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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1986年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1987年法律
制定机关: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及其常务委员会
1987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1988年法律
本作品收錄於《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日期 名称
1987年1月2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1987年1月22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制教育维护安定团结的决定
1987年4月11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
1987年4月11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草案)》的决定
1987年6月2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
1987年6月23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行使刑事管辖权的决定
1987年9月5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台湾省出席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协商选举方案的决定
1987年9月5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少数民族代表名额分配方案的决定
1987年9月5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国务院提请审议设立海南省的议案的决定
1987年9月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1987年9月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1987年11月24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对1978年底以前颁布的法律进行清理的情况和意见的报告的决定
1987年11月2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
1987年11月2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