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通史简编/编1/章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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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王室衰微
编辑西周时代,周天子保持“天下宗主”的威权,列国诸侯不敢显违王命,互相吞并。
姬宫涅败亡,姬宜臼畏惧犬戎,迁都洛邑,号称东周,土地逐渐削减,势力愈趋衰弱,楚、齐、晋、秦、吴、越,强大国家相继出现,用武力争霸中原。虚拥王号的周天子,依赖诸华霸主——齐、晋——支持危局。
姬宜臼初迁洛邑,还有方约六百里的土地,比较列国大得多。后来有的送人——如赐郑国虎牢以东(河南汜水县),赐晋重耳(文公)温(河南温县)原(河南济源县)等十二邑。有的被夺——如晋灭虢国(河南陕县),虢国以西周地全归秦晋所有;南境中(河南南阳县)吕(南阳县西)不知何年入楚,楚疆域扩大到叶县(河南叶县)。有的被异族占据——如扬拒、泉皋、伊雒之戎,杂居境内,伊川(河南嵩县)有陆浑之戎。有的封公卿、大夫作采邑——大夫以上都有采邑。国境北、西、南三面被晋、秦、楚包围,国内有戎族、有采邑分土割据,天子自有的土田和民人,实在存余无几。
因此周天子非常贫穷。据《左传》记载,姬宜臼死后周派人来鲁国求赙。姬林派人来求车,姬林死,因为穷,七年才得埋葬。姬郑死,派人来求金。他们虽然穷得办不起丧礼,可是空架子——所谓礼——却非摆不可。晋重耳请姬郑允许他死后用“隧”礼——隧是掘一条长地道,天子棺木大而重,从地道送进圹穴去,比诸侯棺木从穴口直挂下去要稳当些,所以重耳提出这个请求。姬郑宁愿送重耳温原等十二邑,对于请隧却严辞拒绝。可见东周的穷天王依然保守从前富天子的阔排场。
为了争夺王位继承权,王室还时常闹家务。姬阆二年,王子颓篡位,赖郑、虢二国的兵力杀子颓。姬阆赐郑虎牢以东,赐虢酒泉(陕西大荔县)。姬郑三年,王子带召扬拒、泉皋、伊雒之戎攻王,闹到姬郑十七年,赖晋重耳出兵杀子带,姬郑赐重耳温原等十二邑。姬贵二十五年,王子朝与王子猛争位,到姬匄四年,子朝逃奔楚国,东周旧传的典籍,全被带走,于是连王室累积的文化记录也丧失了。
衰乱到这样的东周,何以能免于灭亡呢?这是由于春秋时代宗法组织还很有力量,天子被认为“天下宗主”,好比家族里的宗子一样。谁要企图篡夺,其他别子(同姓诸侯)联合起来反对他,野心家要受到极大的危险。所以楚侣(庄王)打败晋国,造成霸业,到周疆阅兵探问九鼎的大小轻重,有意尝试,被王孙满一顿驳斥,只好知难而退。齐是甥舅国,晋是兄弟国,自然更不敢作此妄想。
列国诸侯虽然不敢篡夺王位,争霸却是整个春秋时代政治军事的中心问题。因为争得霸权以后,可以征取弱小国家的贡赋和徭役,事实上霸主获得了天子的经济权利。
鲁是周公的后代,与王室最亲近。按照天子对诸侯剥削的规矩,诸侯应该两年一小聘,三年一大聘,五年一朝。每次朝聘,都有一定的贡品。事实怎样呢?据《鲁史》记载,二百四十二年里面,鲁君朝王只三次,鲁大夫聘周只四次。周天子为对鲁表示亲密,却来聘了七次。鲁君朝齐十一次,大夫聘齐十六次。鲁君朝晋二十次,大夫聘晋二十四次。鲁君朝楚两次。霸主代替天子收纳贡赋,这是显著的说明。
第二节 大国争霸
编辑春秋时代有楚、齐、晋、秦、吴、越六个大国,主要的是晋、楚两国。
楚——楚在春秋时代陆续吞并四十五国,疆土最大。它首先灭亡江汉流域许多小国,后来侵入淮水流域,国大力强,成为华夏诸侯的劲敌。春秋时代中国人通称为“华”或“诸华”(华是赤色,周朝尊尚赤色,晋羊舌赤字伯华,孔子弟子公西华名赤)。异族人通称为“夷”。中国西部通称为“夏”(郑大夫子西名夏),东部称“东夏”(齐在东方,称为东夏),总称为“诸夏”。楚是蛮夷,攻伐中国,不仅为了扩大土地,同时也以雄长华夏为莫大的光荣。因此楚国君臣,不向中国出兵,算是不胜其职的耻辱。要不是齐、晋两国抵抗侵略,东周王室是很危险的。
