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冲斋先生文集
卷之四
作者:权橃
1752年
卷五

日记正月一日。至八月四日。在堂后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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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四年中宗大王四年己巳正月一日甲午。朝阴夕晴。上率百官。行望阙礼。贺大妃殿。仍受百官贺。○巳时。太白见于未地。一更。西方有电光。

二日乙未。阴。停常参经筵。

三日丙申。晴。太白见。太白辰时。见于午地。巳时。见于未地。○御昼夕讲。○刑曹判书尹珣。以庆尚监司递来复命。因辞免。不允。台谏论其不合故求免

四日丁酉。晴。太白见。停常参朝讲。○庆尚左道兵使柳继宗拜辞。

后年。三浦倭与马岛倭。连兵寇边。继宗时觐母于高灵地面。去营二三日程闻变畏怯。不即往救。右道兵使金锡铁。亦畏缩观望。不赴斗。使熊川城陷。边氓糜血。惜哉。

五日戊戌。阴。停朝参朝讲。

六日己亥。御经筵。○传于司宪府曰。观崔梦锡推案。其被杀者。初以为牛盗囚系。而终无形迹。原其情。乃梦锡怀愤杀之也。初被杀者。以衙养数外马匹。将诉监司。梦锡疾之。乃托以牛盗而滥刑。父子兄弟相及者八人。凡枉杀一人。犹不可。况至八乎。法虽如此。宪府何不观事之轻重而论启乎。若全释则无以惩后人矣。

七日庚子。阴。夕雨雪。御经筵。○以省冗员。减职田陈田免税事。收议于大臣。大臣议皆欲不行。上意坚欲行之。后大臣多言不便。竟不行。

八日辛丑。密云。御经筵。○以沈贞为成川府使。成希颜启曰。贞有文武才。不宜补外。命递之。○驰书于各道监司。求残邑救弊之策。

九日壬寅。阴。大司谏柳世琛等上疏陈七条曰。纳谏诤。惜名器。重字牧。严赃法。抑奔竞。辟异端。谨终始。而归之于诚。传曰。疏意皆善。其曰谨终始。曰至诚。此言尤宜嘉纳。诗云。靡不有初。鲜克有终。予以不穀。唯恐不及。岂忘斯言耶。尔等效李绛之言。欲不负其任。若实有是诚。国之福也。予安敢违咈乎。尔等亦不忘此意。无不尽言。

十日癸卯。晴。太白见。停常参。御经筵。○刑曹判书尹珣。免。从台谏之言也。传曰。用人当慎。而尤慎于刑官。前此已谕此意。而以尹珣注拟。以其能堪任也。今之递差。非有过咎。特以践历未久也。且进退宰相。固宜慎重。既命授职。又命改之。可乎。自今注拟时。尤加慎简事。其谕铨曹。○命各浦水军阙立者。勿使立役于本营。使还役本浦。从承旨宋千喜之言也。

十一日甲辰。晴。太白见。受朝参。御经筵。○传曰。掌苑署于冬至立春等节。勿献花。予性不观花卉也。

十二日乙巳。太白见。停常参。御经筵。○传曰。迩来民弊。与朝廷共议祛之。而外方守令奉行者少。使民不得蒙实惠。其弊犹存。与初不祛其弊何异。虽有不法守令。监司以某某相之戚属姻娅。殿最不以公。如朝廷别有所闻。虽监司亦当罢黜。其以此意。谕各道监司。又令宪府推举守令不奉法。民不蒙实惠者以闻。是时。守令承弊习。多侵民。上虽忧民切切。讲求如此。民犹困也。

十三日丙午。晴。停常参。御经筵。○命尽夺南暻告身。录赃吏案。憬。驸马之父。恃势骄纵。曾为善山府使。贪虐无所不至。至是锢之。

十四日丁未。晴。太白见。停常参。御经筵。○故李宜蕃妻权氏上言。略曰。臣女年今七十五。一子菡为朔州府使。一子𦸂为茂长县监。各在远地。臣女朝暮且死。伏望命递其职。或于近邑相换。传曰。今观上言。其情切矣。大典亲年七十。一子归养。八十二子。九十诸子归养。如是而人子犹有贪恋爵禄。不归养者。由是三纲毁。风俗薄。前既下旨。有亲老者。许令归养。今此二人。不自归养。而老母反乞其子归养。予甚非之。翌日。命递李菡职。

十五日戊申。晴。受朝贺。御经筵。○太白见。明年。三浦倭反。杀将屠城。此其验欤。

十六日己酉。晴。太白见。○是日有政。以吏判李諿为右参赞。以申用漑为吏判。○杨州牧使赵金虎,当平府使奇楮,高阳郡守申景元,文化县令郑有纲,新昌县监梁济。宪府驳罢之。传曰。递差。

十七日庚戌。晴。停常参。御经筵。

十八日辛亥。阴。御经筵。○传曰。镜城残弊。择有名文臣差遣。从辛允武也。○命守令政迹卓异者。令各道监司启闻。升一级。资穷者。赐彩段。

十九日壬子。阴。御经筵。○政院启曰。向者。以田霖所启。密谕各道。搜捕奸盗。臣等以为此事。其谕监司状云。亲自开拆。已惊动众心。监司亲语守令。守令必令校生密封。各以仇怨。争相诬陷。无罪者死于杖下。此甚骚扰。今上下甫定。不宜如此。事遂寝。○传曰。文臣试射。肄习天文篆文朔书。依祖宗朝例施行。从政院议也。

二十日癸丑。云。停常参经筵。○巡边使宋轶。将行咸镜道。传曰。大臣归远。其用乐慰饯于郊外。时因太白见。不用乐故。

二十一日甲寅。雪。停朝参。御经筵。○持平韩效元。以其府意来启曰。大丘府使李明弼,端川郡守金仲炼。皆不合莅民。温阳郡守吴益念。不当陞叙。不允。○是夕。司果姜允禧,司猛崔龟寿,宗亲德山监修来启曰。辛服义等欲推戴宁山君。命下禁府鞫之。无状置之。

