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与姜君太初……
余与姜君太初,初无一日之雅。余尝寓居珍原县之水流村,太初以公事入县。走书于余曰:“不见面则不通书,非吾辈中事也。”既而,冒雨来访。留一夜,诗酒之乐甚洽。未几,太初被虏于贼,莫知存没者凡三年。今太初自日本因华人之还者,上疏于我主上。其疏中,有远托异国,昔人所悲之语,余闻而甚悲,作诗以见情焉。太初名沆,为人聪明彊记,为文章,下笔滔滔,未尝起草。其兄瀣,死于非罪,太初祭之以文曰:“黄粱人世,百年草草。青史是非,千载昭昭。”读此文,则其人之所守可知。 作者:权韠 朝鲜王朝 |
未尽新知乐,居然怨咎天。
锺仪虽在晋,王蠋不降燕。
节为看羊落,书才赖雁传。
相思千里梦,迢递海云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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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民国94年(2005年)4月15日,中华民国经济部智慧财产局智慧财产局解释令函(存档)也认为仅对古文加标点不足以取得新著作权。
另请参见:章忠信《著作权笔记·句读的著作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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