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624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623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字第624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625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20年11月21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2 册 533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按先买权为财产之一种,其因此涉讼,自应就其争买之标的物价额计算审判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