二十二日乙卯。停常参。御经筵。

二十三日丙辰。晴。太白见。停常参。御经筵。○大司谏柳世琛,掌令朴光荣皆言。咸镜道早霜失农。巡边使有弊于民。请勿遣。知事洪景舟曰。宋轶之行。台谏论启虑有废农。是矣。移堡便否。朝廷互相是非。宜遣大臣。审其利害。宋轶。简略人也。其行必无弊。不可不遣。

轶本以侈鄙称。性不简略。起自草莱。列第城中。景舟,柳洵。以简略称于君前。不亦诬乎。

二十四日丁巳。

二十五日戊午。晴。太白见。受朝参。御经筵。

二十六日己未。阴。停常参。御经筵。○传曰。京外除拜。皆当慎择。尤谨于守令。而近日台谏纷纭论启。虽人才有限。亦岂铨曹慎简之意。后更如此。当不饶也。边鄙守令。文武交差。已有旧典。迩来多不奉行。边事苦务。文臣谁肯为之。该曹当择用。若用残劣无能。岂可乎。

二十七日庚申。受常参。御经筵。○前例。妓有姿色成才者。虽赎身。倭野人宴享及进丰呈阅乐。仍旧为之。上特命勿役。掌乐正李元成。以提调柳顺汀,权钧意来启。请仍旧行之。上怒甚。命劾元成下狱。传于政院曰。赎妓仍役。甚非矣。废朝内宴时。知有姿色。因此生心。当时提调。非矣。今乐院以违法来启称姿色云者。欲以此取悦耳。○赐尚州牧使孙仲暾乡表里一袭。有政绩故也。

二十八日辛酉。大雨且雪。停常参。御经筵。○传于政院曰。予命推乐官者。予意废朝既误于声色。今托以祖宗故事。称姿色。请用于内宴。此甚不当。今日经筵。左相朴元宗言。祖宗朝亦取姿色。此在上无欲而已。此可惭之言也。祖宗朝虽有承传。亦一时偶然为之。在后嗣不必援以为例也。其曰罪不至不狱。其权衡轻重。未可知也。若欲取悦。罪不止此也。回启曰。上教允当。垂范万世之法言也。

二十九日壬戌。停常参。御经筵。

二月一日癸亥。阴。捕盗将田霖捕得当来等二十三名。自金浦复命。以贼赃马十二匹及赃物书启。

二日甲子。晴。太白巳时。见于未地。○命削当来名于功臣券。当来本强盗。为朴永文所知。靖国时。引与同事。国家录功赦罪。参原从。称为宿知指挥捕盗。后反为盗。至是捕之。

三日乙丑。晴。停常参。御经筵。○倭人肃拜而出。有人于阙门外。戏言侮之。怒敕罗将。以铁锁系颈。曳至其馆。○有政。柳宗弼兼掌乐主簿。宗弼。清州富家也。本不解音律。纳租数百石于提调柳顺汀家。得官云。

四日丙寅。晴。停常参。御经筵。○司宰监奴。三犯奢僭之罪。命徙边。自今犯罪当徙边者。皆徙咸镜五镇。

五日丁卯。阴雨。受朝参。御经筵。○弘文修撰李希曾卒。命致赙。

希曾。允俭子也。中丙寅科。年少聪颖。才艺宿成。料事合宜。善为疏箚。为史官称职。时论许之。然有轻锐气。少持重。享年不永。惜哉。

六日戊辰。晴。停常参。御经筵。○命下倭通事于禁府狱。都事赵澈诣馆。通事与倭相对行茶礼。令引出。加锁拿来。○承文院提调遣正字来启曰。本院兼官。勿授外任。载在续录。今成希哲以兼官。出为端川郡守。请依法递之。传曰可。

院掌事大之事。兼官。以解吏文与能写者为之。今则不然。皆以请托除授。及出为外官。择其官之美恶。其人欲之则勿推。不欲则推还之。希哲无兼官之才。其除授也以私。其推还也以私。甚矣。公道之不行也。其从兄成希颜。亦为提调。

七日己巳。晴。停常参。御经筵。○传曰。尚州牧使孙仲暾,稳城府使苏起坡。各加一资。

仲暾。鸡川君孙昭之子也。历任梁山,金海。皆有治声。至是。以治效闻。故加阶。昭为守令。治行第一。其子能继之。为有子矣。仲暾常曰。吾父廉介。余所不及也。苏起坡。武人也。性廉洁。不治家产。遇敌忘身。初在北方。人称之曰铁内禁。铁字。方言。与苏字声相近。故借言之。以美其强果。

○传曰。朝士根随各有定数。予于潜邸时。见朝官多率厅直。今谕宪府检察。依大典行之。犯者罪之。阙内出入数外。根随亦禁之。○是日。倭人四十馀名来阙门外。发剑列立。遂向崇礼门。入太平馆。昏时还馆。

八日庚午。停常参。御经筵。○户曹请遣官按验各处渔箭,渔网,渔船,盐盆以收税。台谏以为遣官有弊。请停之。不允。

九日辛未。晴。停常参。御经筵。○正言柳沃。如全罗道觐亲。还启曰。闻前和顺县监崔梦锡。杀人至八九名。罪至重也。宥旨敬差官吴益念不启禀。擅放。致令逃匿。臣疑其用情也。传曰。知之。后竟逃匿不见

十日壬申。晴。停常参。御经筵。○田霖以捕盗之劳。升正宪资。从事官亦加一级。○命削完川正禧及子孙于属籍。事连辛服义也。

十一日癸酉。晴。受常参。御经筵。○传曰。各道所贡大鹿皮。限五年蠲减。

十二日甲戌。密云。停常参。御经筵。○命禁私津课涉人。从左相朴元宗议也。○传于政院曰。宰相为提调。驱使多少不同。左相朴元宗以为宜以多与少。何如。回启曰。以多与少。势难矣。各司各官。大抵皆有残盛。今不可一一使同之也。