齐——齐在春秋时代吞并十国(又据《荀子》说齐桓并国三十五,《韩非子》说齐桓并国三十),地虽不大,因东边靠海,有鱼盐大利,到齐小白时,造成富强的国家。小白信任管仲,纠合诸侯,尊王攘夷,被称为五霸的首长。管仲是春秋时代著名政治家,他劝小白分全国为二十一乡,其中工商六乡,士十五乡,不许士、农、工、商四民杂居;分全国为三军,五家为轨,十轨为里,四里为连,十连为乡,五乡为帅。每家出一人,五人为伍,伍有轨长,五十人为小戎,小戎有里有司,二百人为卒,卒有连长,二千人为旅,旅有乡良人,二万人为一军。这是内政寄寓军政的制度。依照土地的美恶,定赋税的轻重,山海收归国有,设盐官铁官。国用充足,兵力强大,诸侯不敢叛,楚不敢北侵,孔子很赞美管仲的功业。小白称霸二十多年,亲率齐、鲁、宋、陈、卫、郑、许、曹八国兵力,伐楚到召陵(河南郾城县),楚派大夫屈完来讲和,小白许和退兵,并没有得到胜利。桓公死后,不久,晋重耳代替了齐国的霸业。
晋——晋吞并二十余国,有今山西全省,河北、山东、河南、陕西四省的一部分,东西长约二千余里,这样广大的土地,可以和楚作敌对。晋重耳(文公)城濮(河北濮县南七十里临濮城)一战,大败楚师,比齐小白成就更大的霸业。后来晋楚战争,晋常获胜,保持诸夏盟主的地位。
秦——秦本西方小国(甘肃清水县),周宜臼东迁以后,西周故地逐渐归秦所有。秦(任好)称霸西戎,与齐、晋、楚称为四大国。它也想到中原争霸,但被晋阻止,没有机会发展。
吴——吴是僻远的小国(江苏吴县)。晋想削弱楚国,扶助吴国扰乱楚的后方。到阖闾一度灭楚,他的儿子夫差又战胜越王勾践,吴成了南方新兴的大国。夫差与晋争霸,那时候晋已衰弱,只好退让。不久,吴被越攻灭,土地全归越有。
越——越是更僻远的小国(浙江绍兴县)。越君姓芈(音弥),不是禹的子孙(据传说越是禹的子孙)。越王勾践被夫差战败,卧薪尝胆,决心报仇雪耻,趁吴连年对诸夏用兵,国力衰敝,攻灭吴国。越代吴兴起,向中国争霸。墨子是春秋末期时人,他说“今天下好战之国,齐、晋、楚、越”,可见越在当时的强盛。战国时代,勾践五世孙无强被楚攻灭,楚兼有吴、越两国的土地。
以上六个大国,除齐国原来比较大些,其余都是很小而又僻远的。它们周围全是蛮夷狄戎落后的种族,文化上军事上容易把落后种族克服和同化,齐灭莱夷(山东黄县)东境达到海边,晋灭赤狄、白狄,疆土扩大,秦霸西戎,抗衡晋楚。至于楚、吴、越三国,吴姓姬,楚、越同姓芈,虽说也算华族旧姓,可是立国在蛮地,自然要和蛮人同化,楚俗被发左衽,吴俗断发文身,越俗大概更要野蛮些。吴楚人很少生胡须,生长胡须的,国君就挑选他当侍从,会见中国诸侯时,立在左右夸示荣耀。足见吴、楚人种与华族有分别。他们的文化从中国传来,楚地接近中国,首先开化。楚人巫臣带晋人到吴国,教吴驾车战阵的方法,攻掠楚国,吴才被中国人当作一个国家。越王勾践用范蠡、文种做谋臣,他们原是楚人;勾践厚礼招收四方贤士,提高本国文化程度,才成强国。吴越的文化比楚更是后起,所以楚、吴、越都被诸夏看作蛮夷之国。
春秋是大国争霸的时代,同时也是华族与蛮族(楚、吴、越)战争的时代。战争的基本性质是华族团结在齐晋盟主周围,与蛮族争夺中国的领导权。
第三节 从对外兼并转变到对内兼并
编辑春秋时代见于记载的凡一百四十八国。到末年,只存周、鲁、齐、晋、楚、宋、郑、卫、秦、吴、越十一国。还有些极小国家,侥幸存在,寥寥无几。
依大小、强弱分国家为三等。晋、楚、齐、秦以及后起的吴、越是一等国,鲁、卫、郑、宋是二等国,陈、蔡、杞、曹等是三等国,二、三等国有权列于盟会,通称为列国。其余小国,只能做列国的私属,给宗主国服役,没有资格参加盟会。还有一种附庸国,地位更卑微。
二等国被一等国侵夺,但它也侵夺弱小国家,求得补偿。它们对大国献纳公开的贡赋和私情的贿赂,再加曲尽恭顺的礼貌,颇能讨得大国的欢心。对弱小国家,却毫不讲理,只要有侵夺的机会,绝不放弃,例如邾、鲁两国境界交错,邾人在翼筑城,回来经过鲁地武城,猛不妨鲁兵堵塞前后,捉邾人当俘虏。邾也侵夺更小的国家,例如鄅国国君出城督耕,邾人袭入鄅国,俘虏鄅君的妻女;鄅君说“我无家可归了”,跑到邾国同妻女当俘虏;邾君留下他的女儿,把鄅夫人送还鄅君。举这两个例证,可以推知其他国家一般的情况。
春秋前半期盛行兼并,弱小国家多被吞灭。有些国家还能存在的原因:(一)立在两大国中间的二等国。如晋、齐间的卫,楚、齐间的鲁,晋、楚间的郑、宋,它们一则本身还有相当力量,二则大国也需要它们当缓冲国。(二)有些小国因为无关轻重得暂时保存。(三)大国本身因获得多量贡赋,君主淫奢庸愚,权臣互争国政,私交外国作声援,不汲汲于侵略。
宋大夫向戌发起的弭(息)兵大会,是列国对外兼并逐渐转为对内兼并的关键。
