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南食貽元十八協律
註釋
編輯- ↑ 惠或作車。《山海經》云:「鱟形如車文。」見《玉篇》。骨,李本雲疑當作背。《嶺表錄異》「鱟眼在背上,雌負雄而行」。《地理志》云:「交趾有鱟,形如惠文冠。」
- ↑ 《嶺表錄異》云:「蠔,即牡礪也。初生海邊,如拳石。四面漸長,高一二丈者,巉巖如山。」蠔音豪,字書無蠔字。董彥遠云:「五代潘崇徹敗王逵兵於蠔石,亦地名,不應不見字書,蓋闕誤。」
- ↑ 蒲魚,即𩻟魚也。
- ↑ 方作縈。
- ↑ 《本草註》云:「青蛙、鼃蛤、長腳蠼子,皆蝦蟆之類。」
- ↑ 《釋音》云:「章舉有八腳,身上有肉如臼,亦曰章魚。馬甲柱,今江瑤也,即郭璞《江賦》所謂玉珧。
- ↑ 《左氏傳》云:「流四兇,投諸四裔,以禦魑魅。」公言其貶斥也。
- ↑ 以或作之。
- ↑ 《詩》「左右芼之。」芼,亦調也。張協曰:「燀以秋橙。」芼音冒。橙,除更切。
- ↑ 思營切,赤色。
- ↑ 尼更切。
- ↑ 《搜神記》:「隋侯行,見有大蛇傷者,救而活之,其後蛇銜珠以報。」《淮南子》所謂隋侯之珠者是也。
- ↑ 無或作不。
- ↑ 記或作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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