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日期:民国37年6月22日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5 册 3452 页相关法条:陆海空军刑法 第 6 条 ( 26.07.02 )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县政府军事科职员仍应视为非军人(参照院解字第四○二五号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