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日期:民国35年9月2日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5 册 2782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法院对于盐局缉获无人承认之私盐,无从依盐专卖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五十六条为没收之裁定,更不发生如何送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