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终端设备审验费”收费标准
“电信终端设备审验费”收费标准 民国90年4月22日(现行条文) 制定机关:交通部命令 2001年4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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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电信终端设备审验费”收费标准如下:
项目 | 收 费 名 称 | 单位 | 收费金额(新台币) | 减 免 规 定 |
其他 | 电信终端设备审验费 (通信介面) |
件 | 陆仟伍佰元 | 若不需作技术规范审验者,得免收审验费;系列产品者得减半收费。 |
其他 | 电信终端设备审验费 (电磁相容) |
件 | 陆仟伍佰元 | 若不需作技术规范审验者,得免收审验费;系列产品者得减半收费。 |
其他 | 电信终端设备审验费 (电气安全) |
件 | 陆仟伍佰元 | 若不需作技术规范审验者,得免收审验费;系列产品者得减半收费。 |
- 二、“电信终端设备审验费”收费标准自民国九十一年元月一日开始实施,同日废止“用户终端设备审查费”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