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友方思曾墓表

亡友方思曾墓表
作者:归有光 
本作品收录于《震川先生集/卷二十三

予友方思曾之殁,适岛夷来寇,权厝于某地。已而其父长史公官四方,子昇幼,不克葬。某年月日,始祔于其祖侍御府君之墓,来请其墓上之文。亦以葬未有期,不果为。至是始畀其子昇,俾勒之于石。

盖天之生材甚难,其所以成就之尤难。夫其生之者,率数千百人之中,得一人而已耳。其一人者,果出于数千百人之中,则其所处必有以自异,而不肯同于数千百人之为,而其所值又有以激之,是以不克安居徐行,以遽入于中庸之道,则天之所以成材者,其果尤难也。

思曾少负奇逸之姿,年二十馀,以《礼经》为京闱首荐。既一再试春官不利,则自叱而疑曰:“吾所为以为至矣,而又不得彼,必有出于吾术之外者。”则使人具书币走四方,求尝已得高第者,与夫邑里之彦,悉致之于家而馆饩之。其人亦有为显官以去者,然思曾自负其材,顾彼之术实不能有加于吾,亦遂厌弃不能以久。方其试而未得也,则愤憾而有不屑之志。其后每偕计吏行,时时绝大江,徘徊北岸,辄返棹登金、焦二山,徜徉以归,与其客饮酒放歌,绝不与豪贵人通。间与之相涉,视其龌龊,必以气陵之。

闻为佛之学于临安者,思曾往师之,作礼赞叹,求其解说。自是遇禅者,虽其徒所谓“堕龙哑羊”之流,即跪拜施舍,冀得真乘焉。而人遂以思曾果溺于佛之说,不知其有所不得志而肆意于此。以是知古之毁服童发,逃山林而不处,未必皆精志于其教,亦有所愤而为之者耶!以思曾之材,有以置之,使之无愤憾之气,其果出于是耶?然使假之以年,以至于今,又安知其愤憾不益甚,而将不出于是耶?抑彼其道空荡,翛然不与世竞,而足以消其愤憾之气耶?抑将平其气,无待于外,安居徐行,而至于中庸之途也?此吾所以叹天之成材为难也。

思曾讳元儒,后更曰钦儒。曾祖曰麟,赠承德郎、礼部主事。祖曰凤,朝列大夫,广东佥事,前监察御史。父曰筑,今为唐府长史。侍御与兄鹏,同年举进士。侍御以忤权贵出,而兄为翰林春坊,至太常卿,亦罢归。思曾后起,谓必光显于前之人,而竟不得位以殁,时嘉靖某年月日也,春秋四十。娶朱氏,福建都转运盐使司判官希阳之女。男一人,昇。女三人,皆侧出。

思曾少善余,余与今李中丞廉甫晚步城外隍桥,每望其庐,怅然而返,其相爱慕如此。后予同为文会,又同举于乡。思曾治园亭田野中,至梅花开时,辄使人相召,予多不至。而思曾时乘肩舆,过安亭江上,必尽醉而归。尝以予文示上海陆詹事子渊,有过奖之语,思曾凌晓乘船来告。予非求知于世者,而亦有以见思曾爱予之深也。思曾之葬也,陈吉甫既为铭,予独痛思曾之材,使不得尽其所至,亦为之致憾于天而已矣。

本明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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