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五 中兴小纪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起绍兴二十四年正月尽二十五年十二月

绍兴二十四年岁在甲戌,春正月,初诏诸军统制官,满十五年与转一官。至是,承宣使戚方当依格回授,其次观察使梁斌系帯军职,令转一官,乃叙位在戚方上。辛巳,诏方以所得,特帯军职,庶与斌旧次,不至陞降。上于将将精审如此,中兴所由致也。

二月甲辰,上谓宰执曰:“连日雨,恐伤麦。已降香祈晴。”上意恤民,惟恐一物之不得,其宜如此。

知贡举、御史中丞魏师逊上合格进士秦埙等。三月辛酉,上御集英殿䇿试,既遂赐张孝祥以下三百五十六人及第出身。张孝祥,历阳人也。

大理评事刘敏求言州县不依法即时割税,有害于民,戊寅,有司具到见行法,上因言:“法固在,如官吏奉行不䖍,虽申严行下,终亦无益。知州须历民事,通晓民利病者为之。”乃命监司察其不如令者,按之。

夏四月,丙戍,上谓宰执以三衙诸军阙额,久未敷足,于是枢密院拟均下诸路帅司招填,期以三年,课其殿最,从之。

有利州民王孝先邀驾,诉知阆州王陞惨酷不法事,辛卯,上谕宰执,宜押送本路监司究实,盖上虑蜀道遥远,追逮为劳也。上钦恤刑罚,屡形诏旨,至于纎悉委曲,圣虑如此,守臣不知体至怀,宣寔惠,乃或背公徇私,逞威废法,钳民之口,无复忌惮,衔冤穷民,岂能人人诣阙自诉?付之有司,审其虚实,明典刑以待之,使长民皆知奉法,究心民事以厚风俗,诚措刑之本也。

太府寺主簿李文中言:“比岁州县多侵用常平义仓米,既失经常之制,亦乖恵恤之方。望诏有司申严其禁。”从之。

庚子,宰执言:“言者所论诸路州县受民输绢,官吏作弊,虽中程好物,抑而不受,至用柿油退印以坏之,却纵揽子,多取民钱输以薄绢。”上察其为民害,命申严其法,令监司、御史台劾之,听民越诉。

五月己巳,三省拟差苏䇿、张杞、陈孝则为知州,上谕宰执曰:“尚有待差知州,人宜早与之,盛暑旅邸不易。”上曲尽人情如此。䇿,轼孙也。

初,黎、雅二州边备,相为表里,岁月既久,浸隳旧制。至是,知雅州杨仁籍并边之人,严设条目,以应缓急,左自始阳及碉门,右自卢山及灵闵,凡数百里皆有屏蔽,夷之冒吾禁者,必繋之,识者曰:“此雄边子弟遗法也。”前此夷多掠边户为婢奴,有与之向道者,官不能禁,仁得讼者,大书其牒下,其长悉即以取回,执向道者,械之狱,岁饥,旁郡流民至境,仁发廪粟赈之,吏以无外台令,更諌,仁曰:“须令下索吾,人于沟壑矣。”不为动,所活甚广。是月,卒,民𦘕其像以祠之此据邵漙作杨仁墓志

六月癸未,左太中大夫汪藻黜居永州八年,累赦不宥,常以疾乞致仕,不许,是日卒。

言者论:“高邮使吴祖度,乃流人幵之子。幵卖国,立伪楚。今祖度乃与幵婿知庐州曽慥分守淮郡,宜加斥逐。”乙酉,诏并罢。上因谕宰执曰:“吴幵、莫俦、王时雍,在汉法当诛且族,朝廷宽大,一切置之,若复录用其子,何以示天下?自今无与堂除。”上顾秦桧曰:“当时忠义无若卿者。”桧曰:“臣一时守职,遭遇陛下隆兴,遂依日月之光。”上曰:“此卿谦辞也。”