十三日乙亥。晴。停常参。御经筵。○执义朴光荣,献纳成希哲等曰。同福县监李垦,南平县监宋骐孙已个满。以推考未递。请递之。上曰。当递之。

十四日丙子。密云。停常参。御经筵。○传曰。东文选,古文选各一件入内。○宪府启陆闲在逃。而具仪章。横行作弊。请拿推。依允。

十五日丁丑。雨。停○司谏院正言崔命昌。以本院议来启。请推吴益念擅放崔梦锡之罪。不允。

十六日戊寅。晴。停○下柑子二桶于政院曰。陆绩怀橘遗母。卿等各遗老亲。制律诗以进。

十七日己卯。晴。停

十八日庚辰。雨雹。停

十九日辛巳。晴。停

二十日壬午。晴。停○命蚕室养蚕。反正后。以有弊停之。是年始复。

二十一日癸未。晴。停朝参。御经筵。○兵曹判书洪景舟于经筵启曰。镜城判官金胤文。纯直人也。然无革弊才。请递之。从之。

二十二日甲申。晴。停御经筵。○传曰。前釜山浦万户崔命仝在任时。人称其贤。其赐表里以奖之。

二十三日乙酉。晴。停御经筵。○议政府举清慎人吕允哲,徐克哲,柳益厚以闻。命各加一资。允哲。自新之子也。家世有廉称。父子皆武人也。

二十四日丙戌。晴。视事御经筵。○台谏以洪景舟庇护崔汉洪。请递会宁府使。听金胤文属。请递镜城判官。景舟操兵权任铨衡。如此冒弄。渐不可长。请推之。上令政院召胤文。问曰。尔规免请托。言者有之。其直陈。曰。臣闻拟望。翌日朝。诣兵判家曰。承传以佥正以下拟望。我非徒材器不合。今为奉礼。奉礼乃正职。不当拟也。兵判曰。果若是。此外无他辞。问于景舟曰。卿庇护胤文。通书吏曹不得请。于经筵。假公论以启事。台谏言之。然乎。对曰。臣在政厅。吏曹以镜城判官。拟望七人来示。胤文名亦参焉。臣意其不合。而不敢发说。翌日。胤文果到臣家。问曰。令公亦参其政。不知吾不合而注拟乎。仍垂涕曰。奴仆散亡。妻亦病卧。厄会重叠。吾必受点。吾之不合。乞通简吏判。臣为简赠之。传于胤文曰。观尔乞哀兵判。他处亦必有请。有则不讳。对曰。他无所请。上不直之。下禁狱刑讯。竟赎配獒树驿。

二十五日丁亥。停朝参。御经筵。○朴元宗启曰。功臣会盟轴。一轴入绡三十尺。幷计靖国定难两功臣轴。绡一千馀尺。此非一二年可织。所费亦多。请以纸为之。从之。以纸当绡。功臣之冗。可知。

二十六日戊子。晴。停御经筵。○宪府谏院请推景舟挟私罔上之罪。不允。

二十七日己丑。晴。停御经筵。○夜。东南有赤气如电。

二十八日庚寅。阴。停御经筵。○遣寺人及注书柳灌于成均馆。儒生摘看。

二十九日辛卯。阴。停御经筵。○令宪府推考景舟。○夜对讲讫。检阅郑熊请取人。

三十日壬辰。晴。停御经筵。○命试取人。

三月一日癸巳。晴。停朝贺经筵。○庭试儒生。生员李佑直赴殿试。

二日甲午。晴。停○台谏请递洪景舟兵曹判书。不允。

三日乙未。晴。停御经筵。

四日丙申。晴。停御经筵。

五日丁酉。晴。停○上诞日贺礼权停。

六日戊戌。晴。停御经筵。

七日己亥。阴。视事御经筵。

八日庚子。晴。停○文武科别试开场。

九日辛丑。晴。停

十日壬寅。晴。停

十一日癸卯。晴。停御经筵。

十二日甲辰。晴。停御经筵。

十三日乙巳。雨。停御经筵。○政院以许安国为假注书。台谏驳递之。赃吏子孙故。○洪景舟推考。飞简则服。挟私欺罔则不服。命勿论。两司论执。不允。

十四日丙午。雨。停御经筵。○台谏合司来启。洪景舟先递本职。且毕推之。不允。○顺天府使李继义递差。台谏论继义曾为守令。善事过客。不合临民故。

十五日丁未。晴。停朝贺。御经筵。○日记厅郞厅奉教尹仁镜来启初草已毕。命论赏节目。考例以启。

十六日戊申。晴。停御经筵。○合司上箚。论景舟可递。不允。

十七日己酉。晴。停御经筵。○合司所启。不允。○茂山堡移排甫乙下堡复设事。依宋轶所启。

十八日庚戌。晴。停御经筵。○传曰。往年官债未纳者。待秋催纳。从正言崔命昌言也。

十九日辛亥。晴。停御经筵。

二十日壬子。晴。视事。○递洪景舟兵曹判书。从两司请也。○有政。金应箕兵曹判书。金诠资宪升为刑曹判书。成允祖嘉善右尹。柳世珍同副承旨。洪景舟判中枢府事南阳君。

二十一日癸丑。晴。受朝参。御经筵轮对。○领议政柳洵,左议政朴元宗,右议政柳顺汀启曰。近者。时令不顺。日候甚寒。全罗,忠清两道雨雪之灾甚异。阴阳失和。责在臣等。请免。传曰。时令不顺。是予否德所致。岂三公之过。其勿辞。○大司宪安塘。以金应箕相避递。朴光荣亦以相避递。○金世弼为对马岛通信使。以母老辞。听。

