫時忌祭則奉櫝至正寢。置于西階卓子上啓櫝。奉主身就位後行祭。祭畢復奉主身。至西階而納櫝。以此觀之。辭神之行於未納櫝之前。其勢然也。西階卓子下。豈辭神之地耶。禫祭亦自祠堂奉主櫝。置于西階卓子上。出主身置于座。如時忌祭之爲。則先辭神後納主。亦豈有異耶。盖禫註所謂至辭神乃哭盡哀者。納主前辭神之意也。送神主至祠堂者。雖似自祭所直至祠堂。其實主櫝旣在西階。則納主亦在西階。先爲辭神。自成禮意。特以註說有不明言者。來敎所以致此疑耳。

答金直卿

编辑

家禮虞卒以下。如祔祭及初祖先祖禰祭墓祭之類。其祝文皆用謹以二字。而惟時祭及墓祭之后土時祝文。改謹以作敢以。至於大小祥禫。又改作敢用。未知何義耶。望乞示破。

按家禮祝文。或曰敢以。或曰敢用。然練祥則備要改以謹以。時祭則儀節亦改以謹以。家禮之有別於謹以者。果非偶然。則備要,儀節。不用家禮之本文。若是其無難耶。其無深意。據此可知也。且開塋域祠土地。墓祭時祠土地。雖有吉㐫之別。其祝則亦當一體無殊。而家禮又有謹以敢以之不同。此亦豈有別義於其間哉。甞思之。家禮本採溫公書儀。而兼取程張諸賢禮書而成之。初非皆出於朱子之手。况楊氏曰。喪禮祭禮。亦本於司馬氏。則據溫公書儀而言也。夫書儀之爲書。亦安知非聚集古今諸賢之禮書。又如家禮之據書儀而成之。非出於溫公一人之筆耶。其祝本各出於諸賢之禮書。自非一人所撰之文。故語句之間。或不能盡同一例耶。抑或屢次傳刻之際。自有訛誤而然耶。亦難以臆見爲斷。如何。

答丁士固

编辑

丘儀云卓前置一卓子。以盛牲俎。無則否云云。若有之則一依丘儀。用生魚肉如何。

祭用生肉。卽古禮也。然以燕器代祭器。以常饌代俎肉。卽朱子之意也。是以家禮時祭設饌條。生魚肉亦不說及。則似當以是爲據。唯司馬祭儀。有膾生肉炙之語。丘氏儀節又如此。故洛中亦有用生之家。此亦不無所執也。

凡祭用脯醢。禮也。當在第三行。而肉脯佐飯及各色切肉。次次陳設乎。且醢有食醢雜醢。若用食醢則不用他醢耶。

家禮時祭條。祭饌及排設。言之詳矣。備要從家禮。有時祭設饌之圖。依此擧行可矣。雖用食醢。他醢又當用之。時祭條。旣曰脯醢三品則不但指食醢。可知也。

答劉鎭邦

编辑

問。朱子曰。以燕器代祭器。以常饌代俎肉。則不用生魚肉明矣。而栗谷之用生魚肉者。何義耶。家禮魚肉則只是魚肉湯各一。而要訣之用五湯者。抑有何義耶。果實乃是陰類也。故家禮六品之果。取其陰數。而要訣五色之果。未知其義。願聞的敎。

五湯五果。卽國制也。要訣以國制爲主。故用五數也。至於生魚肉則司馬公書儀曰。用時果各五品。膾生肉炙炙肉云云。魚肉之用生。抑從書儀之義耶。

答洪君則

编辑

家禮設饌圖。則每位脯醢居右。蔬果次之。如是者各三次。而備要設饌圖則脯居右。熟菜次之。淸醬次之。醢次之。沈菜次之。與家禮不同。未知何意。且家禮脯醢三器。何其夥也。蔬菜三器。亦何義耶。示敎伏望。

家禮圖。非朱子之圖。乃是後人之圖也。備要則就家禮圖。更爲參酌以定者也。然今考家禮時祭具饌條。則曰。蔬菜及脯醢各三器。與家禮圖相合無違。竊想爲此圖者。必據家禮時祭條所言脯醢蔬菜。而亦言各三器也。今一從朱子所定之數。脯與食醢塩醢如沉魚沉卵醢之類。各一器。沈菜生菜或用醋菜。從其時産。充其三數。熟菜各一器。則不違於朱子之旨矣。