春秋时代用战争胜败作判断国君好坏的标准。想战争胜利因而多少改良些政治的,就算贤君。不准备战争、专事虐民奢侈的,就是坏君。例如楚招(康王)立了五年,自称没有北伐,怕死后见不得祖宗。晋大夫叔向批评晋国军备废弛,民穷政暴快要衰亡。还有国内遭遇天灾,说发动战争可以免祸,例如卫国大旱,大夫宁速主张伐邢。封建领主间充满着矛盾,对外紧张,内部自然比较和缓。反之,对外和缓,内部自然紧张起来。所谓“无敌国外患,国恒亡”,因之统治阶级喜欢发动侵略的战争。
向戌同晋国执政赵武、楚国执政屈建都有友谊,想说合两国,息兵停战。晋国六家权臣——赵氏、范氏、知氏、荀氏、韩氏、魏氏——相互间矛盾增剧,无心对外。楚因吴国强大,屡被攻掠,也愿意暂时息兵。其余小国更希望减轻兵役的苦痛,所以向戌一提倡,就得到各国的赞许。鲁襄公二十七年(前五四六年)晋、楚、鲁、蔡、卫、陈、郑、许、曹在宋国大会,约定晋、楚两国,同做霸主。这样一来,楚可以专力对吴,晋可以进行内争,吃亏的是小国,要向两个霸主进贡,负担更加重。夹在晋、楚中间的郑国,更陷于进退两难的穷境。
息兵大会以后,战争相当减少,大小各国,尤其是齐、晋两国的权臣,展开了内部的斗争。
晋灭大夫祁氏、羊舌氏,分祁氏田为七县,羊舌氏田为三县。又灭荀氏、范氏,又灭知氏。晋国政权归赵氏、韩氏、魏氏三家。到战国时代成立赵、韩、魏三个王国。
齐大夫陈氏、鲍氏击破栾氏、高氏,二氏又合力击破高氏、国氏、晏氏。陈氏又杀齐君,立悼公。悼公立五年被鲍氏杀死,立简公。陈氏又杀简公,齐国政权全归陈氏。到战国时代,陈氏灭齐(姜姓),建立陈氏的齐国。(陈氏也称田氏,“田”、“陈”二字古音同,“田”、“陈”可通用。)
第四节 弱国对强国、人民对国家的负担
编辑据《鲁史》的记载——仅仅记在《鲁史》的——二百四十二年里面,列国间军事行动,凡四百八十三次,朝聘盟会凡四百五十次。总计九百三十三次。
军事行动和朝聘盟会,按照一般的性质来说,只是小国被大国剥削掠夺不同形式的表现。小国怕大国无厌的诛求,更怕残暴的讨伐。
朝聘必需的贡品,是麋鹿皮、虎豹皮、丝织物、马和玉,并附献珍异货物。照《仪礼》所载觐礼聘礼看来,贡献物品还有相当限度,可是事实却不尽然。
当初晋重耳创霸,教诸侯三年一聘,五年一朝,有事开会,诸侯不和,歃血盟誓。到后来霸主娶妾或妾死,也要诸侯去吊贺。总之,霸国用各种名义,向列国榨取贡献罢了。贡献一次,要用一百辆货车、一千人护送。到了霸国,住在破烂的客馆里,大概要例外送些贿赂,才肯收受礼物。小国对非霸主的邻近大国,也同样纳贡求得和好。
贡献如果不合受贡国的要求,将会遭受可怕的讨伐。受伐的国家,井被填塞,树被砍断,禾麦被收割,车马被掠夺,人民不分男女老小,逃不脱的都当俘虏。男子做各种奴隶,女子年青的做婢妾,普通的做舂米酿酒工奴。晋楚城濮战后,晋文公献给周天子楚俘兵车一百乘(每乘马四匹)、步兵一千人。郑、宋大棘之战,宋国战败,郑获兵车四百六十乘,俘二百五十人,馘(杀敌人割取左耳)一百人。晋灭赤狄潞氏,晋君赏大夫荀林父狄臣一千家。吴、齐郊之战,齐兵大败,吴送鲁国齐俘兵车八百乘、甲首三千。战败国人民被俘当奴隶,国家损失的车马器械急速补充,当然都得人民来负担。
被敌人围城的时候,痛苦更不可想像。据守城法,城下比较不重要的地方,每五十步置壮男十人、壮女二十人、老小十人。城上守兵每一步一人。城下重要地方,每五百步置壮男一千人、壮女二千人、老小一千人。男兵六分用弩,四分用矛、戟、盾等器械,女兵和老小兵全用矛。民间粮食、布帛、金钱、牛马畜产一切可用的物品,都献给公家使用。围城里面,人民每天规定吃二升米粮凡二十天,吃三升凡三十天,吃四升凡四十天。春秋时代的量,五等于现在的一,五升等于一升。这样,九十天每人共食米二石九斗。平均每天吃三升多,合现在大半升。既要作战死伤,又要忍饿破产。有时甚至穷困到“易子而食,析骸而爨”。人民忍受这样的痛苦,只是为了封建领主的爱好战争,比被俘当奴隶的痛苦更甚。
人民被国君强迫,不得不服极重的兵役。春秋时代一般是用车战。兵车一乘,马四匹,甲士十人,步兵十五人。甲士是穿戴盔甲的,三人立车上,立左的用弓箭,立右的用矛,中立的驭马。这三人通称甲首。其余甲士七人,在车旁步行。步兵十五人在车后,另有步兵五人保护辎重车。兵车一乘,共有三十人(兵器、盔甲、车马都由国君储藏,战时发给兵士)。辎重车有火夫十人,看守五人,马夫五人,打柴挑水五人,共二十五人,都是不能作战的老弱者。每兵车五乘,有辎重车一乘(用牛驾车)。卫国被狄攻破,剩下人民共五千人,有兵车三十乘。约略计算,五人中有一人服兵役。其他国家,大概相同。人民平时受经济剥削,战时受生命危险。宋与夷(殇公)十年十一战,所以民不堪命;晋绛县人七十三岁,还得老远往杞国筑城。人民只有死了,才算得到休息。