二十二日甲寅。晴。停御经筵。○户判李季男,参判黄孟献,参议韩叔昌来启曰。庆尚倭料。一岁所费二万二千馀石。而贡案数则不过一万五千馀石。今年。以旧储及丙寅年以上未纳田租。充给矣。后无以继。请与大臣广议施行。传曰可。○有政。权弘大司宪。赵舜执义。李友曾折冲釜山镇佥使。李珣折冲盐浦万户。曹汉孙通政熊川县监升堂上。从柳顺汀等言也。

二十三日乙卯。晴。停缺国忌故○大司宪权弘辞免曰。宪府所任至重。一则君德谏正。百官纠察。其次则伸冤抑正风俗。皆是重事。臣才识暗劣。正恐有旷官之诮。请免至再。传曰。卿曾为承旨。故知卿合于大司宪。卿又知此等事。则可能尽言责矣。其勿辞。赐酒以遣之。

二十四日丙辰。晴。正言崔命昌来启。南方守令及佥使万户。以堂上差遣未便。不允。○监察朴佺上疏。言三浦倭奴有将乱之形。严机械。选将帅。犹不畏服。迨财力未竭。边氓未困。致讨歼灭。又言军额消耗。驿路孱弊。万一有不虞之变。则军无以御敌。驿无以传命。不报。明年四月。倭奴果反。屠城杀将。佺可谓知章矣。

二十五日丁巳。密云。停御经筵。

二十六日戊午。晴。视事后御经筵。○台谏论启边方守令佥使堂上事。上亦知其未便。而牵于大臣之议。不从。

二十七日己未。晴。停御经筵。

二十八日庚申。晴。停缺国忌

二十九日辛酉。晴。停○左相朴元宗来启曰。臣闻。济州贡马船人。逢倭贼。被杀殆尽。不胜惊骇。顷者。倭贼杀伤柳轩等。作耗加德岛。又焚荡人家。又馆倭拔剑阙下。横勃如此。其轻侮我国甚矣。虽遣通信使。无益也。更议大臣何如。传曰。久废信使。倭又桀骜。当修通信之仪矣。不通谕则岛主何以知之。虽曰费财。今已议处。不可中止。遣使则其心亦可验矣。

四月一日壬戌。晴。受朝贺。御经筵轮对。○前典医监主簿申希浩等上言。请依大典及成宗朝例。宰相庶孽子孙许赴杂科。从之。

二日癸亥。晴。停常参。御经筵。○掌令李自华,正言崔命昌及侍读官尹殷弼,司经金希寿等。以三浦守令佥使万户等堂上差遣未便事。反复论启。上曰。三浦事。大臣建议为之。何以改为。

大臣欲以堂上官仪章。镇服蛮夷之心。计亦疏矣。明年。倭奴陷城杀将。无一人枝梧。使吾民肝脑涂地。大臣建议。果何益哉。

三日甲子。晴。停常参。御经筵。○大司宪权弘复论南方镇将陞堂上为非计。领事朴元宗曰。台谏专以生疑为重。臣意不然。今三浦倭奴。比旧滋蔓。近金谨思来言。彼桀骜莫甚。以秩高人差遣镇御。则彼必畏戢。不至于轻侮。故以此议启。非永久之道。姑欲试之。而台谏如此固执。臣不敢知。大抵今之台谏。忖度大臣之意。以大臣所议皆为私论。欲一切沮抑。大臣虽有怀。其能达乎。臣闻。前日夜对。经筵官启曰。守令以大臣为上典。贿赂其家。是使君臣相疑也。

四日乙丑。阴。夕雨。停常参。御经筵。○正朝使同知中枢府事韩亨允。至自燕京。○全罗水使李宗仁。以斩贼倭十七头。特加一级。馀各论赏有差。特赐宗仁金带。遣内臣宣慰。○李宗仁所捕斩贼倭十七头。命传枭于三浦倭居。从政院所启也。

五日丙寅。晴。停朝参。御经筵。

六日丁卯。晴。停常参经筵。别试文武殿试故○四更。上御勤政殿。策问取金正国等十八人。朝幸慕华馆。试取武士申胤衡等十六人。

七日戊辰。晴。停

八日己巳。晴。停常参经筵。○前节度柳泾。以赃下禁狱。闻命而逃。

九日庚午。晴。停常参经筵。

十日辛未。晴。视事御经筵。○宪府启曰。尹龟祯等八人。以训炼习读官兼属忠顺卫。潜受滥加。请改正治罪。传曰。习读官事。前有此例欤。令兵曹考启。

十一日壬申。晴。受朝参。御经筵。○传于政院曰。横经问难。养老乞言。帝王盛事。在成宗朝横经问难则行之。唯三老五更。未得其人。有志未行。今欲行之。今之老师宿儒。可当此者有几人耶。政院启曰。上教至此。真盛心也。愿与大臣及礼官议之。从之。

十二日癸酉。晴。停常参。御经筵。○政院启曰。卒同知中枢府事吕允哲。节操清介。国耳忘家。其死也。家无丧葬之资。乞致赙以奖其节。从之。

十三日甲戌。晴。停常参经筵。○庭试四学儒生。

十四日乙亥。晴。停缺国忌

十五日丙子。朝阴。停常参经筵。○宪府启曰。府风闻京畿杨根地面有儒生崔致亨。身死已久。其老母独居。一日。其家火烧。母烧尽而其奴仆无伤者。虽无心不救。为有罪。有心而不救。其罪愈大。请遣台官鞫之。从之。

