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一九五七年开展增产节约运动的指示

中共中央关于一九五七年开展增产节约运动的指示
1957年2月8日
发布机关: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主席批。)

上海局,各省、市、自治区党委,西藏工委,中央各部委,国家机关各党组,人民团体各党组,总政治部,国家机关党委,中直党委:

现将中央关于一九五七年开展增产节的运动的指示发给你们,望收到后立即转发各地委,各县委,城市的区委,军队的团委,并在党内刊物上发表。


一九五七年二月十五日


中共中央关于一九五七年开展
增产节约运动的指示
(一九五七年二月八日政治局通过)

一九五七年是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最后一年。这一年的经济发展,不但要保证完满地实现第一个五年计划,而且要为第二个五年计划准备巩固的基础。因此,必须在一九五七年大力地开展增产节约运动,保证一九五七年度的国民经济计划和财政收支计划的顺利实现。

增产节约是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扩大社会主义积累的基本方法。为了达到增产节约的目的,不仅需要由政府作出正确的计划,而且主要地需要人民群众进行积极的努力。因此,开展群众性的增产节约运动,是一个经常性的任务。在一九五七年,开展这一运动尤其具有特殊重大的意义。

我国的国民经济在一九五六年发生了根本的转变,表现了巨大的高涨。我国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已经基本上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建设完成的投资额,比一九五五年增长了百分之五十七,四年累计已经完成五年计划总投资额的百分之八十·五。工业总产值预计比一九五五年增长百分之二十六,超过原定一九五七年指标的百分之五。农业虽然遭受严重灾害,但是粮食、油料、糖料、烤烟等仍然超过了一九五五年的产量,其中粮食、烤烟等并且超过了原定一九五七年的指标,棉花产量仍然保持了一九五五年丰收的水平。工人职员的收入比一九五五年有了比较多的增加。除灾区以外,绝大多数农民的收入也有所增加。全国各阶级的广大群众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在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的事业中,发挥了巨大的积极性。他们对于自己所取得的胜利表示满意。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在一九五六年的迅速发展,说明反对右倾保守观点的斗争是必要的。

对于一九五六年工作中的这一切巨大的成就,必须给予足够的估计。对于干部和群众的热情,必须加以珍惜和保护。否则,我们就将犯严重的错误。

但是一九五六年的年度计划也有进展过快的缺点,并且在计划执行的某些方面放松了应有的控制。首先,基本建设发展的速度过高,摆的摊子过多。基本建设发展的速度超过了钢材、木材等建设物资生产增长的速度,也超过了财政收入增长的速度。这一情况,使一九五六年物资的供需之间和现金的收支之间发生了一些不平衡的现象。事实证明,这样的发展速度是不能够继续的,不作适当的调整就不可能克服目前经济生活中那些不正常的状态。其次,职工人数增加过多。一九五六年原计划增加职工八十四万人,但是由于中央放松了控制,据九月底统计,实际到达人数比原计划多增加了一百二十多万人。同时,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技工训练班,也招收了过多的学生。人员增加过多的结果,不但使企业的工资开支和国家的财政开支增加过多,而且使劳动生产率下降,城市人口增加过快,城市建筑的需要也增加过快。第三,一九五六年提高了全体职工的工资标准,一般地说来这是完全需要的,但是由于同时增加了过多的职工,并且过多地扩大了职工的升级面,不适当地支付了一部分福利费用和奖金,一部分人员的工资也增加过多,这就使工资总额和福利开支增加过多过急,据估计这项开支比一九五五年增加约达二十八亿到三十亿元。此外,一九五六年所发放的农业贷款,大部分是必要的,但是也有一部分并不必要,以至贷款的增加也突破了原定的计划,比一九五五年增加二十亿元之多。因此,社会购买力的增长就大大超过了消费物资的增长,造成了市场上特别是城市中消费品供应的紧张局面。

除了上述的严重缺点以外,一九五六年的农业生产的年度计划由于遭受自然灾害没有能够完成,这个事实,对于一九五七年国民经济各方面的发展,特别是对于消费物资的生产和供应,以及财政的收入,也有不利的影响。