国君和卿大夫的家里人,绝对不事生产。孔子批评鲁大夫臧文仲有三不仁,“妾织蒲”算作不仁之一。鲁大夫公父文伯的母亲织布,文伯怕招季康子的怨恨。因此,当时有“盗憎主人,民恶其上”的谚语。就是说人民与统治阶级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
第五节 民族间的斗争
编辑列国兵制虽不无出入变革,大体当是五人中出一人服兵役。照这样计算,一百七十五人有车一乘,鲁、卫等千乘之国,有人民十六七万,充其量当在二十万左右。晋国兵车四千乘,当有七十万左右的人口(兵车一乘有多至七十五人的,是全国人口当超过此数)。土地如此广大,人口如此稀少,其中自然有许多空地(所谓草莱)异族杂居其间,自然也不可免。
南方——长江、汉水两流域,是蛮族居住地。有群蛮、百濮、卢戎(湖北南漳县)等,通称为南蛮。淮水流域是夷族所居。小国有舒(安徽舒城县)、六(安徽六安县)、蓼(安徽霍邱县西北),又有舒蓼、舒庸、舒鸠、宗四国,大国有徐(安徽泗县北),通称为淮夷。
东方——都在山东省境内。有莱夷(黄县东南),任(济宁县),宿、须句(二国都在东平县境),颛臾(费县西北),邾(邹县),莒(莒县),小邾(滕县),杞(安邱县),介(胶县南),郯(郯城县西南),根牟(沂水县),通称为东夷。又有戎(曹县东南,别名戎州)、鄋瞒(济南北境),别名长狄。
北方——都在河北省境内。有北戎(卢龙县境,一名山戎)、甲氏(鸡泽县,赤狄别种)、鲜虞(正定县西北,别名中山)、肥(稿城县)、鼓(晋县。鲜虞肥、鼓三国都是白狄别种)、无终(玉田县),通称为北狄。
西方——有大戎(陕西延安县),小戎(甘肃敦煌县。一部迁居河南嵩县,称陆浑之戎,又称险戎,又称九州之戎),骊戎(陕西临潼县),犬戎(本部在青海西宁县,一部迁居陕西凤翔县境),姜戎(陆浑别部),茅戎(山西平陆县),扬拒、泉皋、伊雒之戎(当在河南洛阳县附近),又有白狄(延安县附近)、赤狄,赤狄有东山皋落氏(或在山西垣曲县境),廧咎如(当在卫晋二国中间),潞氏(山西潞城县),留吁(山西屯留县),铎辰(山西潞安境),通称为戎狄。
以上诸族,有的是纯粹异族,有的是华夏旧姓做异族君长。有的同化于中国,有的保守旧习俗。有的因贫弱而自贬为夷,有的因强大而争霸诸夏。推想各族的人口,也许同华族差不多,可是他们文化程度很低,政治上因为人种及地域的分歧,不可能团结成一个国家。华族是比较团结的,所以利用优势的文化和政治力量,逐渐把他们融化。
南方蛮夷被楚统一,春秋时代侵害中国最凶的要算楚国。到春秋末年,因为文化向上发展,与诸夏相等,华、夷的界限逐渐消失。
东方诸夷没有成立大国,陆续被齐、鲁、楚吞灭。
北方戎夷间有华族小国燕,春秋时代不被诸夏重视,齐小白曾救燕伐山戎。后来晋国强大,攻灭赤狄、白狄,燕在北方逐渐强大起来。
西方戎狄是华族可怕的敌人。晋攻灭戎狄最多。晋悼公用魏绛的计策,同诸戎讲和,用货物交换土地,获得极大利益。秦穆公伐戎,得国十二,开地千里,在西戎中称霸。当时甘肃陕西境内有绵诸,混戎,翟䝠之戎,义渠,大荔,乌氏,朐衍之戎。西北诸戎散居溪谷间有一百多种,因为统一不起来,所以逐渐被秦征服。
从春秋鲁隐公元年到僖公三十三年,共八十六年。戎伐曹、伐郑、伐齐各一次,伐周二次。齐伐戎三次,鲁伐戎一次,虢伐戎二次,诸侯为戎祸守周城二次。狄灭卫、围卫、灭温各一次,伐邢、伐卫、伐齐、伐郑、伐周各一次,伐晋三次。晋伐狄二次,卫伐狄一次。总计戎狄攻华族十六次,华族攻戎狄九次。戎狄的势力不算小,但不能发展,因为华族知道团结,互相援救。鲁文公以后,晋国霸权巩固,戎狄开始被消灭。到春秋末期,居住中国的异族差不多被完全消灭了。
中华民族的祖先,在中国奠定了居住权,是经过艰苦斗争才得到的。
第六节 土地制度与耕具
编辑春秋时代,大体上也像西周一样,土地所有权是属于天子、诸侯以及卿大夫之有采邑者的。
周王是天下的大宗,土地全归他所有,他分给诸侯土地。在国内诸侯是大宗,诸侯又分给卿大夫土地作采邑,卿大夫在采邑内是大宗,有采邑才能收族聚党。族党就是首先受封者的子孙,聚集在宗子(采邑继承人)管理下,结成一个团体。族人对宗子很恭敬,有富余的财物,应该献给宗子一部分,穷乏时,也可以得到宗子的补助。
