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1826号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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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1827号解释→ |
解释日期:民国27年12月24日 | |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3 册 1557 页 | |
相关法条:中华民国刑事诉讼法 第 231、317 条 ( 24.01.01 ) |
撤回自诉与判决确定之情形不同,某乙自诉某甲伤害,于审判进行中,将自诉撤回,并非判决确定,其后某乙因伤致死,检察官自得侦查起诉,不适用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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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日期:民国27年12月24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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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中华民国刑事诉讼法 第 231、317 条 ( 24.01.01 ) |
撤回自诉与判决确定之情形不同,某乙自诉某甲伤害,于审判进行中,将自诉撤回,并非判决确定,其后某乙因伤致死,检察官自得侦查起诉,不适用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