攘窃之兴,起于不足。近日刑罚颇峻,盗贼益烦。赃至一千,便处极法,轻人性命,重彼货财。既多杀伤,且乖教化,况非旧制,须议改更。其会昌元年二月二十六日敕,宜委所司重详定,条流闻奏。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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