宗族有土地(田)、刑法(有杀人权)、武力(私卒私属)、臣属(士)、农奴(主要是耕田和当兵)和奴隶(主要是供使役)。替宗子管理宗事的叫作“宗老”,也叫作宰。宗族对本国诸侯要服徭役并缴纳贡赋,有时被罚加倍出赋,有时被逐甚至被灭族。同是宗族,有强宗弱宗的区别。
这种宗族制度,春秋时代还普遍存在着。到后半期大夫间盛行兼并,许多宗族失去土地,族人降为庶民或皂隶。有的宗族强大,如鲁国三桓(孟孙氏、叔孙氏、季孙氏)三分公室,陈氏夺取齐国,晋国三家(赵氏、韩氏、魏氏)瓜分全晋。到战国时代,国王利用士(官僚)执行政权,贵族很少得封采邑,因之宗族制度的经济基础被破坏,仅仅保留一种残余,这残余依靠传统习惯的力量,很久远地留传下来。
《韩非子》说晋国赵襄子时候,住宅园圃已经自由买卖。如果韩非说不误,是私人间土地买卖,春秋末期已经开始,但未必盛行,因为春秋时代地广人少,例如秦穆公袭郑,路遇郑商人弦高,才被发觉。杞国本在河南杞县,后来迁到山东昌乐县,又迁到安邱县,郑宋边境有大块空地,两国相约不许夺取。这都证明当时人力非常缺乏,土地荒废不能开辟。所以墨子在春秋末年,屡次说诸侯杀伤人民争夺土地的不合算。
不过我们可以想到,政治上失败因而破落的宗族成员,流散到民间,例如晋国的范氏、中行氏,子孙在齐国务农。他们很可能利用财富、智力,役使贫贱,开辟草野,占有耕地。这种耕地归开荒者所有,彼此割让,形成土地私人间买卖。宗族破坏和土地买卖,应该是有相当的联系。
井田制度在中国历史上无法证明其存在。从金文以及经典比较可靠的材料看来,两周的田用一田、十田、五十田、六十田、一百田计算;亩用百亩、千亩、十万亩、七十万亩、一百万亩计算。并没有井田的形迹。人住的邑,大小不定,小的十家,大的列国都城称邑,天子京师也称邑。农夫散在郊野,十家住一小邑,称为十室之邑。军赋称邑,因为邑是征赋的单位。一夫耕田百亩,一邑得一千亩。卿大夫采邑有百邑(实际多于百邑),所以称千室之邑,亦称百乘之家。一乘必须用十人,每家出役一人,得兵役两伍(五人为伍),正合百乘的数目。这样看来,两周耕地单位,与其说是一井九百亩,不如说是一邑一千亩。
井田的名称,孟子最早提出来。他说,一方里得田九百亩,划成“井”字的形状,中间一百亩叫作公田,其余八百亩分给农民八家,叫作私田。八家同耕公田,公田耕完,才敢耕私田。至于详细情形,孟子自己也说不清楚。后出可疑的《周礼》,又说到井田,大司徒属官遂人管分配土地,与孟子说不同。《周礼》考工记匠人造沟洫,与遂人又不同。除了《孟子》、《周礼》两书,经传诸子从没有说到井田的,足见这只是孟子的理想。因为土地分配是封建社会的基本问题,所以井田说也被历代政治家所重视,当作一种最好的土地制度。但历史上空谈井田的议论极多,实行的却极少,只有西汉末王莽曾经试行,即刻遭遇反对而失败,原因是承认私有财产制度存在的社会里根本不能合理地解决土地问题。
许慎《说文解字》说“六尺为步,步百为亩”。周一尺约当营造尺八寸一分。一亩宽四尺八寸六分,长四百八十六尺,得二千三百六十二方尺,以成数计,得二十四方丈,约合今亩四分。《礼记》儒行篇(战国儒者作)形容极穷儒生的生活,说住处只有一亩大。四分土地上除去几间小屋,余地种桑种蔬,产量极微,所以穷到家里人掉换穿衣才能出门,两天吃一天的饭才能过活。孟子、荀子都想给农民五亩之宅,五亩约合今二亩。古代尺寸,逐渐从短变长,商鞅立法,一步超过六尺的有罚,可见商鞅以前,步的尺数不定。秦汉亩制增加到二百四十步,与现在的亩相差无几。这是生产力进步,制度跟着改变的缘故。
管仲说美金(青铜)造兵器,恶金(铁)造农具。如果确是管仲的话,春秋前半期已经用铁耕田了。晋国用铁铸刑鼎(铁鼎上铸刑律),是春秋后半期冶铁术进步的证据。用牛犁地,何时开始,虽然没有确证,孔子弟子冉伯牛名耕,司马耕字子牛,晋国有力士名叫牛子耕,可以证明春秋后半期确用牛耕了。较早的是申叔时述楚国俗话“牵牛而蹊(践踏)人之田”,这个牛大概是耕牛,不过我们不能就此断定春秋时代才有牛耕。甲骨文、金文都有畴字,照赵翼《陔余丛考》说,耒是牛耕的器具,如果人耕,何必揉木使曲呢?赵说如不误,也是殷周两代早有牛耕的证据。可是必须注意的是农奴在残酷剥削下多数养不起耕牛,所以春秋时代一般还得用人力耦耕(两人并力发一耜)。
第七节 赋税与阶级
编辑《礼记》王制篇说,古代农民只替国君耕种公田,免缴私田的租税。又说山林川泽,人民按照一定的时候去生产,国君不禁止。又说国君用民力,修治宫室、城郭、道路、河渠,一年不过三天。话说得很好听,可是所谓古代,却不知是哪一代。郑玄作注解,只得说是殷代的制度,其实不是殷代,而是儒生的空想。
