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民黨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
中國國民黨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 中華民國20年(1931年)11月23日 發布機關:中國國民黨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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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本黨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迄今,歷時二年有八月。在此期中,本黨與全國國民所共同努力者,厥為實現訓政時期之建設,與鞏固和平統一之基礎,以障礙紛乘,黨國多故,致使民生國力受無量犧牲,訓政工作未按預期而實現。迄今年五月,始克召集國民會議,制定訓政時期之約法。方謂自茲以後,全國國民與本黨均得依公定之軌範,為一致之僇力。當國軍方在贛鄂各地從事於戡定赤匪之時,全國忽遘空前來有之水災,流離蕩析,死亡遍野,舉國呼號,盡全力於救恤工作,而橫暴之日本,突於此時乘我之危,肆其侵略,強占我土地,殘殺我人民,轟炸我城市,勾結叛徒匪類,-以繼續不斷之暴行,破壞我國家之完整。國難之深,於此為極大會舉行於此國難嚴重之時期,認為我中國民族若不以決死之心求生路,則國族將永陷於淪亡;本黨同志若不能團結一致,完全擔負救國之重責,誓死前驅,則革命之緒業,將自此而中斬。當此危急存亡之秋,特以基本之要義,竭其至誠為我全國同胞同志道之。
總理有言: 「吾人必須團結四萬萬人民為一大國族,建設三民主義的強固充實之國家,始足以生存於今日世界。」救國真理,唯在於此。故欲求全國一致之團結,必先自本黨有真實之團結始。任何國家,當復興建國之際,凡全國人之心志,與革命中心勢力相堅固結合者,靡不成,反之則靡不敗。吾人今日試一為坦率之檢察,敢言全國人民對於三民主義之信仰,實歷久而無渝,而對於本黨之期望,則漸見其淡薄。此種無可諱飾之現象,固由於本黨內部散漫分離之跡象,與國民以痛心;亦由於本黨各個之同志未能以堅苦之實際工作,起國民之愛敬。今當國難嚴重之會,實為自反自贖之機。大會謹以總理之心為心,以總理之志為志,泯滅已往一切之睽離,力求全黨之精誠團結。我全體同志,應一德一心。恢復互信,過則想恕,勞則相先。遵循總理犧牲自由貢獻能力之遺訓,造成不可搖動之精神結合,披髮纓冠,共御外侮,則可以謝人民;可以紓國難。同時尤必痛切檢查已往工作之錯誤,防止散漫因循重形式而輕實際之缺點,隨時隨地,以犧牲為全國倡,以力行為天下先,以盡忠職務為實行主義,以達救國救民目的之唯一責任,確立見危授命之決心,表示革命黨人基本之道德。則國民尊重本黨之心理,必日見其濃厚,挽國運於垂危,期主義之實現,轉禍為福,非異人任。此大會願為吾全黨同志告者也。
近世立國之基礎,寄於統一之鞏固與國力之充實,尤賴國民有勇猛精進之決心,立共信而一致以求其實現。總理垂留於吾人之三民主義、建國大綱與建國方略,實為保持民族生存之最高原則。苦心創製,期策成功於後死之吾人。乃數載以還,建設之實效未彰,國力之增進猶鮮,最近復來此空前之外侮,凡舉國同胞之所責難於本黨者,本黨誠無所自逭其責任。而今後之所以謝吾全國者,亦唯盡力所及,與吾同胞共為救亡禦侮之犧牲。深信以吾全國之一致努力,必能戰勝任何之艱難,而保持國家之安固。唯吾國同胞既共喻國勢之阽危,自必能省察責任之重大,應變禦侮,必須有犧牲個體以全群體之精神,而根本圖存之策,尤必劍及履及,造成真正之力量。曠觀並世諸國起衰振敝之史跡,罔不以極端之刻苦,任加倍之勞役,捐棄個人自由權利,以貢獻於國家之建設。此等艱苦卓絕、急起直追之精神,實為我國所必當取法。大會以為今後國家之建設,亟須從軍事、教育、經濟三方面,就物質精神同時為徹底猛進之改造,一掃僥倬之心理,造成鞏固之國防,以確保民族永久之生存。切望吾全黨同志,遵守決議,僇力從事,團結全國同胞,實行全國總動員,以一致之步驟,最大之決心,完成我建國之大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