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前进
共同前进 二十九年一月一日广播 汪精卫 中华民国29年(1940年)1月1日 1940年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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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运动所要求的,不是一时的和平,是永久的和平。如何才能得永久的和平呢?中日两国,不但要把两年有馀以来的战争现象,从根本上消灭了;并且要把几十年以来的纠纷原因,从根本上消灭了。所以中日两国,有把过去嫌猜疑忌的心理完全肃清、从头干起、向着一个共同目标而共同前进的必要。
所谓共同目标是什么呢?我在《中国与东亚》文中已经说过。一是廓清百年以来流毒于东亚的殖民主义,一是要拒绝二十年以来在世界猖獗着、尤其在东亚猖獗着的共产主义。这不是指那一个国家,而是指那一种主义。这两种主义向思想上、组织上比较弱的民族国家进攻,中国因为积弱,所以被进攻的最利害。日本虽然能自强,但是东亚有一块地方被进攻,无异日本被进攻。所谓共同防共,即是对于共产主义的拒绝;所谓经济提携,即是对于殖民地主义的廓清。这是中日两国的共同目标,为中国、为日本、也为东亚。
中日两国有了共同目标,便有了共存共荣的基础了。可是如何才可以向着这共同目标而共同前进呢?
中国现在所需要的,是国家民族之独立生存、自由平等,这是毫无疑义的。中国的国家民族有了独立生存、自由平等,才能和日本分担东亚安定与和平的责任,这也是毫无疑义的。然而中国必须注意到一个根本问题,即是中国必须时时刻刻自觉为东亚之一员。中国的安定与和平,必须于东亚的安定与和平求之。因此,中国必须在外交上、在国防上,与日本采取同一方针;在经济上,与日本根据着平等互惠的原则,实行有无相通、短长相补。这样,东亚的安定与和平才可获得,而中国的安定与和平也随之获得。所以中国的建国事业,与东亚复兴事业是要一致的。如果分离,中国的建国事业不会成功;如果背道而驰,更只有自投于失败之途。
以上是中国必须注意的。同时,日本所必须注意的,也想略略的说几句。
日本既然属望中国分担东亚安定与和平的责任,则不可不使中国能充分自由发挥其能力,以期能够分担此责任。日本是东亚的先进国,对于后进国的援助是日本应有的责任,可是援助与干涉是有极大分别的。援助是培养其能力之发达,干涉则是摧残其能力之发达。日本如果采取干涉主义,不但不能启发中国,自动的愿与日本一致分担东亚安定与和平的责任,并且会驱使中国与日本分离,甚至背道而驰。日本如属望中国分担东亚安定与和平的责任,则关于这一点必须注意。
中国的建国事业能与东亚复兴事业相一致,日本能援助中国,俾之能完成其建国事业,并俾之能分担东亚复兴的责任,这样中日两国便可以向着共同目标而共同前进了。共产主义虽然猖獗,但是这种绝对的功利思想与东方的道德精神,终是格格不入的。只要中国能根据三民主义以完成中华民国之建设,则民生主义实现之日,亦即共产主义在中国完全消灭之日。因为共产主义以阶级斗争为主旨,民生主义以社会合作为主旨,这是在根本上的不同;共产主义以绝对的排斥私有财产为目的,民生主义则以根据实业计划、发展国家资本、保护私人资本为目的,这是在办法上的不同。所以中国如能得到时间以实行民生主义,则共产主义必然绝迹。
至于殖民主义侵入中国,已及百年、根深蒂固,似非一朝一夕所能廓清。然而最近数十年来,尤其二十馀年来,中国的民族资本已经萌芽。这种民族资本固然还是很幼稚的,却是培养起来,必然的成为中国经济社会的基干。日本如能与中国的民族资本互相提携,以先进国的资格随时加以援助,则从此廓清殖民地主义的势力亦并非不可能的事,三民主义中的民族主义和民生主义都著眼于此的。
于此有附带说明的,所谓廓清殖民地主义的势力,并没有排斥第三国正当权益的意味含在里头。中国实业计划的完成,有待于外国资本及技术,这是极显然的事。这与中日经济提携并没有矛盾,因为中日经济提携的结果,中日之间,并无冲突;在这种关系上欢迎第三国的资本与技术,自然没有矛盾。而且第三国的正当权益,必然因此而得到合理的保障与发达。
东亚的安定与和平,是世界的安定与和平之一部份。由东亚的安定与和平,进而为世界的安定与和平,更是世界人类所渴望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