为了和缓物资供应和财政支出的紧张局面,使经济战线在一九五六年巨大的进军以后,转向稳步前进并且作必要的休整,必须在一九五七年对建设的规模和速度作适当的调整,必须用更大的努力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群众性的增产节约运动。

从一九五六年经济工作所发生的问题中认真地吸取教训,统一全党同志的思想认识,是顺利地开展一九五七年增产节约运动的必要条件。

一九五六年的经验证明,建设的速度和规模不但决定于国家的财政力量,更重要的是决定于建设物资的供应力量。建设物资的生产必须想尽一切办法去积极发展,但是这种发展的速度仍然有一定的限度,不是单纯地由主观愿望所可以决定的。一九五六年基本建设的规模定得过大,正是因为在编制和执行计划的时候,过多地偏重了需要,而没有足够地考虑建设物资供应的可能。而且由于在考虑建设需要的时候,往往脱离我国当前经济发展的水平,盲目追求现代化,贪新贪大,不注意物力财力的精打细算,不注意投资效果的充分发挥,从而更加扩大了建设需要和物资供应之间的矛盾。为了避免在今后重复发生基本建设规模超过建设物资供应能力的危险,各个年度基本建设规模的确定,不但要充分考虑投资的可能,而且必须有建设物资的确实保证。对于某些国家建设和人民生活都需要的物资,在分配的时候,应当首先使人民生活最低限度所必需的物资得到供应,然后按物资的多少,确定建设的规模和速度。

一九五六年的经验又证明,人民生活改善的速度主要决定于消费物资的供应力量。如果仅仅增加工人的工资,增加对于农民的贷款,或者提高农产品的收购价格,而不能相应地增加消费物资的供应量,那么,就必然造成市场的紧张,甚至造成物价上涨,因而也就不能达到改善人民生活的目的。在生产发展和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基础上,逐步地适当地改善人民生活是必要的,而要改善人民生活,就必须积极地发展农业和轻工业。但是农业的发展速度有一定的限度,轻工业的发展又主要决定于农业的发展,因此,人民生活改善的速度也是有一定的限度的,只能是逐步的。同时,还必须注意城乡人民生活水平的距离不要超过正常的限度,以免引起农村人口盲目流向城市。

除了以上两方面的教训以外,目前的情况还表明,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中铺张浪费的倾向,虽然经过了一九五二年“三反”运动的打击,但是在过去三年中又有了新的滋长。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要求我们对行政费用和管理费用实行最大限度的节约,以便不断地降低这些费用在财政支出中的比重,而使每年能够有更大量的资金用之于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这不但在经济上是必须的,而且在政治上也是必须的,因为不如此,党和政府的工作人员就会脱离广大的人民群众。这是中央历来关于增产节约运动的指示中所曾多次强调的。但是由于一九五二年“三反”运动的重点是反贪污,一九五五年反浪费的重点是在纠正民用建筑的造价过高方面,因此,不少同志对于勤俭建国、勤俭办企业、勤俭办合作社、勤俭办一切事业的方针,仍然没有深刻的认识。相反,在有些干部中间,在最近时期还滋长了爱排场、好享受、计较名誉地位、只能升级不能降级、只能为官不能为民、不愿亲自动手、不肯精打细算、不能艰苦朴素、不能与群众同甘共苦、不爱护国家财物的情绪和作风。这种趋势如不加以纠正,是极端危险的。因此,今年的增产节约运动,除了在经济上的任务以外,还必须负起政治上的严重任务,这就是要坚决地纠正许多国家机关和企业管理机关组织庞大、人浮于事、工作松懈的现象,坚决地纠正一部分工作人员待遇过高、生活特殊、铺张浪费的现象,并且采取适当步骤,坚决地消灭在一部分工作人员中的贪污行为,借以使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进一步巩固起来。

为了缓和目前经济生活和财政收支的紧张局面,必须适当地调整一九五七年度基本建设的规模,并且根据迅速发挥投资效果、合理调整各经济部门之间的比例关系和照顾第二个五年计划发展等方面的要求,具体安排一九五七年度的基本建设计划。

