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方参政书
作者:归有光 
本作品收录于《震川先生集/卷七

月日,乡贡进士归有光再拜上书行省大人执事。恭惟执事以硕德崇望,特膺简命,分司圻甸,盖近世行省宰相之职,而于古则君陈、毕公保釐之任也。

古之君子,自其平居为小官之时,以至于卿相,其身之所至,常必欲识天下之贤人才士,不必其职分之所当,而其心未尝一日而忘也。三吴古称人才之地,执事之来,盖已数月,其亦可以知其人矣,而未闻焉。夫岂无其人,亦或时势有所不暇于此也。有光读书学圣人之道有年矣,有司不以其不肖,贡于礼部,屡进而屡诎。然而天子之大臣,往往亦知其为人,欲一见之,而卒不敢见也,以为士之所守者在是也。而天子之大臣,乃不以为罪,而亟称之于人,则有光之所以自信者,其又可知也。

今自执事开府以来,不肖之迹两及门矣。执事亦察其有所为耶?去岁,乡里恶少妄引户籍无端之辞,以相钩陷。当此之时,有光盖以罪人见也。执事不以为罪人,而使之揖让于庭,以尽其所欲言,以此见古之大臣之度如此也。而有司者不察,以为上官所受之词如此,告者必直,被告者必负。方欲捃摭以入其罪,而无所得,则蔽之以逃窜之罪。诚以数十人之所告无所当也,而上官之人又不可以罪,则于其间苟得一罪,以为可以解而已矣。其于爱惜人才,培养士气,未尝念及也。反令无赖小人得气以去,善人喑哑如此,可为太息矣!执事于狱词之上,亦有所疑焉,而不欲变者,岂非以事体纤微,更为回驳,非所以委任有司之意?此又古之大臣之度如此也。

今者复有迫切之情,告于执事,伏惟少垂察焉。孟子曰:“同室有斗者,被发缨冠而救之,可也。乡邻有斗者,虽闭户可也。”今非乡邻之疏,而有同室之戚,重以孤寡茕然,气势无依,熇熇之惨,悬命晷刻。苟得一言以闻于明公之前,以救其垂绝之命,虽被戮辱,不敢以自诿也。然此亦今世之人苟可以自诿者也,明公可以知其无所为矣。

往者夏忠靖公、周文襄公之在吴也,入与天子唯诺于殿庭,出与小民从容问难以求其瘼,如家人父子,而后天下之人,知朝廷之近而天子之亲也。故曰:庶民近天子之光。又曰:天子作民父母,为天下王。若二公,可谓大臣矣。今之有司,乃小民望之所谓如天如神明者也。由此言之,所谓大臣者,非明公而谁?

天下无道,乱狱滋丰,货贿多有。孔子作《春秋》,明一王法,莒牟夷、邾庶其、黑肱,区区窃土地为穿窬之事,皆具文而直书之。诚以风俗世教之所系,虽微而不可忽也。匹夫匹妇不获自尽,明主罔与成厥功。有光今所陈,亦所以求尽匹夫匹妇之情于明公之前而已矣。明公毋罪其渎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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