御史中丞魏师逊、右正言郑仲熊论端明殿学士、佥书枢密院史才,“天资阴贼,尝受李光荐,不惮数千里,贻书于光,谋为国害”。癸巳,诏才以旧职奉祠。师逊等再论,遂落职。甲午,以师逊为端明殿学士、佥书枢密院事。

初,右朝散郎王循友知建康府,尝㫁配秦桧族人,桧衔之,而循友差右朝散郎,韩参为机宜,因与参谤讪朝政,遂兴狱根治,既而大理寺言循友盗取官钱,受所部乞取金银,冒请宣借口劵入己,及减价诡名,买没官田产。辛丑,诏循友特贷死,藤州安置。子右承务浤,并除名,而参送徳安府编管。

时衢州饥民啸聚为盗,而守臣王曮措置乖方,且有赃污不法之事,甲辰,宰执奏,欲先罢曮,上谓秦桧曰:“曮是卿之亲戚,今罢之,胜罢其他十数人也。”既而盗捕获而犹未定,诏以提举太平兴国宫王师心知衢州,民始安堵。

言者论二广舗兵之弊,乙巳,上谓执宰曰:“宜令州县时给月粮,此曹方久住,不至阙事也。”

䕫州路地接蛮獠,易以生事,至是,或告溱夷叛,其豪帅请遣兵致讨,帅臣周执羔使诫之曰:“朝廷用尔为帅,今一方绎骚,责将焉往?能尽力则贳尔而已,一兵不可得也。”豪帅惧,斩叛者以献。此据周执羔墓志

先是,沅州守臣李景山与通判丁涛交恶,判官巩淙间之,遂兴狱,追逮数百人,及溪洞,时方盛暑,有系死者,湖北提刑杨椿曰:“吾职在平反,其可使无罪之人淹繋至死哉?”即奏于上,乞罢三人,释其众,诏从之。于是,秦桧曰:“部使者不当如是耶!”椿,眉山人也。

秋七月,癸丑,太师、醴泉观使、清河郡王张俊卒。甲寅,上曰:“张通古之来,俊极宣力,与韩世忠等不同。”己未,上又曰:“武臣中无如俊者,比韩世忠,相去万万。宜检祖宗故事,优其赠典。”既而有司欲依世忠例,上曰:“俊于国有功,明受间,俊有兵八千屯吴江,朱胜非降指挥与秦州差遣,俊不受,进兵破敌,当与小国一字王。”遂赠循王,后谥忠烈。

时赣州守臣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李耕将满,上谕宰执选文武臣为之代。庚申,又曰:“昨赣寇窃发,民有应之者。今宜留兵屯,庶得安弭。”

癸亥,宰执奏,县令能布徳恵民,有政绩者,令监司、郡守保奏,上曰:“或迁或陞,庶有激劝。如失不保奏,令御史台劾之。”

初,诏广西帅臣直秘阁吕愿忠招抚西南畨,至是,愿忠言:“宜州诸蛮并南丹州莫公晟,皆愿归顺。”仍𦘕图以进。丙子,上谕宰执曰:“得丹州,非以广地,徂徭人不作过,百姓安尔。”既又曰:“且喜一方宁静。”秦桧曰:“陛下兼怀南北,定计休兵,小寇岂敢不顺。”上曰:“若非休兵,安能致也?”上谕宰执在八月乙酉,今联书之诏陞愿忠直徽猷阁。先是,静江府有驿名秦城,时愿忠约宾寮共赋《秦城王气》诗以侈其事,众中皆赋,其不赋者,惟寓居奉祠官刘芮、常平司干官李爕、本府支使罗博文三人。芮,挚孙也。

时论对,官多请假避免。

九月,前知滁州魏安行多奏垦荒田,及令本州具实,不及五之一,馀皆纷扰,为后政之害。有司劾安行,意在冒赏,上曰:“如此诞妄,不可不惩也。”

是年虽稔,亦有小旱伤处。冬十月,丁丑,诏依条检放,其公私所欠亦住催。

初,寔录院检讨官朱翼,命史官编《徽宗御集》,藏之延英阁。至是,书成一百卷,壬午,太师、左仆射秦桧上之。权奉安天章阁。

丙戍,宰执奏年例临安府自十一月支钱米养济丐者,上曰:“此一事活人甚多。”