晋姬夷吾(惠公)被秦嬴任好(穆公)俘获,他想讨好国内臣属,创作爰田法。爰田就是换田,地力用尽,允许耕者换一块地。这样,大夫们的采地扩大了,农民生产也比较丰富些,可能给大夫们增加剥削。因此群臣感激惠公,要他回国。农民却没有得到什么好处,因为跟着爰田法,又创立一个州兵制,令各州长整顿甲兵,这无疑是加重农民负担。
鲁国宣公十五年“初税亩”。地力必须休息,休息的田亩,当初也许免缴租税。新法按照农民承耕的亩数纳税,不管土地是否需要休息,所以称为“初税亩”。隔了三年,成公元年,鲁“作邱甲”。据说四邑叫作邱。邱甲是每邱增加甲士的名额。哀公十二年,鲁“用田赋”。原来农民应该出粟,商贾应该出赋(货币),现在鲁国把商贾该出的赋加到农民身上,这种不合理的剥削,孔子也曾坚决反对过。
郑国执政子产是春秋时代最著名的政治家,被孔子称为仁惠人的。他采取鲁国邱甲制度在郑国行施,叫作邱赋。大概邱甲是每邱增出甲士,邱赋是每邱增缴养甲士的赋税。他又整理田亩,划定疆界,编制户籍,五家为伍。《韩非子》说,子产开亩种桑,郑人怨谤。开亩当是开垦田间空地,后来商鞅开阡陌,也就取法郑子产。不消说,种桑一定加税,所以郑人要怨谤。齐姜杵臼(景公)征取人民生产物三分之二,只留一分作生产者衣食费用。各国君主,苛暴大率类此。
此外还有更苛暴的赋税。例如陈国司徒辕颇,替陈君筹钱嫁女儿,加征田赋,多余的财物,给自己造钟鼎,结果被人民赶走。晋国铸刑鼎,令人民出一鼓铁,一鼓不知若干斤,总之是人民额外的负担。楚子重想整顿霸业,改革政令,有一条叫作“大户”,大户就是允许多的人口缴纳一个户籍的赋税,足见以前一户不许有过多人口。宋武公赏耏班一个城门,让他征税。齐姜杵臼在都城附近设立关口,乡村人民来都城服役,要纳税,并夺下私物。这种苛税名目,都由封建主随意增设,是人民额外的负担。
山林川泽有官司守护,归国家专利。齐国权臣陈氏,想讨好民众,夺取政权,山上的树木,海里的鱼盐蜃蛤,到市上出卖,价钱不比出产地高。这说明一部分山海在陈氏手中,所以价钱高低由他规定。
至于统治阶级不顾农时,随意浪费民力,更是不胜举例。莒君庚舆喜欢铸剑,铸成后定要用人来试验利钝。这个暴君后来被人民驱逐了。这里只指出统治者轻视民命如此,还会爱惜民力么?
根据上面的记载,证明王制篇所说,全是儒生自欺欺人的空想。事实上却是君子(统治阶级)剥削,小人(主要是农民)被剥削。当时叫作“君子勤礼,小人尽力”,“君子劳心,小人劳力”。
哪些是被剥削的小人呢?
农民——民字的本义,专指愚昧无知识的耕田人。最初的民是耕田奴隶,后来成为农奴,又转为士、工、商、贾的通称,甚至统治阶级有时也自称为民。不过名称虽有变化,农民卑贱的地位,依然如故。西周初诸侯受封,有授土授民的典礼。《左传》记卿大夫受采邑,或称受若干田,或称受若干邑。农奴附着在土地上。田和邑异名而同实。春秋时代农村已有贫富的分化。宋国乡民得宝玉,卖玉致富;齐国申鲜虞逃到鲁国,在田野当佣工,一般说来,农民总是最穷苦的。
商贾——出外贸迁的叫作商,住在一定地方的叫作贾,所以称为行商坐贾。商人可以自由往来,卫文公复兴卫国,齐桓公、晋文公经营霸业,都注意通商。就是减轻关税,平治道路,招商人来交易有无。春秋初郑桓公利用商人的财力,建立新郑国,订约不侵犯商人的利益,商人也不许迁到别国去。弦高路遇秦兵,假托君命犒师,秦兵不敢袭郑。晋国荀莹被楚俘获,郑商人想藏他在货车里逃出楚境。齐、晋两国商业都很发达,郑地居南北中枢,所以更占优势,商人也更关心政治。越国上将军范蠡弃官经商,致富数千万,孔子弟子端木赐买贱卖贵,家累千金。富商的地位很高,可以结交诸侯卿相。自然,普通的商人还是受诸侯卿相的贱视和压迫。
各国境内有许多大小市场,贩卖的商品,从珠玉、象牙等贵重物品到酒脯(干肉片)冠履以及受刖刑人(斩脚)用的踊,市上都有。又有一种官贾,是受公家俸给的商人,首领称为贾正。大概本国山林川泽的物产,官制的工业品,由官贾出售,类似国营商业。
货币分赤、白、黄三等。黄金为上币,白银为中币,铜钱为下币(一说,只有金、铜两等)。铸铁是国君的特权,周姬贵(景王)铸大钱,也是剥削方法的一种。积储钱币的地方,楚国称为三钱之府。玉比黄金更贵重,诸侯朝聘用玉。通行的是金和钱两种。墨子弟子耕柱子送墨子十金供费用。《墨子》说,人民守城有功,女子赐钱五千,老小赐钱一千。春秋末年金钱的用途已经很广泛。
封建主和商人都经营高利贷事业。列国偶见的所谓贤君,准备用兵大战争以前,总要颁布“已责(债)”的法令,就是说减轻或取消穷人的债务,而债权人就是统治阶级和商人。
