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方參政書
作者:歸有光 
本作品收錄於《震川先生集/卷七

月日,鄉貢進士歸有光再拜上書行省大人執事。恭惟執事以碩德崇望,特膺簡命,分司圻甸,蓋近世行省宰相之職,而於古則君陳、畢公保釐之任也。

古之君子,自其平居為小官之時,以至於卿相,其身之所至,常必欲識天下之賢人才士,不必其職分之所當,而其心未嘗一日而忘也。三吳古稱人才之地,執事之來,蓋已數月,其亦可以知其人矣,而未聞焉。夫豈無其人,亦或時勢有所不暇於此也。有光讀書學聖人之道有年矣,有司不以其不肖,貢於禮部,屢進而屢詘。然而天子之大臣,往往亦知其為人,欲一見之,而卒不敢見也,以為士之所守者在是也。而天子之大臣,乃不以為罪,而亟稱之於人,則有光之所以自信者,其又可知也。

今自執事開府以來,不肖之跡兩及門矣。執事亦察其有所為耶?去歲,鄉里惡少妄引戶籍無端之辭,以相鉤陷。當此之時,有光蓋以罪人見也。執事不以為罪人,而使之揖讓於庭,以盡其所欲言,以此見古之大臣之度如此也。而有司者不察,以為上官所受之詞如此,告者必直,被告者必負。方欲捃摭以入其罪,而無所得,則蔽之以逃竄之罪。誠以數十人之所告無所當也,而上官之人又不可以罪,則於其間苟得一罪,以為可以解而已矣。其於愛惜人才,培養士氣,未嘗念及也。反令無賴小人得氣以去,善人喑啞如此,可為太息矣!執事於獄詞之上,亦有所疑焉,而不欲變者,豈非以事體纖微,更為回駁,非所以委任有司之意?此又古之大臣之度如此也。

今者復有迫切之情,告於執事,伏惟少垂察焉。孟子曰:「同室有鬥者,被髮纓冠而救之,可也。鄉鄰有鬥者,雖閉戶可也。」今非鄉鄰之疏,而有同室之戚,重以孤寡煢然,氣勢無依,熇熇之慘,懸命晷刻。苟得一言以聞於明公之前,以救其垂絕之命,雖被戮辱,不敢以自諉也。然此亦今世之人苟可以自諉者也,明公可以知其無所為矣。

往者夏忠靖公、周文襄公之在吳也,入與天子唯諾於殿庭,出與小民從容問難以求其瘼,如家人父子,而後天下之人,知朝廷之近而天子之親也。故曰:庶民近天子之光。又曰:天子作民父母,為天下王。若二公,可謂大臣矣。今之有司,乃小民望之所謂如天如神明者也。由此言之,所謂大臣者,非明公而誰?

天下無道,亂獄滋豐,貨賄多有。孔子作《春秋》,明一王法,莒牟夷、邾庶其、黑肱,區區竊土地為穿窬之事,皆具文而直書之。誠以風俗世教之所係,雖微而不可忽也。匹夫匹婦不獲自盡,明主罔與成厥功。有光今所陳,亦所以求盡匹夫匹婦之情於明公之前而已矣。明公毋罪其瀆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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