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630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629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字第630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631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20年12月3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2 册 537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依商会法第七条商会章程,应载明会员入会、出会及除名之规定,是工商同业公会已入商会为公会会员者,其出会之要件及方法如何,应依商会章程之所定,如其声明脱离与商会章程关于会员出会之规定不符,自不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