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居县太君魏氏墓志铭

仙居县太君魏氏墓志铭
作者:王安石 北宋
本作品收录于《临川文钞/15卷》和《王临川集/卷099

临川王某曰:俗之坏久矣。自学士大夫多不能终其节,况女子乎?当是时,仙君县太君魏氏,抱数岁之孤,专屋而闲居,躬为桑麻以取衣食,穷苦困厄久矣,而无变志,卒就其子以能有家,受封于朝而为里贤母。呜呼!其可铭也。于其葬,为序而铭焉。序曰:

魏氏其先江宁人。太君之曾祖讳某,光禄寺卿;祖讳某,池州刺史;考讳某,太子谕德:皆江南李氏时也。李氏国除,而谕德易名居中,退居于常州。以太君为贤而选所嫁,得江阴沉君讳某,曰:“此可以与吾女矣。”于是时,太君年十九,归沈氏。归十年生两子,而沈君以进士甲科为广德军判官以卒。太君亲以《诗》、《论语》、《孝经》教两子。两子就外学时数岁耳,则已能诵此三经矣。其后,子迥为进士,子遵为殿中丞、知连州军州。而太君年六十有四以终于州之正寝,时皇祐二年六月庚辰也。嘉祐二年十二月庚申,两子葬太君江阴申港之西怀仁里。于是遵为太常博士、通判建州军州事,而沈君赠官至太常博士。铭曰:

山朝于跻,其下维谷。缵我博士,夫人之淑。其淑维何,博士其家,二子翼翼,萼附其华。诜诜诸孙,其实既葩。孰云其昌,其始萌芽。皇有显报,曰维在后。硕大蕃衍,刲牲以告。视铭考施,夫人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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