戊戌,三省拟左朝散郎苏钦知巴州,右朝散郎张轩知剑州,上曰:“川中须择不生事之人,远地举措,朝廷无由尽知。”钦,晋江人也。

时天章阁新成,十一月壬子,上曰:“不扰民不易成,甚得崇奉之要矣。”

时户部侍郎徐宗说久病,甲寅,亟迁直显谟阁、知临安府曹泳为户部侍郎以代之,而改宗说兵部。泳乃秦桧姻党,藉势妄作,又甚于宗说矣。于是宗说谓人曰:“吾在户部,自郎而贰,涉十年,锱铢榷会,不敢委吏,今瘦矣。”寻以敷文阁学士、知明州,宗说得美职而去,桧主之也。

殿中侍御史董徳元论端明殿学士、佥书枢密院事魏师逊,怀奸嗜利,不恤国事。乙丑,诏以旧职提举太平兴国宫。徳元再论,遂落职。

丁卯,以吏部侍郎施钜为参知政事,吏部侍郎郑仲熊为端明殿学士、佥书枢密院事。自秦桧专国,前后执政无敢少违其意者,于是仲熊叹曰:“为官至此,可以行志而不得行。遇主如此,可以图报而不得报,负愧多矣。”

是月,刑部侍郎韩仲通迁尚书。

通判武冈军方畴,坐与流人胡铨通书,为守臣李若朴所告,令江西提刑张常先鞫之,送永州编管。

先是,四川等路买马司于嵒白阶、峯鐡峡两处榷场买马,每岁买马纲,至枢密院,往往多毙。十二月庚辰,诏自明年拨付殿前司,后年拨付马、步二司,以此循环。仍令逐司自选使臣就买马场团发。

大金人使将到,丙申,诏诸路差牵挽人,并给钱米,违者 —— 在内,御史台;在外,转运司,弹劾之。

是年,行在、建康、镇江三榷货务都茶场,共收二千六十六万馀𦈏。

荆南府人口,旧数十万。寇乱以来,几无人迹,诏蠲口赋,以安集之,然十未还一二。先是,议者希朝廷意,谓流民归复,可使稍输什二,而岁増之,吏不能供,顾无敢言者。至是,积逋二十馀万缗,他负亦数十万,户部侍郎曹泳责偿甚急,曰:“不,且有缱。”时秦桧晚年,怒不可测,而泳乃其党,凶熖赫然。帅臣孙汝翼惧,欲赋于民,以塞已责,通判范如圭力劝止之。汝翼,晋陵人也。

时前秘阁修撰张九成谪居南安军已十馀年,尝自言:“人茍无识,一味贪进,往往如飞蛾投火,随熖而灭。昔杨国忠方盛,或劝陜郡进士张彖见之,富贵可立图,彖曰:‘君恃杨如泰山,吾以为冰山尔。若皎日一出,君得无失所恃乎?’遂隐于嵩山,后国忠败,人方仰彖之先知。吾今居岭下,人皆以为瘴乡,然吾于此已久,著书穷理,亦甚安之,何愧嵩山之隐耶!”时南康士子春试回,有见九成者,言秦氏子取高第而嗟洪浩之被斥,洪公厄北庭十馀年,艰险万状,死亦不畏,义气凛凛照映古人,秦公以私害之,不久天必伸之矣。

绍兴二十五年岁在乙亥,春正月,敷文阁待制、新知饶州苏符,请祠,甲戌,上谓宰执曰:“朝廷初议休兵,符颇以为然。及王伦被留,遂复二三,今不复肯出川矣。”乃以符提举崇道观。