中央各部门和各地方对于原定在今年开工建设的项目,应当进行具体分析,重新排队,把那些在今年和明年都有可能和有必要施工的项目,列入年度计划;把那些今年虽有可能施工、但是明年没有可能继续施工的项目,从年度计划中取消;把那些需要建设、已经设计、但是目前限于物力和财力、还不可能施工的项目,列为预备项目。同时,对于去年已经施工的项目,也应当进行排队,把那些在今年还有可能和有必要继续施工的项目,列入年度计划;把那些今年没有可能施工的项目,推迟进度、缩小规模或暂时取消。对于这类推迟进度、缩小规模或暂时取消的项目,必须妥善地安排多余的人员,合理地利用和注意维护已经建成的厂房和其它建筑物。

各部门和各地方对于列入一九五七年计划的新建和续建的项目,特别是那些新开工建设的项目,在不妨碍建设进度和生产发展的条件下,应当实事求是地再一次审查设计文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克服某些项目的安全系数过大、建筑标准过高、经济技术定额过宽等缺点,以尽可能地减少物资、资金和人力的耗费。对于那些没有列入一九五七年计划的项目,应当组织必要的设计人员,和经济工作人员,抓紧时间,实事求是地进行全盘的审查,使这些项目的设计在经济上和技术上更加合理。对于改建和扩建的项目,必须充分利用原有的设备和建筑物,切实纠正盲目地追求先进水平而任意废弃旧设备旧建筑物的偏向。

在一九五七年,除了十分迫切需要的职工宿舍、学校校舍等以外,一般的民用建筑物应当一律停止建设。军队营房除少数必需的以外,大部分也应当停止建设。一九五六年已经开始建设而还没有完工的民用建筑物,必须经过国务院有关单位和省、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查批准以后,才允许续建。不论是新建和续建的民用建筑物,都应当根据适用和经济上合理的原则,适当地降低建筑标准,纠正那种在一九五六年又重新抬头的追求豪华和标准过高的偏向。国家建设委员会应当按照实际情况,分别拟定各个地区、各种类型的民用建筑物的标准,经国务院审定以后予以公布。任何部门、任何地方和任何单位的建筑,都只允许低于这个标准,不允许高于这个标准。

在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中,目前存在着规模过大、标准过高、占地过多、求新过急的严重现象。国家建设委员会和各省、直辖市应当重新审查所有改建城市和新建城市的建设方案,适当地节减和合理地使用城市建设的投资,首先解决人民和企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坚决地纠正上述脱离实际和脱离群众的不良偏向。今后旧城市的改建和扩建,应当在原有基础上逐步进行,充分利用原有的建筑物、道路和其他公用设施,尽量不拆城市原有房屋,严禁不必要地和过多过早地拆除民房。应当制止那种把大城市和附近的中、小市镇连成一片的做法,制止在离原有城市很远的地方修建医院、学校、办公场所等等的做法,以免增大附属设施和公用设施的建设费用。新城市的建设,应当照顾到当地农村的生活水平,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建筑标准,并且尽量少占耕地。

在一九五七年施工的所有单位,应当认真改进管理工作,依靠全体职工,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完成工程的进度,严格节用建筑材料,努力降低建筑成本。中央决定全国所有施工单位在一九五七年必须在保证质量的条件下至少降低建筑成本百分之五。

在工业、农业的生产中,在运输、邮电和商业的经营中,都必须想尽一切办法,广泛地开展增产节约运动。

在原料和市场允许的范围内,一切工业企业都必须为增加产品的数量和品种、提高产品的质量、降低产品的成本而斗争,继续坚决反对和防止那种认为增产已经“到了顶”的保守倾向。

冶金、燃料、电力、木材和其他建筑材料等原料工业部门,应当尽可能地提高生产指标,并且深入发动职工群众,开展劳动竞赛,从提高技术、改善工艺规程、改进定额、改善管理制度等方面,寻找增产的有效办法,推广先进经验,采取最能见效的技术组织措施,尽最大的努力超额完成国家计划。