忌祭

编辑

答金直卿

编辑

忌祭。主人以下變服。註。主人兄弟。黲紗幞頭黲布衫。是日黲布素服。按方祭時服黲布衫而旣祭後服素服。則是祭後之服。反重於祭時之服也。此亦何意耶。

間傳曰。禫而纖。無所不佩。䟽曰。禫而纖者。禫祭之時。玄冠朝服。禫祭旣訖而首着纖冠。身着素端黃裳。又曰。白緯曰纖。大槩祭時玄冠朝服。純用吉事。祭後纖冠素端。更用微吉。卽禮意也。家禮祭後之服。反重於祭時之服者。似出於此也。雖然。大全曰。橫渠忌日衣服。今恐難擧。主祭者易以黲素之服可也。據此家禮雖曰祭時服黲。亦或服素可知也。語類又曰。先生母夫人忌日。着黲黑布衫。其巾亦然。友仁問。今日服色何謂。曰。公豈不聞君子有終身之喪。據此則家禮雖曰是日服素。亦當服黲。可知也。然則或服黲。或服素。無甚輕重之可別也。

答洪君則

编辑

栗谷曰。忌祭主人以下變服。有官者。服縞色帽或黲布帽玉色團領白布𮖐角帶云云。此卽方喪百官章服之制也。今俗無着章服行忌祭之人。似爲駭俗。何如。栗谷又曰。忌祭。無官者縞色笠或黲色笠玉色團領白帶白靴云云。所謂縞色卽何色。黲色亦何色耶。黲色無乃與禫後麁黑笠同色耶。

要訣忌祭條所謂布帽布𮖐角帶。雖似可疑。問解亦不以爲非。此或出於家禮忌日條。主人兄弟黲沙幞頭布𮖐角帶之意故耶。亦不能的知。縞色。雜白黑也。黲色。淺靑黑也。黲則與麁黑笠色稍不同。

禮曰。男子重首。女子重腰云云。盖男子陽。故以首爲重。女子陰。故以腰爲重也。夫忌者喪之餘。男子是日變服。則於其重首。宜先着素冠。而我國無可着之素冠。故不得不仍着黑笠而帶素帶耳。其服義輕重之倒置。亦如何哉。壬辰。唐人見我國服人黑笠素帶。莫不指笑之。亦以首腰所服輕重倒置故耳。寒岡問忌日着白笠。退溪答曰。恐異。盖着白笠則有同禫服與國服。而駭人之瞻視也。淺見以爲草笠或蔽陽子似宜。未知如何。

答趙君錫景命

编辑

人家値忌故。以家間不凈。不得行祭。則乃以紙榜設行於支子家。近世所通行者。而第不知於古禮如何。先儒及東儒說。亦有可據者耶。若以紙榜設行則所題當一如神主。而旁題亦如神版爲之耶。至於祭時儀節。此旣權行則稍有殺節。似爲不妨。旣爲設祭則亦不當以權行殺之。不知何以則兩全於情理耶。人家如此之時。且多設行於山所。而若爲上山行之。則其將專用節祀墓禮耶。抑用忌祀禮耶。至於哭泣一節。曉上墓所。猝然哭臨。亦似未妥。如以紙榜設行於墓廬。則專無出往山下之本意。何以則得當耶。伏望下敎。