二月丙子,宰执奏事,上曰:“守臣郑思永言还魂度牒。縁僧道死,而官司不追毁,致童行冒名。”又言监司委县令造船,扰民,可悉禁止之。

三月,太常少卿、权吏部侍郎陈䕫言:“两淮尚有旷土,而耕牛、农器资之江浙。比年州县违法,例收其税。”癸丑,诏户部禁止。䕫,永嘉人也。

戊戌,诏福建、四川,所印私书,悉禁止之。

先是,新除校书郎赵逵,家尚留蜀,秦桧欲出百金助逵以家来,逵不答,桧怒,人颇为逵危之。

夏四月,侍御史董徳元、右正言王珉言:“参知政事施钜,倾邪诡秘,尝与李光交,又为何铸引用,铸既斥,心常怏怏。比因国忌行香,拥盖入景灵宫门,众论大喧,始送其卒于有司,亦不待罪。”乙酉,钜罢为资政殿学士、提举太平兴国宫。徳元再论,遂落职。珉,玊山人也。

初诸路上供数外,又号无额上供钱,及一万贯以上,推赏有差。其后言者又论,若数少,不该赏典,即所桩钱不复发矣,乞才及二千贯以上,即与推赏,从之。二千贯以上推赏,见二十九年

先是,经筵讲《易》终篇,仍赐御筵。辛丑,左仆射秦桧等谢。盖上万机之暇,専意经术,既亲御翰,墨书《易》与《书经》,刻于坚珉。圣学渊源固已深得奥旨,犹命儒臣䌷绎其说,祁寒隆暑,略无倦色,逮兹终篇,真帝王之高致也。

五月,户部言诸路免行钱所取苛细,诏罢之。

秦桧久専朝政,而士大夫之急于进者多附桧意,掎摭人之语以为谤讪。通判常州沈长卿,旧常与前参知政事李光曰:“搢绅守和亲,甘出娄钦之下䇿,敌人难信结,孰虑吐蕃之劫盟?”桧时已恶之。至是,与左从政郎芮晔同赋《牡丹诗》,为邻舎人所告,以为讥议,送大理寺,狱具,桧奏其事,佥书枢密院兼权参知政事郑仲熊默无一语,罢朝,桧颇咎之。时有旨皆除名编管 —— 长卿,永州;晔,武岗军。长卿、晔皆乌程人也。选人陈祖安縁与长卿密交,亦当追证,而仲熊尝营救祖安,故得脱免。于是,侍御史董徳元、右言正王珉论仲熊,以谓此岂政府所为。六月己卯,仲熊罢为提举太平兴国宫。又有前知泉州赵令衿居衢州,因观秦桧《家庙记》,口诵“君子之泽五世而斩”之句,通判汪召锡、教授莫汲皆于坐间闻之,因告令衿谤讪,守臣王师心劝之不能止,既而诏谪令衿于汀州,且置狱,召锡迫其行,师心复调䕶之。召锡,伯彦子。汲,归安人也。

时安南国遣使入贡,礼部具到典故仪范,上谕宰执,令照行,其驿以怀远为名。

秋七月,甲寅,宰执奏浙东总管李显忠再任,上曰:“为将要当知书,以不战而胜为武。若残忍好杀,非良将也。”秦桧曰:“赵充国知未可战,故守屯田之议,卒以破羌。”上曰:“然古之名将,文能附众,武能威敌,正谓是尔。”

先是,遣户部郎官锺世明至四川,与安抚制置使符行中、总领财赋汤允恭同措置,减免钱物,务在不妨军食,可以裕民。至是,行中等言:“总领及茶司马,岁各有剰二项,减科民间钱引二百馀万道,又州县赡军无窠名钱引七十万道,利州籴米引钱五十万道,又除两年州县所欠折估籴本及水脚等钱二百九十万道。如已减而复催者,许民越诉。”丙辰,诏从之。

丁巳,上谕宰执曰:“诸州贡物,朕恐劳民,皆罢,独福建贡茶,祖宗旧制,未欲罢也。”

