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新简化字的通知

关于征集新简化字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
1960年6月4日
刊登在《文字改革》1960年11期页4–5

各省市区教育厅(局)、文化(出版)局:

  4月22日中共中央关于推广注音识字的指示中说:“为了加速扫盲和减轻儿童学习负担,现有的汉字还必须再简化一批,使每一字尽可能不到十笔或不超过十笔,尽可能有简单明了的规律,使难写难认难记、容易写错认错记错的字逐渐淘汰。这一任务必须依靠广大群众,广大群众对此是十分热心和有办法的。请各省市区党委指示当地有关部门在最近期间提出一批新简化字的建议,报告中央文字改革委员会综合整理后送中央和国务院审定。”

  继续简化汉字关系到减轻几亿儿童和成人的学习负担,是一件十分重要的工作。这项工作需要由各省市区教育厅局、文化(出版)局协助进行,为此我们就征集新简化字的办法通知如下。

  一、近几年来各地群众创造的新简化字,数量很大,而且还在不断增加。这些新简化字是我们继续简化汉字的重要依据。接通知后请即邀集当地中小学教师、业余教育的群众教师、教育工作和出版工作人员,以及其他有关人员(如写美术字、布置展览和刻腊纸的工作人员等),向他们充分说明进一步简化汉字的重大意义,发动他们大力、广泛搜集目前群众中已在使用的新简化字,即1956年国务院公布的“汉字简化方案”以外的简化字。幷请你们对搜集到的新简化字,组织座谈讨论,提出意见:除了同意群众创造的合用的新简化字外,对于那些简化得不合理,因而难以推广的新简化字,请提出修改的意见;对那些比较常见、笔画较多、在中小学生中最易读错写错、应当简化而群众尚未简化的字,请提出简化的具体建议。我们希望,各省市区都能提出四百至一千个新简化字的建议,于7月底以前报告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

  二、根据几年来汉字简化工作的经验,为了做到中央指示的“使每一字尽可能不到十笔或不超过十笔,尽可能有简单明了的规律,使难写难认难记、容易写错认错记错的字逐渐淘汰”,我们提出以下的简化意见供你们参考:

  (1)首先应该尽量利用汉字结构的形声原则。例如,肤(肤)、达(达)、迟(迟)、态(态)这一类简化字,笔画简单,有表音的“声符”,有表意的“义符”,易写易认易记,最受群众和儿童欢迎。采用这个办法的时候,必须注意选择声符。第一要求笔画简单;例如认、𬞟、础、拟、矾、牺、拥、洁等字本来就是形声字,但是声符笔画太繁,必须改换笔画简单的声符,简化成为认、苹、础、拟、矾、牺、拥、洁。第二要求读音尽量正确,尽量符合普通话;例如证、战、担三字的声符,不但笔画太多,而且不能表达现代普通话的标准读音,不如证、战、担正确。有些地方的简化字以特殊的方音为根据,如广州把“意”简化成“”,就不能被全国多数地方所接受。第三要求尽量合理,使同音的字尽量采用同一个声符;例如,拥(拥)、佣(佣)、痈(痈);艺(艺)、亿(亿)、忆(忆);优(优)、忧(忧)、犹(犹)等。这样,认识一个声符就可以认识好几个字,甚至许多字,在教学上的好处是很显著的。

  (2)其次,在使用时绝不引起意义混淆的条件下,也可以考虑采用同音代替。例如,丰(丰)、干(干)、谷(谷)、姜(姜)、丑(丑)、出(出)、几(几)、发(发)、郁(郁)、才(才)、划(划)、咸(咸)等等,这些同音代替的字都没有引起混淆,因而受到群众的欢迎。这种趋势现在各地正在发展,如付(副)、予(预)、午(舞)、笈(籍)、迂(遇)、代(戴)、井(警)等字,其中一部分已经在群众中广泛流行。依同例,如果以“仪族”代替“彝族”,以“壮族”代替“僮族”,不但可以减少笔画,而且可以避免念错;以“刁”代“雕”,以“歹”代“逮”、以“卞”代“辩”,以“凡”代“繁”,笔画可以减少很多。同音代替不但简化了笔画,而且减少了汉字的字数,对于减轻学习负担,缩短汉字学习时间很有好处。

  (3)以上两种简化方法不能适用的时候,可以酌量采用以下几种办法:用原字的一部分,如开(开)、声(声)、亏(亏)、乡(乡)、灭(灭);会意字,如尘(尘);轮廓字,如夺(夺)、汇(汇);草书楷化,如东(东)、为(为)、写(写)。

  三、为了减轻儿童和成人的学习负担,生僻地名用字(包括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名的译音汉字)应该一幷加以简化。目前的地名用字中,有一批生僻难认的字,除当地人外多数人读不出来或者要读错,这些字除作地名以外别无用处,徒然增加学习负担。好些地方已经把这些字简化了,一般是用同音的常用字来代替,例如波阳(鄱阳)、新干(新淦)、门源(亹源)、习水(鳛水)、越西(越隽)、丰都(酆都)、玉林(郁林)、铁力(铁骊)、沈阳(沈阳)、氻阳(溧阳)、于田(于阗)、大余(大庾);也有用读音近似的常用字来代替的,例如爱辉(瑷珲)、全南(虔南)。请你们调查一下,本省(市区)还有哪些生僻地名应该简化而尚未简化的,一幷提出简化的建议。此外,人名用字中也有一部分生僻字和笔画多而没有别的用处的字,也希望你们一幷予以考虑,提出适当简化的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
196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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