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民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

中国国民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
中华民国20年(1931年)11月23日
发布机关:中国国民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
本文来自荣孟源主编的《中国国民党历次代表大会及中央全会资料(下册)》(光明日报出版社,1985年第1版)。

自本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迄今,历时二年有八月。在此期中,本党与全国国民所共同努力者,厥为实现训政时期之建设,与巩固和平统一之基础,以障碍纷乘,党国多故,致使民生国力受无量牺牲,训政工作未按预期而实现。迄今年五月,始克召集国民会议,制定训政时期之约法。方谓自兹以后,全国国民与本党均得依公定之轨范,为一致之僇力。当国军方在赣鄂各地从事于戡定赤匪之时,全国忽遘空前来有之水灾,流离荡析,死亡遍野,举国呼号,尽全力于救恤工作,而横暴之日本,突于此时乘我之危,肆其侵略,强占我土地,残杀我人民,轰炸我城市,勾结叛徒匪类,-以继续不断之暴行,破坏我国家之完整。国难之深,于此为极大会举行于此国难严重之时期,认为我中国民族若不以决死之心求生路,则国族将永陷于沦亡;本党同志若不能团结一致,完全担负救国之重责,誓死前驱,则革命之绪业,将自此而中斩。当此危急存亡之秋,特以基本之要义,竭其至诚为我全国同胞同志道之。

总理有言: “吾人必须团结四万万人民为一大国族,建设三民主义的强固充实之国家,始足以生存于今日世界。”救国真理,唯在于此。故欲求全国一致之团结,必先自本党有真实之团结始。任何国家,当复兴建国之际,凡全国人之心志,与革命中心势力相坚固结合者,靡不成,反之则靡不败。吾人今日试一为坦率之检察,敢言全国人民对于三民主义之信仰,实历久而无渝,而对于本党之期望,则渐见其淡薄。此种无可讳饰之现象,固由于本党内部散漫分离之迹象,与国民以痛心;亦由于本党各个之同志未能以坚苦之实际工作,起国民之爱敬。今当国难严重之会,实为自反自赎之机。大会谨以总理之心为心,以总理之志为志,泯灭已往一切之睽离,力求全党之精诚团结。我全体同志,应一德一心。恢复互信,过则想恕,劳则相先。遵循总理牺牲自由贡献能力之遗训,造成不可摇动之精神结合,披发缨冠,共御外侮,则可以谢人民;可以纾国难。同时尤必痛切检查已往工作之错误,防止散漫因循重形式而轻实际之缺点,随时随地,以牺牲为全国倡,以力行为天下先,以尽忠职务为实行主义,以达救国救民目的之唯一责任,确立见危授命之决心,表示革命党人基本之道德。则国民尊重本党之心理,必日见其浓厚,挽国运于垂危,期主义之实现,转祸为福,非异人任。此大会愿为吾全党同志告者也。

近世立国之基础,寄于统一之巩固与国力之充实,尤赖国民有勇猛精进之决心,立共信而一致以求其实现。总理垂留于吾人之三民主义、建国大纲与建国方略,实为保持民族生存之最高原则。苦心创制,期策成功于后死之吾人。乃数载以还,建设之实效未彰,国力之增进犹鲜,最近复来此空前之外侮,凡举国同胞之所责难于本党者,本党诚无所自逭其责任。而今后之所以谢吾全国者,亦唯尽力所及,与吾同胞共为救亡御侮之牺牲。深信以吾全国之一致努力,必能战胜任何之艰难,而保持国家之安固。唯吾国同胞既共喻国势之阽危,自必能省察责任之重大,应变御侮,必须有牺牲个体以全群体之精神,而根本图存之策,尤必剑及履及,造成真正之力量。旷观并世诸国起衰振敝之史迹,罔不以极端之刻苦,任加倍之劳役,捐弃个人自由权利,以贡献于国家之建设。此等艰苦卓绝、急起直追之精神,实为我国所必当取法。大会以为今后国家之建设,亟须从军事、教育、经济三方面,就物质精神同时为彻底猛进之改造,一扫侥倬之心理,造成巩固之国防,以确保民族永久之生存。切望吾全党同志,遵守决议,僇力从事,团结全国同胞,实行全国总动员,以一致之步骤,最大之决心,完成我建国之大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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