朱子曰。兄弟異居相遠者。則兄家設主。弟不立主。只於祭時旋設位。以紙榜標記。逐位焚之。如此似亦得禮之變也。

朱子此說。言支子遠在者紙榜行祭之意。而近來宗家有故則祭於他所。亦用紙榜。實本於此也。若夫紙榜之所題則當一如神主。而但不書神主字。只以府君神座書之。盖荀勖禮有神座之語。以此爲例。不爲無據。且旣曰紙榜。則神主題式。恐不必一一準行。旁題一欵。姑闕之或可耶。至於儀節。祭所旣非宗家。紙榜又非正主。則稍有殺禮。似不爲妨。而但禮只有支子祭先。殺其節文之語。更無宗子祭于紙榜。亦爲殺節之文。則不可以一時已見私自减損於其間。似當一如祭禮行之而已也。忌祭時。家有事故則設行於他處。先儒盖屢言之。寒岡答人先忌已迫。痘患似不潔之問曰。吾家今日亦忌日而不潔。且拘俗忌。行祭于堂侄處。退溪答寒岡忌祭家有故移祭於墓側齋宇之問曰。設行於此。豈害於事耶。盖廟祭爲魂神之祭也。墓祭爲體魄之祭也。所主而祭之者。義各有指。如或以忌直行於墓所。則以其當祭於魂神。祭之於體魄矣。揆以古人祭主祭墓之意。無乃未安耶。是以。寒岡不曰墓所而必曰堂侄家。退溪不曰墓所而必曰墓側齋宇者。其意豈無所以耶。第念我朝忌辰祭。當初則行於文昭殿。卽祭魂神之義也。文昭殿罷後。移行於各陵。移行一欵無明文。所聞如此。未知然否。此與殿祭之本意雖有參差。而是亦時王之制。依此祭于墓。不害於自爲一義也。旣爲忌祀。上山行之。則當用忌祀禮矣。來書以哭泣一節慮有所碍。此似未然。盖爲忌上墓。因此哭泣。卽情禮之不可已。與無端哭泣。逈然不同。有何未妥之事耶。來書又以祭于墓廬則專無出往山下之意爲嫌。此亦未然。曾子問曰。望墓爲壇。以時祭。䟽曰。惟可望近所祭者之墓而爲壇。以四時致祭也。據此則墓側齋舍行祭。與其望近所祭者之墓。爲壇以祭之遺意。似無相悖。何可謂專無出往山下之意耶。雖然。紙榜行事。最近祭主之義。至於上墓設祭則雖有時制之可據。如非不得已。似不必行之。未知崇旨以爲如何。

與尙輔

编辑

昨詢參禮一欵。更思之。權友所云與哀之所遭。曲折不同。不可以一例論也。大槩哀家則先府君祥日。與朔相値。罷祭入廟後。當行參禮於先叔主位矣。雖曉行祥事。大享才撤。一廟之內。一行一否。其在事理。殊涉未安。此不以煩凟爲嫌。自不得不並行於先府君位者也。至於權友家。則其忌日與朔相値者。似是高祖或曾祖或祖考妣之位也。先祖神主。祭罷奉歸祠堂之後。旋復設行參禮。則其爲煩凟。莫此爲甚。勢不得已當停參禮於先祖位矣。先祖位旣停參禮。則其下子孫位。亦當隨而並停矣。若爾則先祖未遞遷前。與其祖忌相値之朔。則祠堂永無行參之禮矣。揆諸情禮。亦似缺然。此權友家所以先祖神主雖祭罷之後。仍奉於廳事。急行參禮於子孫位。而奉歸祠堂者也。雖曰。揆諸事理。終似苟且。亦不可謂全無所執矣。沙溪答祖先忌日若在正至朔望。則參禮與祭禮何先之問曰。宋龜峯云。若値高祖忌則忌祭畢。仍行參禮。曾祖以下忌則參禮畢。行忌祭。乃先祭始祖之義也。今以淺見言之。龜峯說似爲可疑。高祖祭畢後又行參禮。則於高祖。終有煩凟之嫌矣。祠堂參禮後。行曾祖以下忌。則雖曰據其先祭始祖之義。參禮時刻。失於太早。忌祭時刻。失於太晩。以此以彼。亦難適從。比之權友家所行之事例。得失未知何如耶。不能的知矣。

答尙輔

编辑

家人小産三日後値朔日。家內不凈。行參禮未安耶。

禮曰。妻將生子。居側室。夫使人問之。至于子生。夫又使人問之。齋則不入其室之門。玄石據此而曰。然則惟産子不與於祭。其餘家人。自若行祭。可知矣。只一婦有産。他無代行者則其勢亦只得姑廢而已。見此則雖大産。亦不必廢祭。况小産在三日前。而其可廢朔參耶。

答權汝柔

编辑

人死而屬纊在於昨日亥時。臯復在於今日子時。則當以何日定爲死日耶。以禮記復而後行死事之意推之。則恐當以發喪日爲死日。未知如何。

言死日則以絶命日爲主。行死事則以復魂後爲始。

答成達卿

编辑

退溪先生答人曰。若是支子。則權宜殺禮而祭禰。亦未可及祖。謹按禮曰。庶子不祭禰。明其宗也。以此觀之。支子於禰於祖。皆未可祭。然若權宜行祭。則禰與祖似無間。未知如何。

