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南食贻元十八协律
注释
编辑- ↑ 惠或作车。《山海经》云:“鲎形如车文。”见《玉篇》。骨,李本云疑当作背。《岭表录异》“鲎眼在背上,雌负雄而行”。《地理志》云:“交趾有鲎,形如惠文冠。”
- ↑ 《岭表录异》云:“蚝,即牡砺也。初生海边,如拳石。四面渐长,高一二丈者,巉岩如山。”蚝音豪,字书无蚝字。董彦远云:“五代潘崇彻败王逵兵于蚝石,亦地名,不应不见字书,盖阙误。”
- ↑ 蒲鱼,即𩻟鱼也。
- ↑ 方作萦。
- ↑ 《本草注》云:“青蛙、蛙蛤、长脚蠼子,皆虾蟆之类。”
- ↑ 《释音》云:“章举有八脚,身上有肉如臼,亦曰章鱼。马甲柱,今江瑶也,即郭璞《江赋》所谓玉珧。
- ↑ 《左氏传》云:“流四凶,投诸四裔,以御魑魅。”公言其贬斥也。
- ↑ 以或作之。
- ↑ 《诗》“左右芼之。”芼,亦调也。张协曰:“𬊤以秋橙。”芼音冒。橙,除更切。
- ↑ 思营切,赤色。
- ↑ 尼更切。
- ↑ 《搜神记》:“隋侯行,见有大蛇伤者,救而活之,其后蛇衔珠以报。”《淮南子》所谓隋侯之珠者是也。
- ↑ 无或作不。
- ↑ 记或作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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