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解字第3016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解字第3016号解释》 |
解释日期:民国34年11月16日 |
同业公会理事长并非妨害国家总动员惩罚暂行条例第十二条所称受政府委托执行国家总动员业务之人,其不按规定程序议价即行通告增价,应适用同条例第五条第一项第三款之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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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日期:民国34年11月16日 |
同业公会理事长并非妨害国家总动员惩罚暂行条例第十二条所称受政府委托执行国家总动员业务之人,其不按规定程序议价即行通告增价,应适用同条例第五条第一项第三款之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