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與姜君太初……
余與姜君太初,初無一日之雅。余嘗寓居珍原縣之水流村,太初以公事入縣。走書於余曰:「不見面則不通書,非吾輩中事也。」既而,冒雨來訪。留一夜,詩酒之樂甚洽。未幾,太初被虜於賊,莫知存沒者凡三年。今太初自日本因華人之還者,上疏於我主上。其疏中,有遠托異國,昔人所悲之語,余聞而甚悲,作詩以見情焉。太初名沆,爲人聰明彊記,爲文章,下筆滔滔,未嘗起草。其兄瀣,死於非罪,太初祭之以文曰:「黃粱人世,百年草草。靑史是非,千載昭昭。」讀此文,則其人之所守可知。 作者:權韠 朝鮮王朝 |
未盡新知樂,居然怨咎天。
鍾儀雖在晉,王蠋不降燕。
節爲看羊落,書才賴雁傳。
相思千里夢,迢遞海雲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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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民國94年(2005年)4月15日,中華民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智慧財產局解釋令函(存檔)也認爲僅對古文加標點不足以取得新著作權。
另請參見:章忠信《著作權筆記·句讀的著作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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