为了迅速地增加金属和燃料等的生产,应当在通盘考虑大、中、小型厂矿的经济效果之后,抽出适当的物资、资金和工程技术人员,并且根据资源等可能条件,积极恢复和适当扩充原有小型的煤矿、金属矿、炼铁厂、水泥厂和电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新建这类的小型厂矿。对于这类小型厂矿的恢复、扩建和新建,地方工业部门应当加以充分注意,有计划地进行。

原材料的节约是一九五七年工业节约的主要任务。机器制造、化学、纺织、食品、造纸、医药等制造工业部门,必须在保证质量的条件下,大力降低原材料消耗定额,建立和健全材料管理制度,并且加强企业之间的协作,以减少原材料的耗损而增加生产。机器制造部门尤其应当注意金属的节约,并且注意制造为社会所需要的零星产品、部件和零件。

所有制造部门都应当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广泛采用代用原料,充分地利用废料,开辟新的原料资源,增加生产。

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应当提高技术,合理利用原料,消除浪费原料的现象,努力增产为人民群众需要的日用消费品。

原料供应部门必须努力收购工业原料,尽量满足生产企业的要求。努力完成收购棉花的任务,对于一九五七年的轻工业生产和市场供应有重大的关系;有关的各地方党委对于这个迫切任务必须抓紧时间,认真负责地加以完成。在原料缺乏和生产任务不足的某些工厂和手工业合作社中,应当抓紧时间检修机器,多招揽机器修理、农具修理和其他人民生活用品的修补业务,并且可以试制一些用料不多、费工较大的优质优价的新产品。某些接近农村的工厂和手工业合作社,在农忙季节还可以支援农业生产。

不论是原料生产部门或加工制造部门,也不论是生产资料部门或消费资料部门,它们在增加生产和厉行节约的时候,都应当努力提高产品的质量,降低次品率,减少以至消灭废品。各部门和各地方应当对所属企业的产品质量提出具体的要求,并且规定制度,严格检查,保证实现。

增产和节约都必须防止各种不正常的办法,例如只顾数量、不顾质量,只顾生产、不顾安全,或者放松设备检修、浪费资源、忽视均衡生产等等,坚决避免任何名义上是增产节约、实际上反而造成巨大浪费的现象。

某些地方不适当地合并公私合营工厂,不仅妨碍了生产的增长,而且造成了多方面的浪费。因此,凡是现在还没有合并的公私合营工厂,不要勉强合并;凡是合并得不适当的,应当加以调整。不宜于统一核算的分散的工厂,应当采取各负盈亏的办法。应当恢复这些工厂原有的产品品种、协作关系和供销关系,并且纠正盲目扩大管理机构和随意增加非生产人员的现象。

在农业方面,应当充分利用农业生产合作社已经初步巩固的有利条件,领导广大农民群众继续开展农业增产运动,为积极争取一九五七年的丰收而斗争。各级党委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一九五六年九月十二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生产领导和组织建设的十一项指示,并且根据一九五七年一月全国省、市委书记会议关于农业工作的讨论,根据当地一九五六年发展农业合作化的经验和发展农业生产的经验,加强对农业生产的具体指导。应当推行去年行之有效的各种增产措施,发展粮食、棉花和其他经济作物的生产,发展畜牧业和农村副业的生产,发展土特产的生产,以争取农业生产的全面高涨。

进一步巩固农业生产合作社,是顺利推行各种农业增产措施以增加农业生产的决定性的环节。各级党委应当组织足够的力量,由负责干部亲自领导,深入农村,发动广大群众和合作社干部检查上一年的工作,发扬民主,肯定成绩,纠正错误,调整社内外的关系,认真实施社员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提高他们办社和增产的积极性。应当切实帮助合作社干部作好一九五七年的增产计划和各项生产准备工作。去年许多合作社发生过不计算成本、浪费劳动力和浪费资金的现象,在今年的工作中应当加以克服。

