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解字第3295号解释

院解字第3294号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解字第3295号解释》
院解字第3296号
解释日期:民国35年11月5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5 册 2853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盗匪虽未处罚被害人,就被劫之财物仍得对之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