十六日丁丑。晴。江原道铁原,安峡等处地震。

十七日戊寅。晴。李宗仁又捕斩贼倭十三头驰启。

十八日己卯。阴。李宗仁以斩倭功。又加一资。从朴元宗议。台谏以为不可。从之。

十九日庚辰。晴。停常参。御经筵。○命改正三浦县守及佥使万户堂上资级。从台谏弘文馆及廷议大臣意也。○釜山浦佥使李友曾以阶梯堂上。勿改仍任。

二十日辛巳。不雨。停常参经筵。○辰。上御庆会楼下。观武臣射。

二十一日壬午。夜小雨。因旱。命分遣御史于外方。纠察滥刑滥囚不法事兼审农事。康仲珍潭阳。李思钧博川。金珰昌原。柳云麻田。潭阳李禄崇。昌宁郑玉衡罢。

二十二日癸未。晴。朝阴。御思政殿檐下。听昼讲。旱故。○庆尚监司姜浑启。对马岛主宗𣏾盛。今四月初六日死。

二十三日甲申。晴。停常参。御檐下经筵。

二十四日乙酉。不雨。停常参。御经筵于檐下。○传曰。旱灾尤甚。冤枉未尽按察。又分遣御史李自华开城府。成云公州。朴守纹横城。尹希仁安岳。

二十五日丙戌。不雨。御思政殿檐下视事。仍御经筵。

二十六日丁亥。不雨。停常参经筵。国忌○左议政朴元宗谢恩。赐药仍辞免。以台谏驳故不允。

二十七日戊子。朝阴夕雨。停常参经筵。○朴元宗辞职反复。不允。○命大臣等会宾厅议疏放。

二十八日己丑。雨。大风拔木。屋瓦皆飞。停常参。御经筵。○守令承差。不得乘驲。从御史成云启也。

二十九日庚寅。晴风。停常参。御经筵。○元宗辞职。○咸镜道巡边体察使宋轶复命。

三十日辛卯。晴。停常参经筵○朴元宗辞职。

五月一日壬辰。晴。停朝贺经筵。○左议政朴元宗又辞职甚力。传于政院曰。左议政固辞。予意三公不可轻议。况辞免于台驳之后。尤不可。于佥意何如。回启曰。其固辞之意。未可知。古人有以大功之下。久居为戒。政丞之意必在是也。虽上以伊周责望。共致太平而已。不听辞免。实当。传于元宗曰。政院以伊霍责望云者。岂是外貌之言。卿有伊霍之功。其待我以成汤宣帝。往哉安心辅政。元宗退去。○台谏请鱼箭勿赐与大臣。而给贫民以资其生。

二日癸巳。晴。停常参经筵。○平安道碧团佥使尹荣孙。犯赃逃之。虞候李长坤建治其罪故。

三日甲午。晴。停常参经筵。

四日乙未。晴。停常参经筵。

五日丙申。晴。上亲祭文昭,延恩二殿。○刑曹请数外书吏。仍旧役使。传曰。书吏毋使滥占。已有成法。而刑曹来启。不可也。数外滥占。已为不可。况仍旧役使乎。其推之。

六日丁酉。晴。停常参。御经筵。○延昌府院君金勘卒。

七日戊戌。不雨。停常参经筵。○上御素膳。停朝市二日。以金勘卒故。

八日己亥。晴。停常参经筵。○命印大典及续录。颁赐中外。从右承旨宋千喜启也。

九日庚子。缺停常参经筵。来日国忌○有政。以具寿永崇禄绫川府院君。权钧兼判义禁府事。尹珣兼知义禁府事。

十日辛丑。阴。停常参经筵。○执义赵舜。以母病呈辞。归盈德。命给马。祖宗朝台谏侍亲受由。例给马。上之即位。以驿路残弊停之。至是。复从院议也。

十一日壬寅。阴洒雨。停朝参。御经筵。○台谏论具寿永,权钧,尹珣不合。

权钧有守有识。局量不狭。在废朝为承旨。多有方便活人手段。反正后。人多不识。以为随时俯仰。无操守人也。及后为政丞。坚确不动。方知其贤。

十二日。

十三日甲辰。阴雨。停常参经筵。国忌○全罗道光州人故文孟讷妻年百单五岁。命岁给米十石。从旧例也。

十四日乙巳。小雨。停○畿内雨雹。○李𫖯自康津拿来下禁狱。以淫奸罪也。

十五日丙午。不雨。停常参经筵。○儒生廷试。金学曾居首。直赴会试。

十六日丁未。或雨或晴。停常参。御经筵。○庆尚道盈德甘浦万户韩顺孙逃。顺孙滥收军卒米布。将囚庆州狱。于中路跃马而逃。姜浑驰启。○上御夕讲。飞雨湿侍讲官衣。

十七日戊申。不雨。停常参。御经筵。

十八日己酉。郑鹏为青松府使。鹏。参判锡坚之兄子也。器度雄伟。不求名誉。不乐仕进。知斯世之不可与有为。求补外。竟卒于官。

十九日庚戌。阴。停常参。御经筵。

二十日辛亥。晴。停常参。御经筵。

二十一日壬子。夕。骤雨而雷。停朝参。御经筵。命祈雨。

二十二日癸丑。晴。停常参。御经筵。○本月十四日。平安道雨雹。小者如榛子。大者如鸟卵。损牟麦。金崶驰启。

二十三日甲寅。不雨。停常参。御经筵。国忌

二十四日乙卯。不雨。停常参经筵。○复行祈雨祭。○北道参奉除拜及减禄事收议。卢公弼议曰。诸陵参奉以衙客差出。实为未稳。以京朝士差遣。有违大典之法。本道居人中择差为便。忠信重禄。国家所以待士大夫也。今漕船虽败。国用不乏。先减朝士禄俸。窃恐未安。但不紧浮费宜在减省。传曰。参奉择本道可当人差之。递后军役可充者充之。以防避军役之路。

