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徒兼侍中中书令赠太尉许国公神道碑铭

司徒兼侍中中书令赠太尉许国公神道碑铭
作者:韩愈 
本作品收录于《昌黎先生集
韩弘,《新史》有传,多取《碑》词,传间有误处,当以碑为正。盖淮西之役,弘为行营都统,公为行军司马,其知弘非一日也。

韩,姬姓,以国氏。[1]其先有自颍川徙阳夏者,[2]其地于今为陈之太康。[3]太康之韩,[4]其称盖久,然自公始大著。公讳弘。公之父曰海,为人魁伟沈塞,以武勇游仕许汴之间,寡言自可,不与人交,众推以为钜人长者。[5]官至游击将军,赠太师,娶乡邑刘氏女,生公,是为齐国太夫人。

夫人之兄,曰司徒玄佐,[6]有功建中、贞元之间,[7]为宣武军帅,有汴宋亳颍四州之地,兵士十万人。公少依舅氏,读书习骑射,事亲孝谨,偘偘自将,[8]不纵为子弟华靡遨放事。[9]出入敬恭,军中皆目之。尝一抵京师,就明经试。退曰:“此不足发名成业。”复去,从舅氏学,将兵数百人,[10]悉识其材鄙怯勇,指付必堪其事。司徒叹奇之,士卒属心,[11]诸老将皆自以为不及。[12]司徒卒,[13]去为宋南城将。[14]比六七岁,汴军连乱不定。贞元十五年,刘逸淮死,[15]军中皆曰:“此军司徒所树,必择其骨肉为士卒所慕赖者付之。[16]今见在人,莫如韩甥,且其功最大,而材又俊。”即柄授之,而请命于天子。天子以为然,遂自大理评事拜工部尚书,代逸淮为宣武军节度使,[17]悉有其舅司徒之兵与地。[18]

当此时,陈许帅曲环死,而吴少诚反,[19]自将围许,求援于逸淮,啖之以陈归汴,使数辈在馆,公悉驱出斩之。选卒三千人,会诸军击少诚许下,少诚失势以走,河南无事。公曰:“自吾舅殁,五乱于汴者,吾苗薅而发栉之几尽。[20]然不一揃刈,不足令震駴。 ”[21]命刘锷以其卒三百人,待命于门,数之以数与于乱,[22]自以为功,并斩之以徇,血流破道。自是讫公之朝京师,廿有一年,莫敢有讙呶叫号于城郭者。[23]

李师古作言起事,[24]屯兵于曹,以吓滑帅,且告假道。公使谓曰:“汝能越吾界而为盗邪?[25]有以相待,无为空言。”滑师告急。[26]公使谓曰:“吾在此,公无恐。”[27]或告曰:“翦棘夷道,兵且至矣,请备之!”公曰:“兵来不除道也。”不为应。[28]师古诈穷变索,迁延旋军。

少诚以牛皮鞋材遗师古,师古以盐资少诚,潜过公界,觉,皆留输之库。曰:“此于法不得以私相馈。”田弘正之开魏博,[29]李师道使来告曰:[30]“我代与田氏约相保援,今弘正非其族,[31]又首变两河事,亦公之所恶,我将与成德合军讨之,敢告。”公谓其使曰:“我不知利害,知奉诏行事耳,若兵北过河,我即东兵以溶。 ”[32]师道惧,不敢动,弘正以济。诛吴元济也,命公都统诸军,[33]曰:“无自行以遏北寇!”公请使子公武以兵万三千人会讨蔡下,归财与粮,以济诸军,卒擒蔡奸。[34]于是以公为侍中,而以公武为鄜坊丹延节度使。[35]

师道之诛,公以兵东下,进围考城,克之;遂进迫曹,曹寇乞降。郓部既平,公曰:“吾无事于此。”其朝京师,天子曰:“大臣不可以暑行,其秋之待。”公曰:“君为仁,臣为恭,可矣。”遂行,既至,献马三千匹,绢五十万匹,[36]他锦纨绮缬又三万,金银器千,而汴之库厩钱以贯数者,尚余百万,绢亦合百余万匹,马七千,粮三百万斛,兵械多至不可数。初公有汴,[37]承五乱之后,掠赏之余,且敛且给,恒无宿储。[38]至是,公私充塞,至于露积不垣。

册拜司徒兼中书令,[39]进见上殿,拜跪给扶,赞元经体,[40]不治细微,天子敬之。元和十五年,今天子即位。公为冢宰,[41]又除河中节度使。[42]在镇三年,以疾乞归;复拜司徒中书令,[43]不能朝。以长庆二年十二月三日薨于永崇里第,年五十八。天子为之罢朝三日,[44]赠太尉,赐布粟,[45]其葬物有司官给之,京兆尹监护。明年七月某日,葬于万年县少陵原,京城东南三十里,楚国夫人翟氏祔。子男二人:长曰肃元,某官;次曰公武,某官。肃元早死。[46]公之将薨,公武暴病先卒,公哀伤之,月余遂薨。无子,以公武子孙绍宗为主后。

汴之南则蔡,北则郓,二寇患公居间,为己不利,卑身佞辞,[47]求与公好。荐女请昏,使日月至。既不可得,则飞谋钓谤,以间染我。公先事候情,[48]坏其机牙,奸不得发,王诛以成。最功定次,孰与高下。

公子公武,与公一时俱授弓钺,处藩为将,疆土相望。公武以母忧去镇,公母弟充,自金吾代将渭北。[49]公以司徒中书令治蒲,于时,弟充自郑滑节度平宣武之乱,以司空居汴。[50]自唐以来,莫与为比。

