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2273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2272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字第2273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2274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31年1月13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4 册 1964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国民兵团关防,系属普通公物,并非重要军用物品,遗失此项关防,自可适用修正陆海空军惩罚法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