殿中御史西安徐嚞论知静江府吕愿忠,妄作不法。辛酉,上谕宰执曰:“-闻诸蛮之来,尽令于帅司㰱血,此乃乱世诸侯事,其妄作如此。”诏与奉祠,仍令漳州居住。壬戌,宰执奏昨广西帅司乞南丹州莫延沈推恩事,上曰:“愿忠既罢恐诸蛮生疑,可检典故,优与推恩,以慰其向化之心。”于是,除提举太平兴国宫施钜为资政殿学士、知静江府,仍令钜谕诸畨,以愿忠自縁别有不法事罢,于外国不相干,庶绝其疑也。

丙寅,宰执奏广西帅司申奏本路转运副使王利用,违法差蔡绪者权钦州通判,与南安使人争立班事,上曰:“远人来贡,要待之以礼,岂可生事?”乃诏以绪付吏,宪司根治。

时南丹州莫延沈已袭父官,乞给长生劵,庚子,上谓宰执曰:“新封南平王莫延沈等告,可详视,仍修改,播告远人,要得体也。”谓秦桧曰:“昨医者谓卿脉弱,今已安,可喜。更当节饮食。”桧谢曰:“上感圣恩。”

初诏守臣到任半年,具裕民五事。八月辛巳,上谓宰执曰:“守臣陈利害,当令国与民皆足,乃为称职。如建炎间,时用匮,翟汝文知越州,尽放和预买及鉴湖官租,不恤国计,而専欲沽名,如此等人,国何赖也?”秦桧曰:“陛下成中兴国之功,而知民疾苦,盖兼汉孝宣、光武之事业。”上曰:“朕何敢望二帝,然志所深慕。”乃诏权刑部尚书韩仲通等详所陈利害。

诏以故韩世忠所纳居第作左藏库及仓,仍令两浙漕司即仓基造二府,以处执政,至是犹未兴工。壬辰,上命呼至都堂,传旨趣之。

先是,知饶州洪兴祖者,拟之犹子,以经学得名,龙图阁学士程瑀尝注《论语》,而兴祖为之序,摘取瑀发明圣人忠厚之言,所谓不使大臣怨乎不以者,表而称之。兴祖尝忤秦桧,故因此诬譛得入,桧疑兴祖托经以议己,遂责昭州安置。是月,卒。人谓兴祖通经,早以此席英举,晚以此贾奇祸,及其后追赠直敷文阁此据兴祖墓志修入

九月,言者请于产茶地方差官置场收买,庶免私贩之患。辛亥,上问宰执曰:“今天下一岁茶利,所入几何?”秦桧曰:“都茶场三处共得二百七十馀万贯。”上曰:“比承平少陜西诸路,故其数止此。”

是月,以刑部侍郎沈虚中兼权吏部尚书。

秦桧喜前吏部郎中朱敦儒之才,欲为其子孙模楷。时敦儒已致仕,强之复出。自建炎初,鸿胪寺并归礼部,冬十月庚辰,始除敦儒为鸿胪寺少卿。敦儒挂冠复起,士论少之。此据鲁詧为敦儒《集》序

初和议定时,国书中有不得辄易大臣之语,盖秦桧恐前宰臣张浚之复用也。至是桧有患失之心,而尤忌浚,台臣每有弹章,语必及,至论知洪州张宗元章,则谓浚为国贼,湖南提举汪召锡娶桧兄女,尝告讦赵令衿,故遣图浚,又江西转运判官张常先笺注宗元所与浚诗,亦兴狱株连及浚,又捕故相赵鼎之子汾下大理狱,令自诬与浚及李光、胡寅等有异谋,凡五十三人,狱上而桧病笃,不能书矣。乙未,上幸桧第问疾,丙申,进封桧建康郡王,加其子少傅、观文殿大学士熺为少师,是夕桧卒,熺亦致仕,乃诏佥书枢密院汤思退权知政事。方洪狱之兴也,逮百馀家,帅臣王师心随事救之,赖以免者为多,桧卒,事乃熄。丁酉,上谕宰执曰:“秦桧力赞和议,天下安宁。自中兴以来,百度废而复备,皆其辅相之力,诚有功于国,伤恻久之。”遂赠申王,谥曰忠献。

