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不欺先后论

三不欺先后论
作者:吕温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628

昔宓子贱为单父也,人不忍欺之;国侨为郑也,人不能欺之;西门豹为邺也,人不敢欺之:此皆为政不同,同归于理,作干事之称首,贻牧人之经范,汪洋古今,辉焯图史。穷理而语,固有优劣,择善而行,岂无先后?请试论之。子贱仕衰乱之鲁,而邑逼强齐,仗义为城池,倚仁为干橹,当鲸吞之大敌,鸠狼顾之遗黎,涣离形检,妙用心术,惠训不倦,乃无得而称,视民如伤,而不有其爱,感而动之,阴阳运于无言,诚而明之,日月悬于方寸,是则不求不欺于人,而人不忍欺矣。子产摄晋楚之间,而靖恭尔位,役智利物,饬躬励俗,守之以信,行之以礼,告之以慈惠,临之以明察,如镜洞照,如衡诚悬,是则求人不欺,而人亦不能欺矣。西门豹当战国之际,而克修茂绩,身为纪律,言有典章,刚包其柔,威克厥爱,权之以法制,董之以刑罚,火烈人望,霜清物心,是则责人不欺,而人固不敢欺矣。夫不忍欺者,至诚潜感,是曰上德,尧舜之吏也。不能欺者,明智旁达,是曰有政,三王之吏也。不敢欺者,严威允济,是曰能刑,五霸之吏也。诚不足至于智,智不足至于威,大小之间,朗然可见。然而事在折衷,理资渐致,德宜全举,道贵兼通,必也修诚而弃智,诚未至而致理或亏,任智而废威,智未周而暴乱将起,不若兼而行之,迭收其效。一之日、二之日,刑明威立,使人畏而不敢欺;三之日、四之日,智达政成,使人敬而不能欺;五之日、六之日,志孚诚格,使人感而不忍欺。以宽济猛,同二气之和平,自迩陟遐,比三才之具美,苟非全德大器,其孰能至于此乎?若不暇会其源流,统其宗极,而姑定优劣,直论先后,则尧舜之吏,与王、霸不同年而语矣。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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