一切农业生产合作社应当继续执行“勤俭办社”的方针。应当提高社员和干部爱护公共财物的观念,反对贪污、浪费和不关心公共财物的行为;应当加强经营管理工作,在生产上做到精耕细作,精打细收;在基本建设上做到合理使用资金和贷款,充分发挥投资效果;应当合理地组织劳动力,提高劳动生产率,并且使合作社的集体经营和社员的家庭经营形成正确的分工合作,发展多种经济。

铁路、公路、水路、航空和邮电各部门,都应当采取切实的措施,提高设备和人员的效率,加强调度工作,以增加运输和通讯的能力。运输各部门还应当努力节约燃料的消耗。各托运单位应当加强计划性,改善物资调拨制度,平衡季度之间的运输,克服各种浪费运输能力的现象。

各个商业部门必须继续努力降低商品流转费用。应当按照商品流转方向,减少流转环节,合理调整批发和零售的机构,通过最经济的路线输送商品,克服商品调拨中货不及时和迂回运输等缺点。应当简化统计、财务和会计等方面的制度,精简非业务人员,充实营业人员。同时,应当发挥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行各种合理的有效的办法,保持商品的质量,减少商品的损坏,特别是减少鲜活商品的损耗,减少以至消除商品在储存、保管、包装和运输中的损失和浪费现象。

在今年的增产节约运动中,必须大量节减各行政部门、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的行政管理费用,严格限制人员的增加,合理调整现有的机构和人员,逐步改变某些不合理的工资福利制度,并且彻底地消灭铺张浪费现象。

第一,所有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必须严格控制人员编制。一九五七年劳动计划中规定增加的人员,只能在原有人数以内统一调剂,一律不准自行招收。各部门的中等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和各企业附属的技工训练班所需要的新生,只准首先在现有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多余人员中招收。如果确需另外招收新生,必须由劳动部审查批准。地方企业单位所需要的初级技术人员,应当从中央各部门所属技术学校多余的毕业生中调配。

第二,认真执行精减上层、加强下层的方针,合理调整现有的机构和人员。无论是行政单位、企业单位和事业单位的管理机构,都应当进行精简。但是在精简机构的时候,对于被精简的人员,必须作好安置,否则不允许裁减。为了精简机构和改进工作,各方面业务的主管人员,应当按照业务的分工,分别地深入下层,调查机构庞大、手续繁多、办事迟缓的实际情况,亲自了解官僚主义,主观主义和形式主义给下级机关和基层单位所造成的困难和恶果。同时,应当普遍发动所属单位的职工群众,认真讨论简化手续、减少表报、提高效率、改进工作的有效办法。然后由主管单位根据调查结果和群众意见,进行综合研究,拟定调整机构、合理使用人员的具体方案,加以实施。

第三,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企业单位和事业单位的职工,在一九五七年除个别调整以外,一般地不增加工资,也不提高级别。一部分人员工资过高的,应当适当予以降低。在全体工作人员中,应当大力地提倡同群众共甘苦的作风。企业职工的附加工资和奖金,机关人员的福利费开支,都必须进行整理,凡是标准过高的,都应当适当降低;凡是不合理的,都应当采取适当步骤,逐步加以废除。各部门和各地方自定的有关职工的工资、福利和奖金等制度,有关技工学校学生的助学金制度,应当一律报送劳动部统一审查整理。

第四,加强经济核算,降低企业单位和事业单位的管理费用。各部门应当会同工会组织研究如何吸引广大职工来监督企业单位和事业单位中降低管理费用的办法和制度,经过试点,取得经验,并且提出普遍推行的方案。所有企业单位和事业单位,都应当改善经营管理,节减事业费开支,节约流动资金,并且克服物资的损失和浪费的现象。

第五,对于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业和事业单位的集体消费,应当有系统地加以节减。为此就必须严格地节约行政费用,降低供应标准,取消某些不合理的特殊供应办法,停止购置家俱、汽车和自行车等用品,整顿和减少各部门和地方的内外刊物,减少办公杂支,除特定场合外严禁请客、送礼,并且克服在开会方面、文娱活动方面以及对外活动方面的浪费现象。凡是市场上供应不足的商品,对于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业和事业单位的供应,应当分别情况加以调整。例如煤炭、纸张、副食品等,应当大大地降低供应标准,公用布疋则应当停止供应。

