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日期:民国36年12月24日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5 册 3211 页相关法条:陆海空军刑法 第 6 条 ( 26.07.02 )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列入编馀送队受训之军官,自仍具有军人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