二十五日丙辰。不雨。停朝参。御经筵。○右尹成允祖卒。

二十六日丁巳。不雨。停常参。御经筵。

二十七日戊午。朝阴不雨。停常参。御经筵。

二十八日己未。小雨。停常参。御经筵。

二十九日庚申。阴。停常参。御经筵。

六月一日辛酉。不雨。停朝贺。御经筵。○大司谏崔淑生曰。具寿永在废朝。进美女蛊君心。与商贾谋奸利。不合为府院君。废弃之可也。权钧为贰相。人心不服。物议非之。改差可也。鱼箭宜给还贫民。掌令申鏛亦启曰。人物进退。大事。而近来人物弹驳之时。大臣无一言及之。议得则用其情。经筵则无是非之论。此甚不美。朴元宗怒曰。人物弹驳。台谏之职也。宰相宁可胁制于台谏。从而论启。侵台谏之事乎。鏛曰。臣之弹寿永。欲斥远误国小人。而大臣无可否故言之。今曰胁制。此大不可也。崔淑生,金铛,闵寿千。亦皆以为不可。朴元宗曰。寿永之罪。比之任士洪。恐过也。鏛曰。士洪事废主。导引为恶。寿永。废主之鹰犬也。元宗又曰。臣闻厢库物色。多被盗窃。此非外间所为。必洞知内事者之为也。省刑罚。虽人主之大德。臣意以为此等事。虽玉石俱焚。痛绳之可也。鏛曰。刑罚虽当于罪。人君犹恐滥及无辜。何可以玉石俱焚之言启人主乎。人主先以玉石俱焚为心。则下无全人。此言殊失矣。

朴元宗质美。虽或有可称。然不学无术。特以功居相位。观于此言。其不称相职。可见。为人轻信人言。性又果决。其于辛服义,李茁之谮。将打尽士类。傥非成希颜故缓之。则岂有今日之朝廷。然则置相。其可轻乎。传曰。权钧递差。具寿永改差。鱼箭给贫民。从大臣议也。

二日壬戌。阴。上御思政殿檐下视事。因旱避殿故御经筵。传曰。郑士杰杀前万户黄季同。其令改差。他员择差。

三日癸亥。不雨。停常参。御经筵。

四日甲子。不雨。停常参。御经筵。○是日有政。洪景舟为赞成。台谏合辞启曰。不合贰相。命递之。○以蒋处勇为稳城府使。处勇武人。曾为安东判官。夺人奴婢。为其孽子取府人女子。不应。杖杀其母。其无行如此。

五日乙丑。不雨。停朝参。御○厢库所藏鲁山封王世子教命一,封王诰命一,王妃教命一,王妃诰命一,废主诰命一,慎氏诰命一,鲁山封上王玉册一,妃封王大妃玉册一。命藏于尚衣院。

六日丙寅。小雨。停常参。御经筵。○宪府权弘谏院合司。论具寿永滥加改正。鱼箭尽给贫民事。不允。

七日丁卯。雨。停御○上御檐下昼讲。风雨霑湿侍讲官衣。犹不罢辍。

八日戊辰。晴。停常参。御经筵。○户曹判书李季男辞职。从之。○传于政院曰。予意具寿永进女事。在兴清之后。朝经筵有言。事在兴清之前。若尔则寿永。岂得无罪。尔等其以所闻言之。回启曰。年月不记。但闻任崇载,具寿永两家。争先闻见。某家有姿色女。遣鞍马驮至其家。梳妆入内。宝非之事。亦其一验。此甲子以前之事。兴清则甲子以后事也。命改寿永滥加。盖有感于权弘,南衮之言也。鱼箭亦尽给民。○日记厅郞厅。会掌乐饮酒。宪府劾之罢职。

九日己巳。雨。停○右承旨宋千喜以脾胃之疾。请辞职调病。许令退闲调理。

十日庚午。阴。停而御经筵。

十一日辛未。雨。停御经筵。○遣史官于文昭,延恩殿,宗庙奉常寺。掷看祭具。遣史臣于各陵掷看。从李𬞟轮对也。○是日政。吏曹参判朴说为工曹判书。都承旨成梦井为嘉靖吏曹参判。以崔淑生,柳续为承旨。

十二日壬申。雨。停而御。○正言孔瑞麟于经筵。极言时弊及时政得失。至曰铨曹用人。以折简为高下拟望。人多恶之。

十三日癸酉。雨。停常参。御经筵。○副校理金漑请归养曰。臣父母年逾七十。疾病缠身。臣以独子。远离从仕。不胜乌鸟之情。请归养。传曰。近地守令除授。

十四日甲戌。阴或雨。停而御经筵。

十五日乙亥。停朝贺。御经筵。

十六日丙子。复正殿。御经筵。

十七日丁丑。或雨或晴。停○司瓮指路赤。随内官入昌德宫暴死。命放火炮。以辟邪气。

十八日戊寅。雨。夕霁。宣酝于政院及弘文馆。喜雨也。

十九日己卯。朝雨昼阴。停常参。御经筵。○平安监司金崶驰启曰。五月二十一日。雨雹于龟城。大如栗。小如弹子。二十二日。雨雹于云山。大如楸子。小如栗。雨雹于碧潼。大如手掌。小如雉卵。二十三日。雨雹于煕川。大如栗。小如榛。

二十日庚辰。晴。停

二十一日辛巳。或阴或晴。停○持平许迟,正言孔瑞麟来启忌辰斋及内需司长利。

二十二日壬午。细雨。停○李公信曾为顺天府使。私乐安官婢。其还也。私赠官物。事觉。词证俱伏。命收议于大臣。柳洵,金寿童,朴元宗,柳顺汀,卢公弼,成希颜,朴楗,朴安性,闵孝曾,李荪,尹金孙议。皆以为录赃过重。李諿独以为计赃录案。于律甚合。传以与人赃改照律。

