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县儒学周公生祠记

公安县儒学周公生祠记
作者:袁宏道 
本作品收录于《潇碧堂集/14

邑学宫旧滨江,江水龁其址,宫遂迁。邑频岁苦阳侯,殿材蠹,过者岌岌然虑其压,则以孙木赘之。又十馀年,而赘者蚀其半。邑人相顾叹惋,竟不敢议兴革。夫邑之荐绅大夫,以至缝衣缓带,皆诵法孔氏者也。积缕而缗,积尘而岳,邑之人亦能办此。独以事重而地卑,故不敢不缓其议,以俟天子之命吏。夫今乡校虽一乡,其始盖有所受之,小至一笾一豆,皆奉功令而行,不敢辄有增损。故学宫之重,与太庙等,而其兴革,一禀于天子,外焉者遐而不得达,则禀于天子之命吏。

今夫佛、老之舍,朝而圮焉,久而呼于市,市之屠估佣保,操其兴革,乌合而集事者,何则?其事轻也。昔李师道请出私财赎魏征旧宅,白居易论奏以为事关激劝,合出朝廷。夫此名臣旧第耳,当时惜大体者慎且重若是,其敢轻议数仞之宫墙与?必有所操而后议,故下之人不得不缓,缓于下而急于上,故体统尊而事行。古之为治者,政学出于一,故曰:“在泮献囚,在泮献馘。”后之人特以为文章之具观,故其修举,常后于官寺区署。一有兴革,直付之一二章缝,而其事仅与释、老之宫等,于是学宫始轻,而弦诵之地,郁为苔藓。后生末学,有经年不窥夫子之门屏者。是亦为政之责也。

监司周公,醇儒也。修夸之节,闻于天下,天子超常格拔之,论者以比胡威、阳道州。下车未浃月,威爱大行。闻邑大成殿敝,即与前分守梁公捐赀撤而新之。既命有所操,无失体,众力遂集。而邑人士数十年叹惋而不敢议者,一旦如释重负。宫既成,邑钱侯率诸荐绅士落之。皆曰:“非公,馀等何颜复见先圣?”泄泄然如唐子之久亡而忽见其乡也。则又曰:“邑,公之畏垒也,将世世子孙俎豆公,舍学宫其安之?”遂并梁公两祠于宫之左。

公名应中,浙之会稽人。夫非谓学宫之能重公,而学宫待公而重,将使后之作者知其重,以时加修饰,而后生末学,望宫墙而肃然,是祠之所以作也。

本明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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