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日期:民国35年8月15日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5 册 2771 页相关法条:民事诉讼法 第 479 条 ( 34.12.26 )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县参议员之选举诉讼既以一审终结,对于驳回再审之诉之裁定自不得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