朱子答李晦叔問曰。兄弟異居。廟初不異。只合兄祭而弟與執事。或以物助之爲宜。向見前輩說有如此。而相去遠者。則兄家設主。弟不立主。只於祭時旋設位。以紙榜標記。逐位祭畢焚之。如此似亦得禮之變也。與黃子耕書曰。支子之祭。先儒雖有是言。然竟未安。向見范丈兄弟所定支子當祭。旋設紙榜於位。祭訖而焚之。不得已此或可採用。然禮文品物。亦當少損於長子。或但一獻無祝亦可也。大抵支子不祭。自是禮經所言。而若所居僻遠。不得參祭。祭日虗過。實爲不安。况忌祭喪餘之祭。是日闕然無事。人子情理。尤爲切迫。古人設紙榜之文。使遠居不得參祭之子孫。以申其情禮。此雖與禮經有違。亦不悖於人情從厚之義。故朱子不以爲非。有此云云。退溪之言。似本於此矣。雖然。紙榜之祭。本非古禮。不過一時權宜之道。至於祭祖祭曾祖祭高祖。而有若應爲奉祭者然。則揆諸禮制。亦不未安乎。退溪只以祭禰爲斷。其曲折之裁量。極爲精詳也。如何如何。

答金器夏

编辑

家禮忌祭條曰。主人以下哭盡哀。寒岡曰。主人以下哭盡哀云。子孫宜不得不哭以助主人之哀也。然則勿論逮事未逮事。皆當哭之耶。

按小記曰。生不及祖父母諸父昆弟。而父稅喪。已則否。通典北齊張亮䮕鄭氏註云小功兄弟。居遠不稅。曾子猶歎之。而况祖父母諸父兄弟。恩親至近而生乖隔。而鄭君云不責人所不能。此何義也。生不及者。是己未生之前已沒矣。乖隔斷絶。父始奉諱居服而已則否者。尋此文義。盖以生存異代。後代之孫。不復追服前代之親耳。豈有並代乖隔便不服者哉。然則小記所謂生不及祖父母而父稅喪己則否者。己之末生之前。祖父母已死。故今雖聞喪。不復追服異代之祖先云耳。若使此孫參此祖之祭。則父雖哭。其不哭明矣。聞喪而不制祖服。則參忌而亦不必哭。豈爲助哀於主人。哭其未逮事異代之祖先哉。寒岡說似爲可疑。家禮主人以下哭盡哀云者。據其當哭者。大綱言之矣。恐無別義於其間也。

答朴士弘

编辑

高祖考忌日。姪家已經禫事。似當有祝文。而第吉祭未行。改題主前。稱孝玄孫。亦所不敢。未知姑依三年未畢例。只以單獻行禮耶。

祥禫皆已過。主人飮酒食肉。一如平生。而獨於祭先之禮。猶以三年未畢之例施行。事理不當。似當三獻。祝辭稱孝玄孫。儀節祔祭祝。大祥前遷告告祠祝曰。孝孫某云云。此皆未祥前而尙稱孝孫。况於禫祭後耶。然備要大祥條祔祭告辭。不曰孝五代孫而只曰五代孫。則未行吉祭之前。不欲稱孝。其意固好。然則祝辭中。去孝字而只稱玄孫某而已。可也。

答柳▣

编辑

先妣忌祀。在今十三日。而十一日夕。兒婢化去。絶命後卽出大門外。曉頭已埋葬。設行祭祀。於禮未知何如。

示意謹悉。古禮殯在同宮。則雖臣妾之喪。葬而後祭。以此論之則十一日死後。卽出門外矣。今曉頭又已葬埋矣。十三日行祭。正是禮所謂葬而後祭者也。有何更疑之事。無乃雖已葬埋。其死也猶在致齊三日限內。所以爲疑耶。行廊旣與內家有異。上典又無犯染之事。尤不當以此爲拘。

答金東翼

编辑

向支子之爲守宰者。權奉家廟。則祭時告祝儀節。何以爲據。宗孫有故不來。則禮文品物當少减殺。告辭無祝。三獻不侑爲是耶。祝文若用使字則似好。而係是宗孫之手上。則不可用使字。未知何以則不悖於禮意耶。

宗子宗孫來時。則以其名依例書祝而行事。如其不然。支子代行。而若是宗子手下。則其祝辭。依來示用使字似可矣。若是手上而不可用使字。則代以托字。恐或爲宜耳。盖祝辭旣用使字或托字。則行祭者支子。而使之行祭者。卽宗子也。與支子自祭。禮意不同。禮文品物。不必少損於宗子主祭之時。未知如何。

答金

编辑

問。四代奉祀之家。支子作宰時。或欲分奉禰廟於邑所。以伸其情。未知有可據之禮而不悖於義否。

支子作宰時。或奉禰廟於邑所以祭者。自是禮經所無。故律之以禮意則終涉未盡矣。然家間事勢。子孫情理。容或有如此者。故權奉之規。其來久矣。又考家禮大小宗圖下註說。則曰父在主祭。子出仕宦不得祭。父沒宗子主祭。庶子出仕宦祭時。其禮亦合减殺。不得同宗子。其所謂出仕宦者。若指出宰者而言則此固明証。雖或不然。亦可爲傍証耶。

