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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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 第六十二卦
- 小过
- 易经:
- 小过:亨。利贞。可小事,不可大事。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
- 初六:飞鸟以凶。
- 六二:过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无咎。
- 九三:弗过防之,从或戕之,凶。
- 九四:无咎,弗过遇之。往厉必戒,勿用永贞。
- 六五:密云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
- 上六:弗遇过之,飞鸟离之,凶,是谓灾眚。
- 彖曰:
- 小过,小者过而亨也。过以利贞,与时行也。柔得中,是以小事吉也。刚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有飞鸟之象焉,有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顺也。
- 象曰:
- 山上有雷,小过;君子以行过乎恭,丧过乎哀,用过乎俭。
- 飞鸟以凶,不可如何也。
- 不及其君,臣不可过也。
- 从或戕之,凶如何也。
- 弗过遇之,位不当也。往厉必戒,终不可长也。
- 密云不雨,已上也。
- 弗遇过之,已亢也。