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430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429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字第430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431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20年2月5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2 册 359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公债票为有价证券之一,依刑诉法第七五条第二项规定,应许代保证金,惟须按时价折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