答李士珍

编辑

有事於祠。主人由阼階行。餘皆由西階。而忌祀時奉主出入時。則無由某階之說。而以奉主至正寢。置于西階卓子上之說觀之。似由西階而行。若以阼階爲尊而只主人行之。則奉主不由阼階由西階者。何義耶。

以阼西階賓主之義言之。則當以阼爲尊。以神道尙陰之義言之。則當以西爲尊。固不害爲隨事而異義也。主人若奉主以行。則無論忌祭時祭。皆由西階。亦禮之當然也。士喪禮曰。主人奉尸斂于棺。則西階上殯之。檀弓亦曰。周人殯於西階之上。以此見之。神道尙陰。以西爲主。其來亦久矣。豈但尙左而已耶。

答吳子章遂元

编辑

先忌在邇。同堂宗嫂之喪在殯。雖是異宮。宗法爲重。當有稍殺之節耶。

要訣所謂緦小功成服後。當祭如平時者。爲今日可據之証文。依此備禮行祭。似爲得宜。盖栗谷之意。無論宗支。以服之輕重爲斷耳。

答李仲暉

编辑

人家或喪出於昨日初昏。而蒼黃奔走。至翌日始爲招魂。則忌日當從何日。恐當以招魂日爲重。而未見經據。亦仰示破。

家禮曰。旣絶乃哭。此言喪出也。又曰復。此言招魂也。喪出招魂。自有先後。何可棄先出之喪日。以招魂日爲忌耶。家禮小祥條註。自喪至此十三月。所謂自喪者。似指喪出。恐當以喪日爲重。

答鄭汝吉

编辑

祖父忌祀已迫。見家親謫中書。使侍生攝行忌事。至於時享則姑爲停廢爲宜。而亦不可臆斷。使之奉禀行之。願聞敎。

玄石答或人祖先忌辰。父兄在外。祝辭當何如之問曰。若父兄有命則用使介子告例爲當。不然則姑闕之無妨。今尊府在謫。使之代行。祝辭當曰。孝子某在謫中。使子某敢昭告云云。則恐宜。未知如何。時祀則禮書亦無可行明文。依尊府意指奉行恐當。

答或人

编辑

娶三室者。其身後合櫝並祭。則每當忌辰。輒出四位。一年之內。至於四次。終涉煩凟。未知何以則爲當耶。禮記曰。卑不敢援尊也。好禮之家。或以考忌。諸妣位並配。前後妣忌。只祭當位。盖用此義也。考妣並祭家。其前後室祭禮。倣此行之亦如何。

忌時配祭之義。若從本而言則只以元妃並祭廟中。繼室則祭之別所。橫渠伊川說也。忌日只說一位。如父忌。只設父一位。如母忌。只設母一位。家禮說也。以此見之。祭時或配祭元妃。或只祭當位。卽張,程,朱子之意也。然朱子大全曰。兩娶三娶者。伊川則謂廟中只當以元妃配。而繼室祭之他所。恐於人情不安。唐人自有此議云當幷配。語類又引唐顔魯公家禮。有幷配之儀。以爲元妃繼室幷祭之証。此固明有可據。而但毋論元妃繼室。夫人之祭。幷祭府君當否。無明白論說處。抑以旣稱幷祭。則考位之幷祭於夫人之祭者。包在其中故耶。此不敢質言。而若以我東儒賢說考之。雖於母忌。幷祭考位。似無可疑。幷列于下方以備裁擇。

問。忌祭或幷祭考妣。或只祭一位。當何從。雜記云有事於尊者。可以及卑。有事於卑者。不敢援尊。據此則府君忌日配祭夫人。夫人忌日不敢配祭府君似當。未知如何。沙溪答曰。並祭考妣。我朝先賢嘗行。栗谷亦曰。祭兩位。於心爲安云。援尊之嫌。恐不必避也。

