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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解字第4078号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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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解字第4077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解字第4078号解释》
司法院院解字第4079号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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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日期:民国37年6月23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5 册 3468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国民兵平时仅受规定之军事教育(参照
兵役法
第十二条),并非
禁烟、禁毒治罪条例
第十四条所称之公务员或军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