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219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218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字第219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220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19年1月27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2 册 181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查保证金原为声请具保而设,检察官依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第一项及第八十四条核定,没入保证金时,应认为包括具保处分之范围,如有不服,得依刑事诉讼法第四百二十八条之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