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撤职人员(1958年6月3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撤职人员(1958年6月3日)
1958年6月3日
本作品收录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1958年

撤销右派分子贾潜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的职务;

撤销右派分子林亨元、朱耀堂的最高人民法院副庭长的职务;

撤销右派分子刘寅夏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的职务;

撤销右派分子杨显之、张向前、郝绍安、田明中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的职务;

撤销右派分子刘惠之的最高人民检察院铁路水上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的职务;

撤销右派分子李甫山、王立中、白步洲、刘汝棫、王仁卿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的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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