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率表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率表(2006年修订)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率表 |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率表
(2011年修订)
税号
|
税率(%)
|
物品名称
|
1
|
10
|
书报、刊物、教育专用电影片、幻灯片、原版录音带、录像带、金、银及其制品、计算机,视频摄录一体机,数字照相机等信息技术产品、照相机、食品、饮料、本表税号2、3、4税号及备注不包含的其他商品。 |
2
|
20
|
纺织品及其制成品、电视摄像机及其他电器用具、自行车、手表、钟表(含配件、附件) |
3
|
30
|
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 |
4
|
50
|
烟、酒、化妆品 |
注:斜体部分为本次《进境物品税调整方案》涉及调整项目。
此条目缺少页面分类。请协助为此条目补上适当的页面分类。参见Wikisource:样式指南#分类。(2020年4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