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省属各级机关学校为四十七年度夏令时间自四月一日零时起实施 (民国47年台湾省政府令)
令省属各级机关学校为四十七年度夏令时间自四月一日零时起实施 作者:台湾省政府 中华民国 制定机关: 台湾省政府 1958年 1958年3月28日于台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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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省政府令
(47)3 28 府人一字第二八二六一号
事由:为四十七年度夏令时间及本府所属各机关学校办公时间案,令仰遵照。
省属各机关学校:
一 奉 行政院本年三月二十六日台四十七人一五八八号令:“一、奉 总统四十七年三月二十四日(四七)台统㈠义字第一九八〇号令开:“一、该院四十七年三月十四日台四十七人字第一二九〇号呈:“为四十七年度夏令时间仍照往年成例,自四月一日零时起至九月三十日午夜二十四时止,全国各地应将钟点上之时刻拨早一小时(例如现在之七时在实行日光节约时间后钟表上所指之时刻与各地所报之钟点应为八时),所有机关部队学校以及社会工商各业,水陆空交通通讯各方面,一律注意办理,除报告院会外呈请鉴核通令遵照”等情。二、应准照办,除分行外,令仰遵照并转饬遵照”等因。二、除分令外,希即遵照并转饬所属遵照”。等因。
二 合行令仰遵照。至本省所属各级机关学校全年各月份办公时间,除各生产单位办公时间应遵照本府(肆肆)府人秘字第八二四二四号令(见四四年秋字第四一期公报)规定办理外,其他各机关学校办公时间仍希依照本府(肆肆)府人秘字第三三一三九号令颁本府曁所属各级机关全年各月份办公时间表(见四十四年夏字第一期本府公报)之规定办理,及期本府不再行文,倂仰遵照。
主 席 周至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