百工——管百工的大夫称为工正、工师或工尹。做工的是奴隶。鲁国臧僖伯说做器物是皂隶的职事。楚国侵鲁,鲁献木工、缝工、织工各一百人求和。晋赵鞅伐卫,卫贡五百家求和。这和齐灵公伐莱,莱国献好马牛各一百头同样当作贡品。工人官贾都食公家的俸给,地位比农民更低,所以《国语》的晋语说“庶人(农民)食力,工商(官贾)食官”。当时主要工业是金工车工。齐公子工名铸(铸金属作器具);宋国大火,乐喜命工正出车。兵车藏在工正的官府,可以看出车工的重要。统治阶级用的战争器械以及奢侈玩好,都由百工供给,工人不能自由出卖制造品。
奴隶——楚申无宇说人有十等,王、公、大夫、士、皂、舆(称为舆人或舆臣)、隶、僚、仆、台。更贱的牧(牧牛人)、圉(养马人)在十等以外,地位最低微。战争需要马匹,所以圉人最多。鲁国人孟孙氏家里能选出精壮圉人三百,郑子产家里临时能出兵车十七乘,比孟孙、子产强大的贵族家里,豢养奴隶当然更多。农民的牧畜业是衰败的。管仲说,牺牲不掠夺,牛羊才能繁殖。封建主祭祀用的牺牲,原来从民间抢取。大概他们掠夺成了天性,所以连向鬼神求福的牺牲,也要农民来牺牲。
以上都是被剥削的小人。主要的小人是农民。所谓“小人农力以事其上”,“庶人力于农穑”。没有小人庶人,也就没有君子大人了。
统治阶级也很知道治民是不容易的。他们官养百工,集合在都邑里,管理出产品;尤其是武器,储藏在府库,不到临阵作战,不肯发给士兵。所谓政治,实际只是刑罚和牢狱。他们的理论是“政以正兵”;“民不可逞”(放纵);“为刑罚威(可怕)狱,使民畏忌”;“使民战栗”(害怕);“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民可使由(服从)之,不可使知之”。
人民怎样答复这种政治呢?简单举出几个例。
晋重耳当公子的时候,走过卫国的五鹿地方,饥饿得很,向农夫讨饭吃。农夫投给他一块泥土。
孔子到楚国去,子路落后,遇见老人在田间。子路问:“见到我的老师么?”老人说:“身体不劳动,五谷分不清,谁是你的老师?”把杖一插,只顾耘田,不理子路。
农民对统治阶级是何等憎恶。
莒君杀人,其妻寡居在纪鄣城,秘密做一条长绳。过了多年,齐兵伐莒,莒君逃到纪鄣,老寡妇等齐兵赶到,投绳城外,齐兵攀绳登城,莒君开门逃走。
卫国虐待工、商,工、商遇有机会,没有一次不反抗。卫庄公使工匠造器物,久不休息,工匠攻庄公,庄公跳后墙,腿断被杀。他的儿子出公继位,又久使工匠,不让休息。工匠拿斧头攻出公,把他赶跑。
春秋时代人民对付暴君就是这样。
第八节 新旧制度的演变
编辑春秋是列国兼并时代,同时也是华族和南蛮争霸时代。为了战争的胜利,旧制度逐渐破坏,新制度逐渐发生。例如晋赵鞅与范氏、中行氏作战,下令克敌有功的,庶人工商得做官,奴隶得免奴籍。齐伐晋,勇士敝无存战死,齐君下令能得敝无存尸体的,赏给五家做私属。更甚的如越王勾践想灭吴,驱寡妇上山,男子随意游山,借以增加人口。战争把春秋时代推进到战国时代。
制度演变显然可见的有下列几种:
世卿——周初大封建,凡立七十一国,其中兄弟国十五,同姓国四十。这是宗法、封建两个制度的混合制。诸侯在本国,也建立自己的亲属做卿大夫,世世相传。春秋后半期,国君的政权,逐渐移到世卿手里。只有晋楚两国和列国不同。楚国令尹(执政官)是王室亲公子,但得随时罢免或杀戮,也不限于那几个宗族。晋国执政限于六家世卿,却都不是公子。晋楚制度经过战国(贵戚与异姓并用),转化为秦汉时代的官僚制度。
养士——齐小白创霸,养游士八十人,给与车马衣裘财币,周流四方,号召天下贤士来齐国。齐姜商人(懿公)想篡位,破产招士,后来果得齐国。晋世卿栾怀子喜欢养士,执政范宣子怕他,驱逐怀子。有人劝宣子说,州绰、邢蒯是勇士,不妨让二人回来。宣子说:“他们是栾家的勇士,对我有什么好处?”人说:“你能像栾家那样养他们,就成你的勇士了。”谁给士衣食,士就给谁用力,这是士的特征。孔子聚士讲学,有大弟子七十二人,经孔子的称扬,多数做了官。孔子本人也是士,三月不得禄位,就慌张起来,所以仆仆风尘奔走列国求禄位。春秋末年,墨子是士的大师。大师有介绍子弟做官的义务,学成的可以要求介绍,做了官的应该招待同学并送金钱给大师。士造成一种特殊地位,有才能而且可以随意进退,适合国君的需要,这样,逐渐代替了世卿制度。