公之为治,严不为烦,止除害本,不多教条。与人必信,吏得其职,赋入无所漏失,人安乐之,在所以富。公与人有畛域,[51]不为戏狎,人得一笑语,重于金帛之赐。其罪杀人,不发声色,问法何如,不自为轻重。[52]故无敢犯者。其铭曰:

在贞元世,汴兵五猘。[53]将得其人,众乃一愒。[54]其人为谁,韩姓许公;磔其枭狼,[55]养以雨风;桑谷奋张,厥壤大丰。贞元元孙,[56]命正我宇;公为臣宗,处得地所。河流两壖,[57]盗连为群;雄唱雌和,首尾一身。公居其间,为帝督奸,察其嚬呻,与其睨眴;[58]左顾失视,右顾而跽。[59]蔡先郓鉏,三年而墟;槁干四呼,终莫敢濡。常山幽都,[60]孰陪孰扶。[61]天施不留,其讨不逋;许公预焉,其赉何如。[62]悠悠四方,既广既长。无有外事,朝廷之治。许公来朝,车马干戈;相乎将乎,威仪之多。将则是矣,相则三公;释师十万,归居庙堂。上之宅忧,[63]公让太宰;养安蒲阪,[64]万邦绝等。有弟有子,提兵守藩;一时三侯,人莫敢扳。[65]生莫与荣,殁莫与令。刻文此碑,以鸿厥庆。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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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国下或有为字。今按:以国氏,《春秋传》语。《唐韵》云:“韩姓出自唐叔虞之后,曲沃桓叔之子万,食邑于韩,因以为氏。”
  2. 夏音假。
  3. 秦灭韩,以其地为颍川郡。阳夏,隋改为太康。
  4. 《新旧史》皆言弘滑州匡城人。
  5. 交或作校,以上文自可言之,作“不与人交”为是。今以下文长者言之,又似作“不与人校”为是。更详之。钜上或无为字,或无“以钜人”三字,而为上有之字,或并无“以为钜人”四字。
  6. 复出夫人字,或作齐国。
  7. 功下或有于字。
  8. 偘偘或作侃侃,侃与偘同。
  9. 纵或作从。
  10. 兵下或有将字。
  11. 属,之欲切。
  12. 或无皆字。
  13. 贞元八年二月,玄佐卒,
  14. 玄佐卒年四月,以其子士宁代为使。九年十二月,军乱,逐士宁,以副使李万荣为使。弘出为宋州南城将。
  15. 九月,刘卒。
  16. 肉下或有而字。
  17. 弘事逸淮,为都知兵马使,逸淮死,汴军怀玄佐之惠,以弘长厚,共请为留后,环监军请表其事,朝廷许之。自试大理评事检校工部尚书,充宣武军节度副大使,知节度事。
  18. 其舅或作舅氏。
  19. 或无而字。
  20. 苗薅而发栉之,《淮南子》语。薅,呼豪切。
  21. 不下或无一字,駴或作骇。
  22. 上数上声,下数入声。与音预。
  23. 讙音欢。呶,尼交切。
  24. 作或作诈。
  25. 盗上或无为字。
  26. 师或作帅。前滑帅字疑,亦当作师。急或作及。
  27. 无上或有安字。
  28. 为下或有之字。
  29. 元和七年十月,以田弘正为魏博节度使,
  30. 元和元年闰六月,东平帅李师古卒。其弟师道代之。
  31. 非其或作其非,非是。
  32. 兵以或作以兵,非是。
  33. 元和十年九月,以弘充淮西行营都统使。
  34. 三千,《淮西碑》作二千。
  35. 元和十二年十一月,录平淮西功,加弘检校司徒兼侍中,封许国公,罢都统。公武检校左散骑常侍,充节度使。
  36. 五十或作七千。
  37. 初公下或有之字。
  38. 无上或无恒字。
  39. 弘三上章,坚辞戎务,愿留京师奉朝请。八月,守司徒兼中书令。
  40. 元下或有老字,非是。
  41. 元和十五年正月,穆宗即位,以弘摄冢宰。
  42. 元和十五年六月,以本官为河中尹,河中缙绛节度观察等使。
  43. 长庆三年,请罢戎镇,三表从之。十月,依前守司徒兼中书令。
  44. 年五十八,或作年八十。考《新旧史》,定从今本。或无“天子为之”四字。
  45. 或作布帛。按《旧史》实赐米千石。赐下或有之字。
  46. 或作殁。
  47. 卑或作毕。
  48. 至既或作既至,非是。不可下或无得字。钓或作钩。染或作谋。先事候情,或作先得事情。候或作后。
  49. 元和十二年十一月,以公武为渭北鄜坊节度使。十四年十一月,以母忧去官。十五年正月,以弘弟充代公武镇渭北。
  50. 长庆二年七月,汴州逐节度李愿,立牙将李岕为留后,充自义成节度徙镇宣武。八月,汴州监军斩岕降,充入汴州,诏加充检校司空。
  51. 畛或作轸,非是。
  52. 或无自为字,非是。
  53. 居例切,狂犬也。
  54. 愒,息也,与憩同。《诗》:“不尚愒焉。”愒,丘例切。
  55. 磔,陟格切。
  56. 贞元皇帝之孙宪宗。
  57. 壖,江河边地,《前汉》:“坐侵庙壖为宫”。壖,而缘切。
  58. 《淮南子》:“视焉为眴。”邪视也。睨音诣,眴音荀。
  59. 巨几切。
  60. 常山,成德军。幽都,幽州也。
  61. 陪或作悖,或作倚。
  62. 赉或作赖。
  63. 上谓穆宗。
  64. 元和十五年六月,出镇河中。
  65. 《春秋传》:“扳引而立之。”扳,与攀同,又音班。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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