問。忌祭只設一位。乃家禮之意。而配祭考妣。亦出於程夫子。未知如何。愚伏答曰。不敢援尊。固有所本。於理亦精。並祭亦何不可。

問。父若前後室則前後神主同一櫝。前母忌日。後母神主同出。後母忌日。前母神主同出耶。只出考與所當祭之主歟。愼齋答曰。並祭爲當。

按栗谷,沙溪所謂兩祭。愚伏,愼齋所謂並祭。皆言雖當母忌。並祭考位之意。卑不援尊之義。諸賢獨非不念。而輒以並祭答之。豈非禮疑從厚。情理不得不肰而然耶。並須商量。

又按居家必用眉山劉氏曰。忌祭當兼設考妣位。考忌日則祝辭末句。增曰謹奉妣某氏夫人配。妣忌日則曰謹奉以配考某公。據此則考妣忌日。考妣之互祭可知。但前後妣忌。並爲配祭。至於三位四位之多。則祭次頗數。誠近於凟嫌。然本是禮意如此。似不至爲慮。而第各位並設。隨忌屢祭。家力想必不逮。只當於祭時。稱家省减祭需矣。未知如何。

答尙輔

编辑

人家婦女死而入廟後。其父母死。葬前値忌日。則行祭否乎。以曾子問所祭於死者無服則祭之義推之。似當不祭。以卒哭生事畢而鬼事始已。雖死者之父母死祭輒用肉觀之。又似無廢祭之義。未知若何。

曾子問曰。大夫之祭。鼎俎旣陳。籩豆旣設。不得成禮。廢者幾。孔子旣歷數而答之。仍又曰士之所以異者。緦不祭。所祭於死者無服則祭。此章首尾大意。實指方祭時聞喪而言也。至於士則雖是緦服。方祭而聞喪。則固當廢祭。而及其成服後則可祭無疑。且卒哭以後則鬼事始已之意爲重。故雖死者之父母死。成服後祭輒用肉則入廟後尤無廢祭之義。盖曾子問及檀弓兩文。各爲一義。自有歸屬。似不可以禮義相妨爲疑也。但其父母葬前。備禮行祀。如以爲未安。則稍有以節之。單獻行祭。恐似得義。

答黃▣鏶

编辑

人家當其親忌及祖先忌祀。家間或有事故。勢不可設行於家廟。則往于他子孫家及墓下。有以紙榜過祀者。先儒或有所論。而於禮無所妨耶。且雖以紙榜過祀。祝文不可闕耶。

時祭時。支子家亦紙榜行祀。卽朱子之說也。然此似初年之說。故非可準行。退溪答鄭寒岡忌祭家內有故。行於墓舍之問曰。墓所齋舍。爲祭而設。行於此。豈害於事乎。寒岡又答痘患不潔。行祭於山寺之問曰。吾家今日亦忌日而不潔。且拘俗忌。頃平于玄風令行祭于堂侄家矣。盖祭于墓齋及堂侄家則設紙榜可知也。旣紙榜行祭則有同茶禮。似當一獻無祝矣。

答權汝柔

编辑

問。失父不知死日者。忌日無所的行。以其生日行祭者。門下之說。而先生論此曰。生日無行忌祭之義。雖不知死日。當以聞死之日爲忌日。若不聞其死則當依問解失君父終身不得者處變之禮。年及壽限行喪之日爲忌日。未知何說可以準行歟。

此段。明老所謂以失君父終身不得者處變之禮行之者。似有所據。而未知以何日爲行喪日耶。此難的斷。唯在量處。

答成馨叔

编辑

家禮忌日條曰。辭神後納主。其下曰。是日不飮酒。不食肉。不聽樂云云。以其文勢見之。旣言辭神納主。繼言是日不飮酒不食肉。則罷祭後始爲食素云耶。

忌祭條曰。辭神納主。始不飮酒不食肉。則謂祭罷後始食素。可也。乃曰是日不飮酒不食肉。則所謂是日。擧其全日而言也。此則通指祭前祭後。不但只指祭後也。

答李同甫

编辑

忌祭儀。受胙外。一如時祭。告利成行否。當如何。甞意此一節。虞卒哭亦行之。似不可闕。故玆固行之。未知不大悖否。

家禮喪祭之告利成。只言于虞祭。而卒祔祥禫。皆以此倣行。虞祭旣言利成。而卒哭曰並同虞祭。則告利成自在並同中。似不當更說利成也。然必曰祝西階上東面告利成者。祝之所立所向。虞卒各不同。故於此時言之。以示區別之意耳。本非凡祭利成又如初虞之文也。吉祭之告利成。只言于時祭而祖先禰祭。亦以此倣行。盖以某某祭並如某祭之儀云者。次次推究。則家禮吉㐫諸祭。皆當有告利成可知。來敎所謂忌祭似不可闕。故固已行之者。誠得之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