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随机
登录
设置
资助
关于维基文库
免责声明
搜索
公益彩券盈馀提拨一定比例作为全民健康保险安全准备实施办法
语言
监视
编辑
公益彩券盈馀提拨一定比例作为全民健康保险安全准备实施办法
沿革
制定机关:
中华民国行政院卫生署、财政部会衔发布命令
中华民国八十九年七月二十六日
行政院卫生署(89)卫署健保字第 0890005281 号令、财政部(89)台财库字第 0890360020 号令会衔订定发布全文 4 条;并自八十八年十二月一日起施行
中华民国九十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行政院卫生署卫署健保字第0982600395号令
、
财政部台财库字第09800641200号令
会衔修正发布全文 4 条;并自发布日施行
姊妹计划
:
数据项
本作品来自
中华民国命令
,依据《
著作权法
》第九条,
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
。
Public domain
Public domain
false
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