第六,在群众中广泛开展储蓄和认购公债运动。这是减轻市场供应紧张的重要方法之一,应当大力地号召群众在自愿的原则下积极进行。

第七,努力节约粮食。所有机关、部队、团体、学校、企业和事业单位,在一九五七年,平均每人每月应当节约一斤粮食。同时,应当在城市和农村的人民群众中提倡粮食的节约。

一九五七年增产节约运动的任务是很艰巨的。要完成这一任务,必须充分地发动群众和依靠群众。各单位有关增产节约的方案,具体措施、各项制度和办法,都应当由负责人员在群众大会上进行动员,有领导地组织广大群众酝酿讨论,做出决定,并且由群众监督实行。

动员群众的中心问题,是要使群众对于增产节约的斗争不但充满热情,而且充满对于前途的信心。由于一九五七年的建设规模将要有所调整,在经济生活中将遇到某些暂时的困难。例如:某些基本建设单位多余的工人需要安排,某些工厂不能充分开工,市场的供应还会继续紧张,等等。必须向群众进行有系统的解释工作,指出这些暂时的困难在经济落后国家的建设初期是难以避免的。同时必须指出:在一九五六年我国的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取得巨大胜利,许多生产指标和建设项目提前完成一九五七年计划以后,为了巩固这种胜利,总结第一个五年计划的经验,准备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实行,一九五七年的建设事业在前进的道路上,适当地放慢一些脚步,是完全必要的。这对于我们下一步的发展,不但没有妨碍,而且有很大的利益。最重要的是要告诉群众,从整个说来,我国的国民经济在一九五七年仍然是向前发展的,而且发展速度仍然是快的。在一九五七年,社会主义改造已经取得的胜利将会进一步得到巩固;工农业生产将继续增长;物资的供应将相应地增加;财政的收支将恢复平衡;除了少数指标以外,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将超额完成。目前工农业生产和市场供应方面的一些暂时的困难都是可以克服的。只要我们想尽一切办法,一面增加原材料的生产,一面节约原材料的使用,那么,原材料的紧张状况就可以好转。只要我们控制职工人数和工资的增长,节减集体消费,开展储蓄运动,市场的紧张状况就可以好转。现在许多地方的增产节约运动已经开始收到成效。一切增产节约的好经验,都应当大力地加以宣传和推广。只要我们坚持贯彻增产节约的方针,现在经济上的一些困难情况,在几个月以后,就一定可以有显著的好转。任何忽视成绩、夸大困难的倾向都是错误的,有害的。全党同志应当同人民群众团结在一起,为开展一九五七年增产节约运动,全面地完成一九五七年的国民经济计划而积极奋斗。

中央要求国务院各部门党组、各省市党委和军委根据这个指示,结合实际情况,作出本部门本地区增产节约的具体方案,在三月底以前报告中央。方案中应当包括开展运动的办法、步骤和增产节约的初步指标,鉴于过去增产节约运动中财务混乱的情况,责成财政部研究制定有关增产节约的财务计算办法和各种财务管理制度。

本作品来自1949年10月1日(含)之后的中国共产党文件。根据《刑事审判参考》指导案例第680号[CPC 1],中国共产党的中央组织(包括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中央委员会及其各直属机构[CPC 2])制定的公文,可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规定之“具有立法、司法、行政性质的文件”,不适用于著作权法保护,所以属于公有领域


  1. 《刑事审判参考》2011年第1集,总第78集,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二、三、四、五庭共同主办,法律出版社出版。亦可参考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的一篇文章
  2. 2024年社群共识,国务院(及其组成部门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以及法律规定的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及其巡回法庭等机构)党组(机关党组、分党组、党组小组、党组性质的党委)等中央国家机关党组制定的公文,视同“直属机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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