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陕西省公安机关军管会对谈二狗的通缉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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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陕西省公安机关军管会对谈二狗的通缉令 作者:中国人民解放军陕西省公安机关军管会 1969年05月04日 |
中国人民解放军陕西省公安机关军管会对谈二狗的通缉令
1969年5月4日
最高指示
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
专政是群众的专政。
各地公检法军管会(组):
罪犯谈二狗,出身富农,对新社会主义集体不满。在人们高喊“毛主席万岁”的时候,他却说,“人没有能活到一万岁的”。他恶毒攻击伟大领袖,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该犯在转场时潜逃。
谈二狗特征,男,三十岁,身高五尺,圆胖脸,小眼睛,留短发平头。陕西口音,逃跑时,上身穿蓝色土布褂,下身穿方格短裤。
希各地协助查捕该犯后,电告我会。
中国人民解放军陕西省公安机关军管会
1969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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