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尹不台参答友人书
京尹不台参答友人书 作者:韩愈 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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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示情眷之至,不胜悚荷。台参实奏云:容桂观察使带中丞尚不台参。[1]京尹郡国之首,所管神州赤县,官带大夫,岂得却不[如](加)。事须台参,圣恩以为然,便令宣与李绅,不用台参,亦是何典故?赤令尚与中丞分道而行,何况京尹?[2]人见近事,习耳目所熟,[3]稍殊异即怪之。其于道理有何所伤?圣君使行,即是故事。自古岂有定制也?停推巡缘府中褊迫是实,若别差人,即是妄说。岂有此事?小人言不可信,类如此,亦在大贤斟酌而断之。流言止于智者,正谓此耳。客多,自修报状不得。[4]伏惟照察。[5]
注释
编辑- ↑ 或无使字。
- ↑ 方云:吕丞相本改定亦是以下十九字,缀于“事须台参之”下,仍于“却不如”下添“中丞”二字。庆善云:今本颠倒不可读,当从唐本。不知洪所谓唐本者何本也?阁、杭、蜀本,只同今文,姑以阙疑可也。一曰“不用台参”已下,当再出“台参”二字,义亦自通。今按:二说皆未安。后说虽差胜,然文意似亦未足,当阙之以俟知者。
- ↑ 人上或有夫字。
- ↑ 或作“不及自修报”,或作“不及修报状”。
- ↑ 照,方作昭。今按:唐人书帖,用照察字亦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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