殿中侍御史徐嚞、右正言张扶论户部侍郎、兼知临安府曹泳,“以秦桧党,招权怙势;又朱敦儒者,赵鼎之心友;杜师旦者,李光之上客,泳悉置之门下,内则为卿少,外则为监司,若不亟去,必致生事。”丁酉,诏停泳官,送新州安置,敦儒复致仕,师旦罢。其后,泳又移吉阳军而卒。扶,金坛人也。

十一月癸丑,召敷文阁直学士魏良臣参知政事。

占城国遣贡使至。

辛酉,朝献景灵宫,壬戍,朝献太庙。

时文武官侯差遣者甚众,上乃诏文臣郡守以上到堂者,依格将上,武臣将副于枢密院亦如之。通判以下及大小使臣,令吏部左右选措置注拟,勿令久在逆旅。

初秦桧之卒也,其子熺乞以敷文阁学士王会知建康府,共办父䘮事,且云:“庶得相聚。”至是言者谓:“建康守臣,所寄非轻,若止为私家相聚,朝廷何赖焉?”辛未,诏与会宫观,仍共集桧之葬事。其后会再被论,遂贬琼州。会,晌弟也。

诏近岁士风浇薄,持告讦为进取之计,深害风教,或有不悛,重寘于法。

是月,上批右正言张扶除太常卿,执政言自来太常不置卿,遂改宗正,复言之,乃以为国子祭酒。

十二月甲戌,召直龙图阁汤鹏举为殿中侍御史,乃诏:“年来台諌用非其人,与大臣为友党,而济其喜怒,朕今亲除公正之士,以革前弊。继此者,宜尽心乃职,宜惟结主知,毋更合党缔交,以乱成法。”

乙亥,上谓执政曰:“张士襄去岁奉使回,当朕前奏事,欺罔不寔,宰臣止以奉使不肃罢之,续又处以宫祠。卿等可与远小监当,以为将来奉使之戒。”士襄,江宁人,初以左司郎官出使,至是上记而黜之。

殿中侍御史汤鹏举言:“敷文阁直学士徐宗说身位版曹,而専为故相营田产。”诏宗说落职。时人目秦桧诸客,以曹冠为馆客,宗说为荘客。冠,金华人也。

以和州防御使士代为集庆军节度使、嗣濮王。

壬午,执政奏:“莫汲、张常先、陆升之等八人,以告讦滥叨官爵。”上曰:“此大坏风教,悉送远郡编管。”又诏编管人李孟坚、王之奇、陈祖安等,皆令自便。上曰:“如此行遣,想见人情忻悦,感召和气。”

殿中侍御史汤鹏举论参知政事董徳元附会权臣,乙酉,罢为资政殿学士、提举太平兴国宫。鹏举再论,遂落职。

参知政事魏良臣言节度使刘锜,一时名将,久闲,上曰:“朕闻其贫,已赐田一百顷。”良臣言:“见军帅张柄乞与宫祠,以锜代之。”诏可。

侍御史汤鹏举者,首荐前婺州通判周方崇、见权明州通判陆哲,先后召到,悉除监察御史。哲供职才七日,是日辛卯,迁右正言。方崇,海陵人。哲,吴县人也。

召敷文阁待制、前知䕫州沈该到阙。该始陛见,上问曰:“秦桧何忌卿之深?”该曰:“臣误蒙陛下㧞擢,初因秦桧洎豋从班,圣知益深,桧稍相猜。”上曰:“然。”甲午,以该为参知政事。该首奏曰:“朝廷机务至繁,所赖以同心恊济者,惟二三执政。比岁大臣怙权,参枢始皆取充位,政事例不关决。宜特诏三省,务各尽诚以赞国事。”

初敷文阁直学士陈诚之服除,上欲召之,为秦桧所沮,令以杂学士,知泉州。视事才数日,至是,召为翰林学士。

丙申,诏罢添差官。时行在百司阙官甚多,是月,诏令侍从官共举三十人,务要真才寔能,不得辄有私意,傥不如所举,必罚无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