二十三日癸未。阴。停常参。○传于政院曰。靖国功臣一等及定难功臣卢永孙。勿差奉朝贺。

靖国功臣犹可。永孙有何功乎。祗以启告讦之风。

二十四日甲申。阴雨。停常参。○上欲置吏曹礼曹兼判书。收议于府院君已上。○都目政。卢永孙资宪光原君。柳应龙嘉靖文原君。

二十五日乙酉。晴。夕雷雨震人。停○议得书入。传曰。群议如此。兼判书不必置也。

城中震人。灾亦大矣。政院以无前例故。不启闻。无䅲甚矣。

二十六日丙戌。夕骤雨而霁。

二十七日丁亥。晴。停○三公遣舍人李自华。启曰。副提学李世仁。今都目政为全州府尹。以经筵官外补。未可也。世仁宜在经幄。而不合于外任。其待经筵官亦不重大。仍授本职何如。传曰。递差。

二十八日戊子。晴。停○大司宪权弘,大司谏姜景叙,执义赵舜,司谏尹耕,掌令金安国,申鏛,持平金协,柳云,献纳金净,正言成世昌,孔瑞麟等合司来启。内需司长利。忌辰斋当革事。云山贪污作弊。不合提调。辛允武无物望。不合参赞事。不允。

二十九日己丑。雨。停○合司所启。不允。

三十日庚寅。或雨或晴。停○合司。不允。

七月一日辛卯。阴雨。停朝贺经筵。○大司宪权弘,大司谏姜景叙等合司。复以内需司长利。忌辰斋。云山君辛允武等事。启之竟日。不允。

二日壬辰。雨。停常参经筵。○合司如前。

三日癸巳。停常参经筵。○如前合司。○命还李宗准籍没财产。其养子德璋上言故。

四日甲午。雨。停常参经筵。○合司如前。

五日乙未。晴。停朝参经筵。○合司如前。

六日丙申。晴。停常参经筵。○合司如前。○停贺礼。宣酝于承政院,弘文馆,都摠府兵曹。

七日丁酉。停常参经筵。○合司如前。

八日戊戌。晴。停常参经筵。○合司。

九日己亥。晴。夕雨。停常参经筵。○合司如前。○六月廿六日。庆尚道草溪郡雨雹。大如橡实。禾谷犹不损伤。唯发穗处为半损。观察使姜浑驰启。

十日庚子。阴雨。停常参经筵。○合司始呈辞。

十一日辛丑。停常参经筵。○两司呈辞。○高阳府院君申浚卒。浚。叔舟之子。久据崇品。庸庸保禄。无一事可称。

十二日壬寅。停常参经筵。○合司呈辞。○进素膳。申浚卒故。

十三日癸卯。晴。停常参经筵。○合司呈辞。

十四日甲辰。停常参经筵。○合司呈辞。

十五日乙巳。阴。如前呈辞。○成均馆儒生全献等百七十馀人上疏。论忌辰斋当革。台谏言可听。不允。

十六日丙午。晴。儒生等复上疏。不允。○会宁府使全五伦,庆源府使赵元纪拜辞。元纪以清白自守。所至有廉名。

十七日丁未。停常参经筵。○呈辞如前。○儒生复疏。

十八日戊申。晴。停常参经筵。○呈辞如前。○儒生疏。皆不允。○舍人李自华以三公意来启曰。先听革忌辰斋。则台谏自就职矣。不允。

十九日己酉。晴。停常参经筵。○又呈辞而出。○儒生又疏。

二十日庚戌。晴。停常参经筵。○呈辞○儒疏○六曹堂上同辞启。请听纳台谏言。不允。○左议政朴元宗启曰。自臣父仲善。与星州人讼奴婢。近移汉城府。如李铁墩,郭人和。或为内禁卫。或为习读官。稍有知识而呈状曰。朴元宗无异田同。无耻莫甚。又曰。无厌。臣虽无状。备位三公。而凌辱至此。其曲直自有听讼官辨之。不必辱臣至此也。系关风俗。故敢达。传曰。当取状览之。以铁墩状示宾厅诸宰。观讫。佥启曰。凡讼者告冤于官。指某为误入则可也。而诋毁大臣。或以田同。或以无耻无厌目之。其强暴甚关风俗也。传于政院曰。李铁墩等。谤毁三公。甚不可也。其下禁府。急速分拣。若不理直。则痛惩可也。

古者。耕者让畔。行者让路。士让为大夫。大夫让为卿。此虞芮所以质厥成。圣王之极治。岂有他哉。由上之人。躬行以表率之耳。元宗身居相职。与民争讼。无耻无厌。亦甚矣。而不自知其非。犹恶夫言者之讦。至于上陈己私。其何以仪刑百揆而丕变颓俗乎。

二十一日辛亥。停朝参经筵。○呈辞○儒生疏。

二十二日壬子。阴。停常参经筵。○呈辞如前。

二十三日癸丑。阴。停○呈辞。

二十四日甲寅。晴。停常参经筵。○呈辞○下动转政。李世仁判决事。金晖晋州牧使。金晖能吏。为安东府使。有政绩。人不能欺。

二十五日乙卯。阴雨。停朝参经筵。○呈辞○盗强盗二十馀名入黄海道松禾县。破狱门。取其曾囚同党及其妻。向九月山。县监安继宗坐罢。

二十六日丙辰。阴。停常参经筵。○呈辞。

二十七日丁巳。停常参经筵。

当时台谏。将积弊二事。忌辰斋内需司长利极力论奏。庶几回天。以我圣上之仁明。岂终不能念听。而安处诚,李思钧。排群议以沮之。非唯沮之。乃倡为邪议。变乱是非。以眩惑上听。使吾东方千百年之积弊。不能革焉。有志之士。莫不扼腕。呜呼。二人其万世之罪人乎。

二十八日戊午。晴。停常参经筵。○呈辞如前。

二十九日己未。停常参经筵。○呈辞如前。

三十日庚申。晴。呈辞。○知中枢府事田霖卒。

霖虽武人。颇知书。清简自守。性严猛。累为边将。士卒畏之如虎。名重一时。然皆血气之勇。发怒则杀人伤人。如艾草菅。彼哉彼哉。病革。判书金诠往见之。乃曰。可饮饯杯乎。对饮二大锺。诠出门而霖卒。