郡县——小国被灭,改称为县。楚灭九国,称为九县。晋灭大夫祁氏、羊舌氏,分祁氏田为七县,羊舌氏田为三县。又人口多的都邑也称县。晋国首都称绛县。齐姜杵臼赐晏子一个千家之县。晋知过说击破赵氏,封赵葭、段规二人万家之县各一。郡是晋国的地方制度,大抵新开辟的戎狄土地,离国都辽远,设置权力较大的守官,可以应付突发的事变。郡大夫爵位比县大夫低,权力却比县大夫高。县和郡起始是依地方远近富庶荒陋来区别,彼此不相统属。但因郡守权力较大,晋三家瓜分知氏以后,郡的地位提高了。
兵制——经书没有骑字。战争和交通都用车。马驾车,不单骑。春秋末年战争才用骑兵。纯用步兵作战,春秋时代还很少。郑庄公败北戎,晋荀吴败众狄,用步兵制胜。因为戎狄是步兵,中国御敌,不得不毁车用步。荀吴败狄以后,晋连年用兵,消灭众狄,步兵战术大概在这时候发展起来。战国时代,步兵成了主要的兵种。
春秋末(《左传》鲁哀公十四年以后)战国初(周威烈王二十三年以前),中间凡七十七年,是两段历史的剧转时代,可是记载非常简略,不能考见变化的详情。例如春秋时代还讲周礼、尊王室,重祭祀,论宗姓氏族,列国间朝聘宴会,赋诗言志,有死丧事故,赴告各国,供史官记录。到战国时代,一切都不讲了,战争的性质变化,旧制度旧习惯,必然要废弃,任何善意的愿望,像孔子想复兴周道(文、武、周公),儒家想齐桓、晋文匡正天下,是不会发生微效的。因为如果说春秋时代是争夺中国霸权的战争,那么,战国时代已经转变为争夺中国统一权的战争了。
简短的结论
编辑见于春秋时代的大小国家凡一百四十八。到末年只留存周、鲁、齐、晋、秦、楚、宋、卫、郑、燕、越十几国。
大国的土地扩大,人口也增加了。墨子(春秋末年)说,齐、晋各有人口数百万。秦、楚、越一定也不少。
晋国铸刑鼎,令人民贡铁,想见铁已成民间通用的金属,铁制农具,应该普遍使用。
土地归封建主所有,人民不得自由买卖。剥削非常苛刻,刑罚也极繁重。农村里有贫富的分化,不过一般是穷困的。
农民散居乡村,工、商(包括官贾)聚居都市。反抗虐政,总有都市居民(称为国人)参加,否则不能成功。统治者不得农民的帮助,战必败,国必亡,所以列国发动大战争以前,要对农民施些小惠,诱他们出力。
戎狄蛮夷侵略中国,并且有的和华族杂居在内地,华夷斗争的结果,山东夷族被灭于齐,陕西夷族被灭于秦,山西、河北两省的狄族,被灭于晋。只有南方的蛮族,建立楚、吴、越三个大国,与中国不断战争,想夺取霸权,华族有齐、晋二个霸国,纠合诸华,协力御侮,终于把蛮族同化了。
附:西周春秋年表
编辑公元 | 周纪年 | 春秋纪年 |
姬 昌(文王) | ||
姬 发(武王) | ||
姬 诵(成王) | ||
姬 钊(康王) | ||
姬 瑕(昭王) | ||
姬 满(穆王) | ||
姬繄扈(共王) | ||
姬 囏(懿王) | ||
姬辟方(孝王) | ||
姬 燮(夷王) | ||
姬 胡(厉王) | ||
前八四一年 | 共和 | |
前八二七年 | 姬 静(宣王) | |
前七八一年 | 姬宫涅(幽王) | |
前七七〇年 | 姬宣臼(平王) | |
前七二二年 | 姬息姑(隐公) | |
前七一九年 | 姬 林(桓王) | |
前七一一年 | 姬 允(桓公) | |
前六九六年 | 姬 佗(庄王) | |
前六九三年 | 姬 同(庄公) | |
前六八一年 | 姬胡齐(釐王) | |
前六七六年 | 姬 阆(惠王) | |
前六六一年 | 姬季友(湣公) | |
前六五九年 | 姬 申(釐公) | |
前六五一年 | 姬 郑(襄王) | |
前六二六年 | 姬 兴(文公) | |
前六一八年 | 姬壬臣(顷王) | |
前六一二年 | 姬 班(匡王) | |
前六〇八年 | 姬 俀(宣公) | |
前六〇六年 | 姬 瑜(定王) | |
前五九〇年 | 姬黑肱(成公) | |
前五八五年 | 姬 夷(简王) | |
前五七二年 | 姬 午(襄公) | |
前五七一年 | 姬泄心(灵王) | |
前五四四年 | 姬 贵(景王) | |
前五四一年 | 姬 稠(昭公) | |
前五一九年 | 姬 匄(敬王) | |
前五〇九年 | 姬 宋(定公) | |
前四九四年 | 姬 蒋(哀公) | |
前四八一年 | (春秋绝笔) | |
前四七六年 | 姬 仁(元王) | |
前四六八年 | 姬 介(定王) | |
前四四〇年 | 姬 嵬(考王) | |
前四二五年 | 姬 午(威烈王) | |
前四〇三年 | (三家分晋,战国开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