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1263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1262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字第1263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1264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24年4月24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3 册 1092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刑事诉讼法之简易程序,依修正县知事审理诉讼暂行章程第四十二条,兼理司法之县政府,自可准用,并得依同章程第十条之规定,省略检察官声请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