八月一日辛酉。晴。停朝贺经筵。○合司呈辞。

二日壬戌。晴。停常参经筵。○呈辞○承政院启曰。台谏不可一日无。今无台谏几至三朔。国事不可如此。其所言可听者。听之如何。日候稍凉。请御朝经筵。传曰。台谏所启。若可听则何至如此。虽御经筵。台谏不肯入侍。奈何。况台谏驳弘文馆员。进讲亦难矣。待柳沃之来。明辨是非。然后为之。

三日癸亥。晴。停常参经筵。○呈辞。

四日甲子。晴。停常参经筵。○合司呈辞。

五日乙丑。晴。停常参经筵。○传曰。台谏皆送西叙用。以驳弘文馆不的实厌之也。

六日丙寅。晴。停常参经筵。○命罢酒禁。行功臣仲朔宴。○领议政柳洵,左议政朴元宗,右议政柳顺汀来启前台谏送西未便事。不允。

七日丁卯。晴。停常参经筵。

八日戊辰。○宪府驳大司谏李陌不合谏长。不允。

九日己巳。晴。停常参经筵。○谏院亦启。李陌见驳于宪府。台谏一体。不可相容。命递之。

十日庚午。雨。停常参。御经筵。

十一日辛未。雨。停朝参。御经筵。

十二日壬申。停常参。御经筵。

十三日癸酉。雨。停常参。御经筵。○柳沃推考。

十四日甲戌。晴。停常参。御经筵。

十五日乙亥。雨。停朝贺。御经筵。○进士金世文上笺乞无圆点赴举。事下。礼曹防启曰。世文虽年老。无圆点而上疏。请勿受理。依允。

十六日丙子。雨。停常参。御经筵。○左赞成李諿病革。命遣医诊药。○命前台谏还叙东班。传曰。意防害言路。故叙东。尔等各尽其职。知无不言。可也。

十七日丁丑。晴。停常参。御经筵。○全罗道水军节度使李宗仁。连捕贼倭。特赐唐表里一袭。宗仁善乘舟。如履平地。坐胡床而射发辄中。

十八日戊寅。阴。停常参。御经筵。○有政。用前台谏。

十九日己卯。阴或雨。停常参。御经筵。○命自今官案名下。注其出身。○庆尚监司姜浑驰启。道内大水。禾谷腐损。两麦不实。民生可矜。请审麦后灾。下户曹。○礼曹请祈晴。从之。

二十日庚辰。晴。停常参。御经筵。○合司。

二十一日辛巳。○合司○右赞成李諿卒。諿性行廉谨。方直朴茂。不喜笑语。有古人风。

二十二日壬午。雨。停

二十三日癸未。雨。停常参。御经筵。

二十四日甲申。大雨。平地水深数尺停常参。御经筵。○合司。

二十五日乙酉。雨或晴。停朝参。御经筵。○合司。

二十六日丙戌。晴。停常参。御经筵。○休合司。

二十七日丁亥。晴。停常参。御经筵。○彦阳县监金钬祖上疏。陈弊七事。一。其人价高重。宜从时直详定。二。军额减耗。宜少其数以务精。三。正兵代立者。滥征其价。宜禁绝代立之人。四。各官贡吏作纸。各司倍征于旧。宜令台监定限监收。五。驿马滥骑。各驿残弊。宜革书吏为丞。置察访。差遣士类。六。元恶乡吏。宜据乡论定罪。七。诸邑所蓄水牛。无益而劳民。宜还绝岛。或分给民间。终之以择用人材。又择都事守令兼带春秋。启下政院令收议。竟不施行。

二十八日戊子。晴。停常参。御经筵。

二十九日己丑。阴。停常参经筵。○奉保夫人朴氏卒。以从一品礼。葬之。

九月一日壬寅。朝阴昼晴。停朝贺经筵。德宗国忌致斋

二日辛卯。或阴或晴。停常参经筵。

三日壬辰。阴。御经筵。○松禾县监辛舜年,部将卢三老等递差。舜年攀附任士洪。三老。老故也。

四日癸巳。阴。御经筵。○是夜一更。坤方雷鸣而电。二更。飞星出南方。入于天中。状如甁。尾长八九尺许。色赤。○命递义城县令黄澄。济用判官权慜。唐津浦万户奇允亨等。允亨。老故。黄澄。暗劣故。权慜。老而贪故也。

废朝之末。权慜为丰基郡守。洪景昌为安东府使。李长吉为义城县令。皆贪酷。时号为三兄弟。长吉为称首。慜景昌次之。时安东判官金允湖。醴泉郡守李琢。贪恶无状。王昙为比安县监。贪残不下数人。乘时侵渔。民不聊生。流亡太半。列郡皆然。不止此数人而已。呜呼。当时之民之不幸也。允湖竟以赃败。长吉终未显用。允湖之湖。安东名宦类作浩。

五日甲午。阴。受朝参。御经筵。

六日乙未。晴。西北终夜电。御思政殿。听文臣讲经。

七日丙申。辰西方雷。停常参经筵。世祖忌斋○圣节使金俊孙。还自燕京。

八日丁酉。晴。停国忌

九日戊戌。停常参经筵。

十日己亥。晴。亲祭于宣陵。旋驾时。观者塡溢街巷。或有泣下者。

十一日庚子。晴。停朝参经筵。门外行幸。则翌日停视事。古也。○启下上言二百馀道。令该司分拣以启。

十二日辛丑。晴。御经筵。○毕修废朝日记。纳于春秋馆。○庆尚监司姜浑报。右道水使郑殷富遭父丧。殷富壮健有勇力。能射御。及为水使。贪婪无状。以致富。居乡罗列歌儿舞婢。斯须不辍声乐。

十三日壬寅。晴。御经筵。○赐修史官宴于议政府。

十四日癸卯。晴。御经筵。○昌山府院君成希颜等。奉笺称谢。

自十五日。至晦日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