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1205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1204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字第1205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1206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24年1月17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3 册 1044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吸食鸦片有瘾人犯,送人戒烟所施戒,系属行政处分,其判处之罚金刑,不能以在所之施戒日期折易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