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解字第3299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解字第3299号解释》 |
解释日期:民国35年11月15日 |
省辖市政府委任而非民选之区长及其所属职员均系公务员,依市参议员选举条例第三条第一项第一款之规定,停止其被选举权,自不得当选为市参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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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日期:民国35年11月15日 |
省辖市政府委任而非民选之区长及其所属职员均系公务员,依市参议员选举条例第三条第一项第一款之规定,停止其被选举权,自不得当选为市参议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